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过去(第1/2 页)
“宁供奉,你还记得你娘为你做的最后一顿饭吗?”
宁呈凝目回想。
眼前的视线开始模糊,隐隐有白茫茫的热气升腾。
透过热气,是一个妇人模糊的面容。
至于碗中放的吃食早已经忘了是什么,只记得窗外的车喇叭很吵。
“忘了。”
“我记得很清楚呢。那时我才十一岁,娘亲为我做了顿炒馒头,白面馒头,用猪油炒出来,很香……那天吃那么好,是因为齐午当上了捕快。”
宁呈注意到齐悦对其父直呼其名。
“邻家常说,城外的青松山上有个末虚寺,向那里的佛像许愿,很灵!我娘那天便出了城……再没回来,负责查这桩案子的捕快最后以路遇富贵、离家出逃结案。”
齐悦的头不点了,说这些的时候,情绪无比平静。
她将双手放回桌面,继续道:
“齐午那时不信,因为我娘是出了名的贤惠,所以他悄悄地继续查了下去。后来有一天,他回到家,苦口婆心的想要教会我一个道理——死人已死,活人该好好活着。”
“我当时还不明白齐午的意思,直到我在十三岁当上衙役的时候,我才知道,他上了趟末虚寺,下来的时候,晋升捕头。”
她抬起酒碗,仰头一饮而尽,酒水顺着嘴角流淌。
然后啪的一声将酒碗拍在桌面上,她的眼中布满血丝:
“他认了?凭什么?那不只是他的媳妇,那还是我娘!我继续查了下去,一查就是七年之久,期间未曾休沐过半日,特别是涉及到末虚寺的案子,我一定会跑在最前头。”
“齐午为了升职,以至亲的名义领走了我的大部分功绩,甚至还屡次劝我上末虚寺祭拜,最后规劝的那次动了手,可惜他没打过我。”
她摊开手掌,露出满手的老茧。
宁呈这才明白,齐悦为何对她爹的死那般淡漠。
“纵火案之前,我已经快要绝望了,每次查到某个关键所在,就会被奇怪的力量影响思维……那时的我还在外调查一起失窃案,突然听到齐午死了,我居然哭了,之后,我又高兴的笑了很久。”
“之所以笑,是因为我意识到我能晋升八品捕头,我可以趁此机会学会抵抗——荧惑的香火术。”
齐悦抬眸看向宁呈:“我对宁供奉的仰慕是真的,这是我第一次听说,有个凡人胜过了香火术。虽然不是我做的,但突然发觉那些非凡者也没什么了不起。”
她的眼眶一点点红了起来,艰涩地继续道:
“后续是我在刻意引导宁供奉,因为愿意调查末虚寺的供奉不多,而且唯有与素威关系极其亲密的宁供奉才有能力掀翻那金佛。其实,我最初的计划是想在关键时刻,为你和素威解了荧惑,但我清醒的太晚了,险些……对不起。”
“对不起……”
宁呈摆了摆手,为她满上酒碗:“都过去了。”
“抱歉,我太想太想除掉末虚寺了,”齐悦的声音逐渐哽咽。
宁呈起身拍了拍她的背心,温和道:“醉吧。”
这姑娘的肌肤因为常日风吹日晒而没有那么光滑,她只是看起来成熟,实际上她才二十岁。
大仇得报,是该放下一切放纵一场了。
……
店小二踮起脚尖望向下楼的那二人,砸吧了下嘴。
“怪不得只买酒。”
他弯腰收拾餐桌,上边放了三坛女儿红,坛底干干净净,没浪费一滴酒水。
坐在楼梯口的客人感叹道:“这漂亮姑娘出门在外,也没个戒心,我瞅着那男人自个儿一滴酒没喝,哐哐哐全劝到那姑娘的口中了。”
此言一出,许多人都沉默了。
更有人扼腕叹息,道:“好姑娘都让这种坏人给糟蹋了。”
“那男人头戴斗笠,连个面容都不敢露出来,不会是采花贼吧!”
“我瞧着像,和我师父教给我的手段如出一辙,先灌醉,再带走……”
登时,十几双冷冰冰的视线投了过去。
啪!
哐当!
一个壮汉拍桌而起,怒道:“这还了得,你们怎么还吃得下饭!不行,我要去衙门报官。”
……
夕阳下。
红了半个无忧城。
街道上。
登楞!登楞!
黑甲士兵驱赶马车快速穿行,车上装载着末虚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