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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想说,既然你全都知道,为什麽还要伤害我……
是的,没错,是他杀了Ryan,一枪毙命,他们都说Todd从来不亲手杀人,多半大概跟慧能将禅宗发扬光大却强调不立文字是因为他本身不识字的原因相同,就是因为Todd不会杀人,但他们错了,无论用枪还是用刀,Todd都是高手,因为他从来不肯相信谁,包括他总是留在身边的弟弟和Paul,他七岁以後,用大量的时间耗费在学习如何一招使人致命上面,他知道自己没有太多体力,知道自己不堪消耗,所以,唯有一下子让人死去,才能在关键的时候保全,这跟他後来越变越残忍越变越不留余地有很大关系。
他知道自己一身破绽,因此让自己不断的完美,他不开枪,一旦开了,必然致人死命,Ryan,是他亲手杀的第一个人,他本以为那人,会是则豪。
如果可能,他也不想选择这麽极端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但显然,他没有别的选项。
Ryan是个杀手,还偏偏是个枪法见长的杀手,他笃定了要杀则豪,如果那天,自己跑向则豪,Ryan不会看不到他,大概在自己靠近则豪前几秒,则豪就成了那疯子的枪下鬼,打电话给则豪,则豪看到他的号码必定专注,那样的破绽,正是Ryan等待的,他距离Ryan和则豪一样远,所以,他用三秒锺衡量到最後,唯有一个办法,所谓螳螂捕蝉,他去杀了Ryan……
聚精会神的Ryan,不可能感觉到他的靠近,他的身上没有戾气,因为他从来不杀人,但这毕竟是闹市,他胡乱扯了车里一件黑色的风衣和一只灰色的棒球帽,是鸿文的,穿在他身上大出一圈,这里毕竟是闹市,他得三思,他绕过其他人,找到一个隐蔽的地方穿戴整齐,则豪还在排队,这样的时候Ryan暂时不能下手,但给他的时间也根本不多……
他不是白痴,他知道当街开枪的後果,所以,其实,那天他用了两颗子弹,一颗引发在他们停在路边那辆车的底盘下,他顺手做了个小小的机关,连道具都不用准备,有段时间他每天都在盘算这类的东西,另一颗,是他自己打出去的,那才是命中Ryan胸口的一枪。
所以,枪响的时候,则豪第一反射是看他们的车,以为出事的是他,这个时候,他打了第二枪,距离足够近,用消声器的话也没有问题……
关键是,老天帮他,那之後下了一场暴雨,人们四散逃跑,他躲进暗处的转角,与则豪所在的位置行程一个小小的盲点,扔掉外套,将枪拆分卸掉,分几处扔干净,大雨打在他身上,冲淡了一切不该有的味道,并且,那味道更多的是被那件外套承受了。
然後,他发疯的冲出去,跑到则豪身边。
再然後开车带著则豪去医院。
在然後不动声色的处理掉鸿文那辆车,以染了血不干净为名义,天经地义,其实只是想除掉底盘上无法修复的痕迹,他庆幸,因为车是鸿文的,所以才有两把合手的枪和消音器,为什麽庆幸?鸿文和烨轩都是他一手调教出来的,他们的东西,都带著些许他的习惯,越是关键的东西越是如此。
他甚至想,是不是老天给他一个机会杀掉Ryan。
他唯一没想到的,是则豪的反应,则豪像发了疯,什麽都不管也不顾,连他都一起打。
而且,则豪要追查这件事,查到底。
并且,还真的被他查出来了……
如同大海捞针一样的事情,被则豪实现了。
呵……他们算是扯平吗?十年前则豪输给他,因为Ryan,十年後他输给则豪,又是因为Ryan,他们之间,为什麽一定要有个Ryan,为什麽!
不公平,这对他不公平!为什麽他要承担Ryan的错,为什麽!
他爱上则豪,则豪爱上他,这跟那个疯子有一点半点的关系吗,为什麽总是出现在他们中间,为什麽总要捣乱,为什麽!
而则豪,明知道Ryan要杀他,明明已经知道了全部真相,为什麽,还要这麽对他……
“呵……所以你就杀了他?”
则豪的手掌落在他的额头上,将他贴在额头上被汗水打湿的头发向後拢,说不上温柔的动作,让他没来由的害怕。
“难道……要我看著他杀了你?”
他倔强的扬起脸,声音却颤抖,则豪,则豪,好像不是他的……他们,像是警察和杀人犯的感觉,这种疏离,让他害怕。
“如果,他真的要杀我,你以为,他会给你做那麽多手脚的时间吗?就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