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死男人谁爱要谁要(第1/5 页)
九十年代民风淳朴,社会上对出轨的容忍度还没有后世那么高,出轨方被判净身出户都是有可能的。
这也是这个时代的法律的特色之一,直到后来出轨□□都不能成为判离婚案的不利证据,也是很多年以后的事了,更何况渣男跟小娇娇还住在一起,就是妥妥的重婚罪,就算渣男在县城有点关系,也不能做到一手遮天的地步。
楼小乔的目标明确,她要房子,当然能要到点钱就更好。
看情形王四顺这回是铁了心除了家产什么都不要,掐中的就是原主的七寸,吃死了她绝对会要孩子。
但若她摆烂了呢,她要是不要孩子,王四顺能搞定这两个娃儿,还是小娇娇愿意无痛当妈,帮别人带大孩子啊?
算算时间,渣男的小娇娇现在的肚子也这么大了,渣男想在孩子出身前落实身份,两三个月内一定会把婚离掉,她慌个毛线,现在着急的是那两人,只可惜原主不知道这个道理,一着急一生气,原神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开了电视让孩子们在家待着,楼小乔脚底生风,踩着自行车就往县城去了。
村里人看着快要踩到冒烟的车轮子,纷纷议论起来:
“四顺真不要他媳妇了,还要把她赶出去,可我瞧着她挺高兴的啊,刚走的时候还哼着歌儿呢。”
“不能吧,上回我还看她当着四顺的面要上吊。”
但也有个别人看不惯王四顺的,吐了口唾沫就骂道:“王四顺这样做,是要不得好死的,谁都知道他老娘瘫了那几年,都是他媳妇伺候,王贵家的那脾气,谁能受得了,要我说四顺出去做工,也是躲着他亲老娘,把人家算计成这样,还有良心没良心的了。”
这声音一出,村里那些说楼小乔不是的人,也纷纷住了嘴。
原主的孝顺,那是村里盖章认可的了,王四顺的娘得的是中风,瘫了足足四年,那都是原主照料,照顾的好不好就不说了,家里有这么个人总比没这么个强吧,可恨王四顺丧良心,在外头搞女人就算了,还要抛弃糟糠之妻。
县城离村里就七八公里的路,单车踩的快点也就二十几分钟,王四顺现在干的工程也不大,当下手头的这个工程是个单位宿舍楼,工地里正忙的热火朝天,却不见王四顺他人在这,楼小乔随便找了个小工打听他们老板,对方说老板去了医院,她又赶紧往医院跑。
走到一半,见到照相馆柜台上大大的柯达广告,脑子里头瞬间有星星闪过,不如买个相机以备不时之需。
“老板,你们店有相机卖吗?”楼小乔站在柜台前问。
这年头还都是胶卷相机,柜台上贴着大大的柯达的广告,胶卷25一卷,洗照片多少多少云云。
柜台前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眼睛上下扫,狠狠地看了楼小乔好几眼,看的她心里都发毛了,对方才说:“你要买相机做什么?”
跟你很熟吗?
还不等楼小乔开口,老板冲着里头喊了一声:“大乔,你出来一下。”
楼小乔又要吐槽了,大乔什么的
等等,大什么的乔。
然后,从里头走出来个脖子上挂了个相机的女人,一见到是楼小乔,就冷哼道:“哟,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我亲爱的妹妹来了啊,我看看今天祖坟冒青烟了没?”
那讥诮的口吻,那说话让人欠扁的语气,一秒就能唤醒脑海中深深的记忆。
这人正是原主的双胞胎姐姐楼大乔。
两人的样貌长得是很像,但楼大乔一直都在城里工作,不像妹妹那样操劳,加上打扮跟气质,看上去竟然比自己年轻了一大截,大乔是英姿飒爽那一挂,模样大气的大美女,气质和样貌有点像林青霞。
天杀的,再看看原主,婚姻到底给女人带来了什么。
但紧接着的记忆,就不是那么美妙了。
大乔小乔虽然是双胞胎,但两人性格不一样,楼大乔一生好强,看不上性格软的妹妹,而小乔嫁人以后生娃带娃伺候婆婆,一天天忙的跟陀螺一样,但其实她心里又是很羡慕这个双胞胎姐姐的,内心甚至有一些自卑。
这些年楼大乔在县城开了个照相馆,干的是风生水起。
只可惜开业那天邀请楼小乔过了大乔在外头干出来大事业,便越发瞧自家儿媳妇不顺眼,一口一个“咱们家四顺怎么娶的不是大乔”云云,原主心里膈应,就更不愿意去见比自己优秀的姐姐。
再说大乔不是什么热络的性子。
看到妹妹这个样子,楼大乔没好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