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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吓死高丽王的事儿传回来,谁都当你嘴皮子老练。你只要把当时的三分劲头拿出来,就不愁救不成皇上。”
一听见高丽王仨字,我反射性寒颤了一下。以前没去高丽时,百姓提到蓝玉烟是“那个断袖尚书”,去了一趟高丽回来,百姓口中的蓝玉烟就变成了“那个吓死高丽王的断袖尚书”。头衔么,总归是愈来愈多的。
把苗恩斟满的那杯酒喝下肚,我道:“……好吧。”
我果然还是不忍心让闵京身陷囹圄。此行,能救出闵京便是最好;救不出,交待了自己也罢。
……
天气寒冷,喝口烈酒倒也暖身子。
只不过,这酒似乎太烈了一点,喝下去后感觉整个胸膛都在燃烧,口舌辛辣的同时却也有几分花果的甘美。“苗公公也会泡酒么?”我捏了颗花生米道。
苗恩也喝,一边喝一边用宦官的尖细嗓音含糊地回着话:“是啊,这酒恐怕比尚书大人你的岁数还大。”
我的手一抖:“你今年……多大了?”
“四十三。”
我的手又是一抖。“如何?”苗恩摸着自己的脸颊,笑得妖异,“我一直保养得当,谁看了都说不到三十呢~”
我嚼着花生米干笑两声。脸上的粉那么厚,谁能看出你是三十四十还是五十。
苗恩也不再说话,自顾自地喝着他那烈酒,好像丝毫不知酒味的样子。我知道他心里苦。闵京不在的日子,他每天都苦。
我也苦,于是就陪他一起喝。本以为自己的酒量已经算是不错,谁知喝了几杯就觉得有些晕头,于是放下稍微缓了缓。
扶着隐隐作痛的额角,没来由的,我觉得有点凄凉。
这天下,果然只有闵兰泡的酒最合我口味。
……
醉眼看苗恩,我竟然看出了几分平时没有发觉的风情。说实话,苗恩的五官还是秀美姣好的,只不过被那盾牌似的厚厚白粉一遮掩,饶是七分美丽只剩下了一分,剩下的尽是妖气。屋内燃着暖炉,两人又都穿得厚实,不一会儿就双双除了外衣,只着里衫更加爽快地对饮起来。
苗恩开始和我天南海北地胡侃,上到天文地理,下到诗词歌赋,竟是十分尽兴。我隐约发现,苗恩似乎没我想象的那么讨厌。心情一高兴,连他的声音什么时候变得沉厚起来都没发现。
一壶酒见了底,我的视野逐渐变得朦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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