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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没找到人(第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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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狗狗极通灵性,那位姑娘也说如果公子没有办法照顾小家伙,就把它留在这里,她会派人前来接它。”

王行之满脸黑线,还好狗狗没有因此舍他而去,也不枉自己救它一回。

夜深人静之时,王行之躺在床上眼睛微闭,脑子却异常清醒,思索今天的暗算究竟是出自谁的手。

几个身着夜行衣的黑衣人一跃而下,从窗户飞身而入。

“主上,末将救驾来迟,请主上责罚。”

“行了,都起来吧。”

如果不是他大意遭了暗算,就那几个人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

“末将寻到主上的时候,主上身边已经有人,所以……”

王行之摆摆手,他自然明白,如今已经到了京城,人多口杂,自然是要隐匿行踪的,手下的人确实不方便出来。

不过秦风他们一直暗中盯着沈锦月他们,如果沈锦月胆敢对王行之下黑手,铁骑兵也顾不得太多一定会飞身而下就回主上。

“救我的是谁?”

“是毅远侯府少夫人,也是‘万古一方’的嫡女沈锦月。”

王行之听到“毅远侯府”四个字的时候不由得瞳孔暗了几分,沈锦月?少夫人?她是否是提前知晓了自己的身份呢?亦或者是有什么其他的目的?

秦风思索了一下,救下主上的还有一个女人,“还有一个自称是您的表妹,曾经的松城县令之女苏玉婉,不过三年前苏怀远贪脏赈灾的十万两白银获罪,如今是贱籍之身。”

话语间秦风对苏玉婉还有几分不屑,一个贱籍之女凭什么敢自称是皇子的表亲?

“查一下苏玉婉都知道些什么。”

——

“小姐竟然喜欢那只狗,而且大师都说它与你有缘,为何不带走?”李嬷嬷还惦记着沈锦月所说的那句话。

“是啊,那个小家伙也是忘恩负义!您救了它,它竟不愿跟您走,守着那乞丐,早晚被人填进肚子里!”

白桃一脸愤懑,想着刚刚无论她如何威逼利诱,那狗子始终无动于衷,心里就气闷的不行。

沈锦月无奈地敲了敲白桃的脑袋,遮住眼神中的不舍,勉强笑道:“那男子是它的主人,它丢下主人跟咱们离开,才是真正的忘恩负义!”

其实金柱不想跟她走,她心里比谁都难过,可她知道金柱有多忠诚,即便强行把那小家伙抱回府,它也会偷偷跑回男子身边的。

毕竟,它不像她一样,有着前世的记忆。

这样也好,比起外头,孟家才是那吃人不吐骨头的魔窟,她还有很多事要做,未必能护它周全。

而且金柱那么不舍得离开那男子,说明男子对它很好,只要金柱平安活着,便是她所求,她不该贪心的!

白桃会生气,是觉着沈锦月真的很喜欢那只小毛球,见小姐比她看得开,便也不再劝了。

几人回到马车,飞龙已经在此处等候,“小姐,你让我找的人找到了。”

“带我去。”

沈锦月跟着飞龙走到一个破旧的院落前,里面的阵阵鞭声吸引了几人的注意。

“小姐,就是这里了!”

白桃看着周遭的环境有些惴惴不安,她六岁进了沈府从此一直陪伴小姐,做小姐的丫鬟,根本就没有见到过如此脏乱差的环境。

“小姐,真的要进去吗?”

沈锦月倒是淡定自若,前世什么没有经历过,流民大逃亡的场景比这可怕多了,“放心,有飞龙和天虎在。”

飞龙和天虎都是以前沈家保护沈锦月的护院,她相信他们的武艺。

飞龙皱着眉头朝院子看了一眼,“奴才已经打问清楚了,那脸上带刀疤的男子叫钱有财,干的是给牙行送人的买卖,我与他说咱们要在北方开牙行,这才与他搭上话。”

沈锦月点点头,飞龙立即跑去敲响了院门。

院子里的鞭打声很快停了下来,没多久,木门被人从里面推开。

“呦,兄弟!快请进,快请进!”

开门的正是脸上带着刀疤的钱有财,沈锦月透过帷幔的轻纱看着男人的脸,前世的记忆也接踵而至。

那时,她与孟宴修外出,在路边遇见一个可怜的小姑娘被这男人追着抽打,心生不忍,便让人将男人拦了下来。

谁能想到,这一切都是一场戏,一场针对她的戏!

钱有财见飞龙带来一个女子前来,不由蹙眉问道:“这位是?”

“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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