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小说投稿(第1/2 页)
俩人走到楼上,楼上果然宽敞,而且头顶的吊扇吹起来特别凉快。
这家馆子原来叫春元楼,也是老字号,前世可能明年就又改回原来的名字了。这是京城除了八大楼之外比较出名的一家山东馆子。
店堂内的装修很古朴,色调很是素雅,油漆是那种米色的,很有格调,怪不得朱琳喜欢这个地方。
两人点了三个菜,油爆肚仁,糟溜鱼片,还有炒木须肉。两碗米饭,一个酸辣汤。一共花了2块7,还有粮票。果然不贵。
俩人今天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后,感觉一下子就亲密多了。这个年头人还比较传统,搞对象就是奔着结婚去的,一旦父母那儿没有意见,那就等着办喜事了。很少有人会变卦反悔,那样会把名声弄臭的。
这个年代有一句名言,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搞对象,就是耍流氓。
“我爸是鲁省泉城人,所以我也比较喜欢鲁菜。
他们家的木须肉跟萃华楼的差不多。糟溜鱼片儿要差点儿,油爆肚仁是他们家的招牌。”
“嗯,糟熘糟烩的菜还得是萃华楼,哦,现在叫首都饭庄,他们那儿吊糟的配方得自东兴楼,所以他们算八大楼之首。这个油爆肚仁的刀功火候调味都好,要是能做油爆双脆就好了。加上鸡胗就更香了。”
两个人对于吃的方面倒颇有默契。季宇宁也没想到前世的女儿国国王居然还是小吃货一枚,不过他喜欢。
“阿宁,你还会谱曲呀,你今天唱的两首歌曲调真好听。”
“谱曲我差不多只能算是识谱的水平,只是简谱,五线谱就不行了,我原来会吹笛子,也能识工尺谱。
刚才我写的词谱,那个简谱,他们人民音乐的王主编还给改了一处,王主编是音乐学院的老师。
这两首歌如果要编曲,还是得找专业的人才行。”
“其实那首故乡的歌我也能唱,我原来在部队做过文艺兵呢。”
“那你试试,不过这首故乡的歌是女中音唱最好。”
前世的朱琳虽然是家里安排学医,但她最后还是走上了演艺这条路。
她从小就喜欢唱歌跳舞,从小学过舞蹈,练过体操,还打过篮球。
这一世因为有季宇宁,朱琳也许会更早的进入文艺的圈子。
8月的第3周,季宇宁上班又换回晚班,不过他下午上班的时候,他都提前一个多小时,先去朱琳学校门口等她,然后两人见个面,说说话,朱琳再陪他走到大华电影院。
这就是这个年代男女搞对象的方式。
为了不耽误约会的时间,他还特地买了一块手表。
这年头手表是真正的大件儿,戴一块手表是身份的体现。不过他买一块手表是为了搞对象。
原本他父亲还要给他弄一块进口手表,不过他觉得不值。他买的这款手表是金陵的钟山牌手表,是金陵紫金山钟表厂生产的。
这表可能是京城现在对外出售的国产表里面最便宜的,零售价30块钱出头,像上沪的上沪牌手表是国产表里最贵的,零售价是120块钱。
他买的这块钟山牌手表,没有使用家里给的手表票,他是到了信托行淘换二手手表的时候,发现了这块大约九成新的手表。
他立即花了27块钱拿下。
用了一天以后,他发现这表是大约走24小时就快一分钟。
而据说这年代最好的上沪牌手表是平均每72小时才快一分钟。
不过他并不在乎,这表,只要不慢就行,快一点儿没关系。
8月16日,星期二,小说牧马人终于写完了。
最终的完稿将近6万字。
比前世牧马人最初的原稿,还要多出将近1万字。
多出来的内容除了对主人公许灵均早年的一些经历的叙述,以及许灵均的一些心理意识描写之外,还有就是他父亲的一些海外经历的内容。
前世原作作者对于海外的这些华人富商没有什么概念,可以说根本就不了解。而季宇宁来自后世,他对于像许灵均父亲这样的华人富商非常熟悉。所以他多出来的这些内容使得整个小说内容更加饱满,主要人物也更加生动了。
8月17日,周三。
上午,季宇宁带着稿子,骑车直奔人民文学杂志社编辑部。
去年复刊的人民文学杂志社并没有设在朝内大街166号的人民文学出版社院里。
而是设在了位于东四8条52号的原来戏曲研究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