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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灵,这歌叫什么?”
白泽通晓天下所有鬼怪的姓名,鬼怪们敬他,却也怕他,对于他的问题,没有一只妖敢怠慢。
“是《奔丧》,大王,那么多好听的调子,你怎么就独独喜欢这一个?”
歌名字很晦气,内容更晦气,这是林里整日怨天尤人的老树精写的,据说是为了悼念三百年前一个死在他脚下的凡人。
“大王,您说巧不巧?那虽是个凡人,可眉宇间流露出的气质却很出众,老树精说,简直他和爷爷的爷爷留下的画像一模一样!”
“哦?画像里画的是哪个?”
鸟妖“噗嗤”一笑,俊秀的脸上流露出三分敬畏七分崇拜:“是逐鹿,名满天下的战神逐鹿!”
“啊,那凡人叫肖凌,是逐鹿的第六世转世,可惜我还没修成人形,不能亲眼见到,只是在几只雪妖编制的梦境里看过。”白泽仰躺下来,修长的五指放在正熟睡的花重明额上,浅浅叹了口气:“九世苦果一世皇帝,这就是逐鹿逆天的下场。”
第14章 万佛齐喑
等到了万佛山脚下,白泽不再让小妖们送了,眼睛虽然还没恢复,但可以勉强跟着花重明走路。
“白泽,要不我们先等等,万一山上出了什么意外,你连跑都跑不掉。”
听完花重明的建议,白泽想翻个大白眼,可眼睛还被布缠着,只好吐吐舌头表示鄙视。
山下是鼠妖们的聚居地,白泽的突然造访让他们在不安之余也感到有些荣幸,鼠王亲自前来迎接他们,拿出一年来最好的食物来招待他们。
“还是去老狼豹子他们那好,有鸡有羊,不像你们这,连饺子都是素馅的。”
花重明在心里默默骂白泽无耻,一只小小的鼠妖,你让他们哪抓鸡啊羊啊的喂你这臭狐狸?
鼠王赶紧解释,说什么近日来山里收成不好,人都吃不饱,他们偷来的东西更是少之又少,让白大王多多包涵,他日造访,必定送上顿大餐。
可白泽不给他面子,一撇嘴道:“得了吧,您老的大餐,不就是些苞米谷子么?狐狸要吃肉的,弄不来,小心我拿你那些个子子孙孙下酒!”
鼠王吓得屁滚尿流,回去就差遣手下的小耗子们去城里偷熏肉烧鸡,片刻功夫就全堆在白泽面前,把这贪得无厌的狐狸精吃的满嘴流油。
吃饱喝足,白泽一抹嘴问道:“你们这儿有什么好玩的,本大王难得来一回,总不能吃一顿就走吧?”
“镇子里,镇子里有戏,有花灯……”
白泽嘴角一挑,指了指蒙在自己眼睛上的白布:“怎么,嘲笑本大王现在看不见?”
“不不不,大王,您去听琴,前几日镇子里来了只狐妖,一副花容月貌,桃花眼,瓜子脸,柳叶眉,漂亮的呀……啧啧啧。”意识到自己偏离了重点,鼠王赶紧扯回来:“她就在镇子里弹琴,想找个如意郎君,琴也好听,不知道您好不好这个?”
鬼才会信狐妖是想找如意郎君才到人间来,八成是想勾引男人,吃他们的心喝他们的血,来增加自己的修为。
白泽冷笑,反正自己是妖,就算没了法力,也怎么都不会怕她的伎俩,听听也好。
只是花重明……
“漂亮姑娘?这怎么能不看,必须去必须去!”
一听这话白泽生气了,破口大骂道:“你这不怕死的混帐色鬼,去去去,看那狐狸精不勾了你的魂吃了你的心,一张画皮掀起来,鬼知道是不是麻子脸蒜头鼻!不吓死也恶心死你!”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女人必备技能,吃醋?
花重明努力做出一个很诡异的笑,只可惜白泽看不到,如此高难度的表情就这么浪费了。
万佛山下的镇子名叫沙城,长年风沙不断,地上都铺了厚厚一层黄砂,不一会儿就灌满了花重明两只鞋子。
于是每走一段花重明都要停下来倒鞋里的黄砂,看白泽许久都不倒,花重明不禁疑惑起来:“难道这东西也认人,不进你的鞋?”
“少废话!倒完赶紧走,脚那么臭,砂子都被你熏成黄土了。”
走了一会儿花重明看出些端倪,雪山大王就是能忍,砂子都积了半只靴子,他被硌的走路直晃,却还是能忍的住,宁死不倒。
“我说白大王,你是不是因为看不见,所以倒不成啊?”
“没有。”
“要不……我给你倒?没事,我不嫌你脚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