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第1/2 页)
果然,众人的表情又囧了一下。“好吧好吧,你还是什么都别说好了。”“既然这样,那我们放慢速度走吧。正好游山玩水。”众人看飞燕的样子,也都笑了起来,是啊,以前她哪儿是这么个状态,怕是不管如何也要急急的查案,如今倒是想着游山玩水了。不过这也是能理解的,如果他们被拘了那么久,也是要闷得很的吧。据皇上给他们的旨意,说是这苏友宁是江浙人士。他们也是直接就奔着江浙而去,至于说苏友宁曾在京城郊区出现过之事,他们倒是不当回事儿似的。他们也不能完全被苏友宁牵着走,而且,这样也能佐证他们的想法,就是这苏姑娘,是不是本身就是要引着他们。出京往南,几人策马,不过走的确实不快的。很显然,其他几人倒是适应了,而周镜却是并不适应。看着众人磨磨蹭蹭的走,他倒是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就这么拧眉跟着。也正是因为走得慢,几人倒是错过了下一个城镇。只能在这山间的小档口吃喝。他们带的都是干粮,并没有什么油水,这到了小档口,见到了肉,几人倒是眼睛放光。店家是一个憨厚的汉子,自然是将店里的肉都摆上来。才一眨眼的功夫就被横扫而空。吃完了,几人都是捂住肚皮坐在那里,展昭开口:“都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这老话真是诚不欺我啊!”看他那副样子,飞燕讥笑:“有你这样的小和尚吗?还吃肉,路上又没有短了你吃的,还不是你更重视口腹之欲。”“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我们何苦计较那许多。”展昭强词夺理。几人之中也属着周镜吃饭斯文。“如果皇,黄公子知道我们什么也没做,也没有去找他想找的人,而是慢悠悠的往江南走,不知道会怎样。”公孙策玩笑状的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飞燕也不抬头看人,就这么用筷子戳着盘中的菜,接话。包拯明显的看到,周镜的嘴角一抽。他也尴尬的笑了笑。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觉得,丧失了一部分记忆的飞燕,和以前很像,可又有些不像。当然,不管怎么样,她都是那个曾经和他们共患难过的庞飞燕。公孙策看她一个劲的戳盘中的菜:“你没吃饱?”语气里有着关心。“戳着玩儿。”⊙﹏⊙b汗。戳够了,飞燕将盘中的菜给拼成了一个骷髅头的模样,献宝的给大家看:“我拼的像不像?”呃?众人想,还好我们吃完饭了。☆、长乐案1本来一般人家,还是女子,都是会坐马车的,不过他们几个人不同,而飞燕前世虽然只是骑过几次,不过她运动细胞一向很好,稍微熟悉之后,胆子也大了起来。不过饶是如此,她一样也是最慢的。公孙策和周镜都是有意识的慢下来等她。他们并不算赶路,不过越走,他们倒是越笑不出来了。因为,苏友宁真的在等他们,她总是会流露出一些蛛丝马迹给他们知晓。想到那些武功高强却着了道的御前侍卫,飞燕打了个寒颤,她其实并不想有去无回的。几人都略加谨慎起来。他们只按照原定计划,慢悠悠的赶路,白天赶路,晚上就近找一家比较热闹的客栈投宿。当然了,给皇上办差,自然是不差钱的。飞燕也乐得自己的小金库还继续保留。要说真的寻人,这几个人还真是没有寻人的样子的。不过那不明真相的,倒还以为几人深藏不露。“前边的小镇是长乐镇,虽然天色还早,但是我建议在那里住宿,不然的话,就长乐镇和下一个小镇的距离,我们怕是就要在荒郊过夜了。”周镜之前也是走过这条路的。中肯的提议道。“好,就这么定吧。”包拯答道。他们已经走了四天了,在这期间,包拯一直都是他们比较明显的主心骨。凡事大伙儿也极为自觉地就会看他的意思。这点飞燕是能理解的,主角嘛!哪能和他们一样。几人住店,总是会找些相对热闹,且不好不坏的店面来住,可这长乐镇太小,也只有一家客栈而已,不过看起来倒是挺繁华,这让飞燕等人有些不解。本想一人要一间房的,结果却被店家告知,只余三间房。当然如果不住,他们也是没地方住的,自然是同意。于是,包大娘,楚楚,飞燕一间房。包拯和公孙策一间,另外一间,则是周镜和展昭。要是以往的飞燕,怕是早就要叫嚣了,不过此时她倒是像个没事儿人似的。“店家,我看这集镇虽是不大,但也是人声鼎沸,怎么就你们一家客栈啊?”而小二似乎也是习惯了这样的外乡人问此话。“几位客官从外地而来,自然是不知晓,你们来的这几天,正好是咱们的集市。要是往常,哪儿有这么多人啊!门庭冷落的厉害。咱们这客栈啊。一个月也就五六天集市的时候生意好,其他的时候,连个苍蝇也不飞进来,偶尔有几个像你们这样的客人罢了。你说说,就这样,怎么可能再开一家,人家那些有钱开店的,又不是傻子。我们老板都时常念叨着,这客栈,也就是混个温饱罢了。如果这不是祖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