第23章 北风携过客,归人亦故人(新近终篇,五)(第1/3 页)
圣爱塔斯,一个少雨的城市,也正是因为气候温润,我才能在此见到纯洁的海棠花。
可惜的是,圣爱塔斯的人民似乎不理解它们的习性,会让它们在雨中惆怅彷徨,姑妈琼莎以前对我讲过,粉色和白色的海棠花最为美丽,今天我有幸,见到了纯白的海棠,可不免,我会想起白衣素缟的姑妈。
我今天算是见识到了,什么叫晴天落雨。
奇怪的是我明明来过圣爱塔斯读书,我的脑海中却没有关于它的丝毫印象。
过了许久我才反应过来,圣阿塔斯不仅有南城、北城、中心城区,还有外城,不过这所谓的外城实在是异常广袤,为什么不给那些地方起一个名字呢!它们都具有一个城市的规模,却共同使用圣爱塔斯这个名字。
林先生为我打着花伞,我们漫步在微雨细风的圣爱塔斯主城内。
很难得,圣爱塔斯主城内保留了许多古建筑,哦,也并不是很难得,那些名门贵胄不正喜欢古色古韵吗,这些墙壁斑驳的石屋倒成为了他们眼中骄傲且神圣的标志。
星斗何其遥,古城饮其辉。
雄鹰家族派出一位导游——琳娜·弗莱君,由她来带我们参观新近的首都。
与南城、北城的喧闹不同,主城区内居住的都是贵族,环境十分静谧,走在路上几乎见不到几个行人,来往的都是些超跑和高档汽车。
“涯先生,琼花小姐,那边是祭祀教堂,新年典礼都是在那里举行的,我们的国家首正齐·翁利珅先生也多次在那里接受电视记者的采访,需要我带你们去参观一下吗!”琳娜一头紫色的短发,明眸皓齿,腮边几分晕红,她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佳人,她穿着一身女士职场服装,勾勒出她迷人的曲线。
不过,这一切在我眼中多少有些奇怪。
原因呢,还是因为她那不成熟的发色吧!即使她看上去比我大了能有四五岁,但我却把她当做一个小姑娘!
“恩!有劳琳娜小姐了,琼花,我们去看看吧!”林先生个子很高,我努力抬起头想看清他的表情。
“林先生,你喜欢西方的文化吗?”我是十分反感那些教堂的,在我眼中,怒头河的神庙才是真神的祭祀供奉之地,只有在那里我能窥见神的虚影。
五色鲜艳的花伞之下,林先生微微低头,“去看看吧!琼花,不然我们一直这么走下去,也太无趣了!”
也是啊!走下去,还是这些破砖漏瓦的古建筑,不如去看看修缮的十分宏伟的教堂。
我向琳娜点头示意,琳娜带着我们走进了教堂,里面庄严肃穆,巨大的穹顶下,阳光透过彩色玻璃窗洒下斑斓的光线。我跟随着琳娜的讲解,目光却始终被一座雕像吸引。那是一个手持火炬的女神像,她的面容慈祥而庄严。
“这是光明女神,”琳娜说道,“她是我们信仰的象征,代表着希望和勇气。”
我凝视着女神像,心中涌起一种奇异的感觉。在这座陌生的教堂里,我仿佛找到了一丝熟悉的气息。
“林先生,你觉得这个女神像怎么样?”我转头问林先生。
他静静地欣赏着雕像,眼神中透露出一种沉思。“很美丽,”他缓缓地说,“但我更喜欢东方的神像,它们更加神秘和深邃。”
我点点头,心中想着,也许每个人都有自己所信奉的神明,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或是怒头河本土的信仰。而此刻,在这座教堂里,我感受到了多种文化的碰撞与交融。
“琼花小姐,据我所知,你们拜里森家族信奉的是火焰之神拜里森吧!”琳娜已经明白了我为什么会特别在意光明女神的神像,“这么一想,这位光明女神与拜里森主神有许多相似之处呀!”
“琳娜小姐,你是说这位光明女神也曾弑父救民吗!”
显然,瞠目结舌的琳娜小姐并不熟悉火焰之神拜里森,她不过是道听途说罢了!
“啊!拜里森主神曾经做过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吗!”这位名门千金的思维被固化了,她的眼中人民若蝼蚁,神明为民弑父成了不孝之举。
算了,我没必要去纠正她思想中的错误,我们俩家只是联姻结亲,从根本上说我们俩家人还是陌生人。
行至礼堂,我们坐在信徒听众的长椅上,只见身旁的琳娜双手合十,口中念念有词,我不知道她在祈祷什么,像她这样身份尊贵的名门千金要什么没有呢!多半会是青春永驻吧!
今天是工作日,礼堂里的人很少,不过数一数也有十几个人,他们无一例外,和琳娜一样,闭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