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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放开我,这样多难看啊。”他:“回答我。”我:“我不知道啊。”他:“他明显认识你。”我不说话了,反正说也说不过他。他的牙齿从耳朵慢慢移下来,经过眼角,脸颊,侵略嘴唇,他用牙齿轻轻地啃噬我的嘴角和唇线,那种感觉,叫人又麻又刺痛,很难忍。我气不过,干脆张开嘴巴大咬他一口。后来我为我的莽撞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我被他拎进隔间,脖子上一圈紫,舌头上被他咬了一口(轻轻一碰都很疼),衣服衣服不见了,被他剥|掉了扔在厕所的垃圾篓里,手腕上也青了,没力气。反抗,我反抗啊,老脸都丢光了。没力气,哪儿都没力气,脚步是虚浮的,走路是飘的,还参加什么晚宴啊,那回头率,我恨不得凿个地洞钻进去。都这样了他还不开心,冷着一张脸,非要我把他的西装披在身上,你说披就披嘛,就当我冷就成了,还一定要握着我的肩膀,生怕别人不知道我脖子上被人猪给啃坏了嘛!我:“我们早点回去吧,我累了。”他:“累了就靠着我。”我:“我想睡觉。”他:“靠在我肩膀上睡。”我:“像我们这样秀恩爱的情侣狗走大街上都是会被乱刀砍死的你知道吗?”他:“哦?殉情也不错。”我:“”刚刚在卫生间门口遇到的那个男人正好在酒池中央和小旗嘉烨说话,与刚回来的陈深和我打了个照面。那个男人看着我,神色一凛,“你们。”只说了两个字,就没再说下去。小旗马上察觉到气氛的微妙,打圆场:“哥、嫂子你们和张临认识吗?”张临,好熟悉的名字。我歪着头仔细想,好像记忆里是有这么个人,但好像不长这样啊是谁来着,高二隔壁班的,是吧,好像是,我俩谈过恋爱好像是前任啊哦前任是前任真的是前任啊好想去知乎问个问题啊。题目叫:当现任和前任摩擦起火花该怎么办呢?作者有话要说:有点少 急促的《三十六计》曰:走为上策。我果断麻溜地把陈深生拉硬拽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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