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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
李寻欢点头。
下一瞬,丁灵琳扑了上来,兴奋道:“这把就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二的飞刀?欸,你怎么用它来刻木头?”
温香软玉在怀,李寻欢虽说算不上正人君子,但也有了几分尴尬。他和孙小红相处十年,都没有过如此亲密的举动。要真算起来,上一个扑在他身上的,还是叶开。
好在丁灵琳把飞刀拿过来后,就老老实实从李寻欢身上下来,身上的铃铛清脆作响,小姑娘眨眨眼睛:“不好意思,我看下你的刀,好吗?”
李寻欢无奈,只能同意。过去叶开同他说过几次丁灵琳,总的而言,还是这位丁姑娘痴心错付,叶开虽然同她在一起,但终究还是不爱她。上一世叶开任性地选择了随李寻欢而去,何曾考虑过丁灵琳的感受?这个从小被宠溺长大的小姑娘,在李寻欢看来,实在是个可怜人。
也正因为如此,从遇上丁灵琳后,李寻欢将他的好脾气发挥到了极致。
丁灵琳翻来覆去地看,手中的也不过是一把三尺七寸长的小刀,除了薄而锋利之外,没有任何特别之处。
“有人跟我说过小李飞刀,说它是天底下最快的刀。”丁灵琳抬眼看李寻欢,灵动的眼睛好像在问,你就拿这个糊弄我?
李寻欢心口一跳,道:“哦?谁说的?”
丁灵琳撇嘴道:“我姑姑,白云仙子。”
李寻欢笑了笑,没回答。
丁灵琳不满意道:“你肯定是没见过我姑姑,你要是见过,就绝对不会是这副反应。”
李寻欢淡然道:“我见过她,她长得没你好看。”
丁白云的美,胜在面容精致无暇,气质冷傲,给人不食人间烟火的错觉,故有仙子之称。而丁灵琳性子活泼可爱,开心不开心都写在脸上,一双乌黑灵动的眼睛完胜丁白云,照李寻欢的眼光,自然是丁灵琳更为好看。
不过这种好看,更多的是出于一种欣赏。
没想到丁灵琳却是脸色一僵,愣了愣,握着小刀的手微不可见的一颤。她睁大了眼睛看着李寻欢,问:“你……觉得我好看?”
李寻欢点了点头,不知为何,心中觉得有些奇怪。
“我还以为你不近女色呢!没想到有如此好的眼光。”丁灵琳忽然展演笑了起来,兴高采烈的,“我也觉得你很好看!你喜欢我吗?”
李寻欢:“……”
难道叶开当初就是这样被丁灵琳缠上的?
李寻欢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头疼了。
***
夜深,一行人停下,就在荒郊野外过夜。
李寻欢费了点功夫,方才说服丁灵琳和孙小红和平相处,在车厢里睡一夜。两人毕竟是女孩子,应该多加照顾。
车外,阿飞不在,傅红雪也不在。
李寻欢也不急,循着破风声,很快找到了正在练刀的傅红雪。而阿飞正站在一边,沉默地看着。
李寻欢走到阿飞身边,与他并肩而立,道:“你觉得他的刀如何?”
阿飞道:“很快……他的刀不像他。”
李寻欢点头道:“的确如此。”
傅红雪小的时候跟在花白凤身边,练的是仇恨的刀,要命的刀。如今虽然过了十年,可他幼时打下的底子,根深蒂固的观念仍在。因此,当阿飞问起时,傅红雪明确地说,这是杀人的刀。
刀是这样,可傅红雪的人却并不如此。
他不喜欢杀人,哪怕只是一个杀人的念头,都足以让他感到痛苦。傅红雪虽然看上去冷漠无情,但说到底,心肠仍是极好的。
杀戮的刀却没有让他有一颗杀戮的心,这也是李寻欢十年来没有阻止傅红雪练刀的原因。
阿飞道:“他很危险。”
李寻欢叹了口气,无奈道:“我又何尝不清楚?”
傅红雪不像叶开,他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从来没有一天放弃过要为父亲报仇的念头。他不会欺骗李寻欢,他这个人就像他的刀一样,干净利落,简单明白。
这时阿飞忽然皱了皱眉,冒出一句:“今天来的女人,武功很高。”
李寻欢略一吃惊,想了想,问:“比你如何?”
阿飞道:“我不知道,我不过是直觉以为,她武功非常高,远在我之上。”
李寻欢相信阿飞的直觉——野兽的感觉往往比人类准确得多,而阿飞自小在荒野中长大,他要生存下来,就必须比野兽更敏锐。他思忖片刻,老实道:“我倒是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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