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2.屠胡令(第2/2 页)
儿行。
男儿行,当暴戾。
事与仁,两不立。
男儿事在杀斗场,胆似熊罴目如狼。
生若为男即杀人,不教男躯裹女心。
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
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
“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
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雄中雄,道不同:
看破千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
美名不爱爱恶名,杀人百万心不惩。
宁教万人切齿恨,不教无有骂我人。
放眼华夏三千年,何处英雄不杀人?
我辈热血好男儿,却能今人输古人?”
到这里,所有人都被震住了,词句之间,那惊天的杀意扑面而来,特别是那句,“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就连杀人无数的段颎,就为之一慑,仿佛见到了铺满尸体的修罗场。
更何况是其他们,不知不觉间,他们的后背已经满是汗水,头上也是一额冷汗,这篇文章,了不起啊!
“今,胡人南侵杀我子民,又闻胡人以我汉家儿郎为奴,我堂堂炎黄子孙,岂能为胡人之奴。
先陈汤将军有言,明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今吾亦言,以汉儿为奴者,奴我同胞者,必杀之。
凡我汉室子民,或心慕我汉室之英雄豪杰,发现胡人以我汉儿为奴,皆可杀之,割右手手掌献于幽州府,可得铜钱二十贯,羊十只,也可折现,并刻碑记之。”
荀彧瞪大双眼,还可以这样,以义导之,以利诱之,以名驱之,前面一文引得所有人豪气冲天,恨不得提刀砍人。
之后点出胡人以汉人为奴,那是任侠估计就已经恨不得杀去草原,又以利诱,毕竟二十贯钱对于平民百姓来说,就已经是巨款,何况还有十头羊,不过,那些任侠大概都会选择折现。
最后刻碑记之就直接冲昏那些任侠的头脑了,这跟青史留名没什么区别。
荀彧可以想像出,这文一传开,绝对会有无数任侠冲向草原,无尽的腥风血雨,刀光剑影,会将草原染成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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