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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差不多,记得的几项也做不到……怎么办?”
小安吃完了馒头,看我:“穿白衣。”
红蜻的男宠秘籍里,就有一项是要穿白衣,这个好记,也容易做到。
问题是,我已经穿了五年的白衣了。而且我真的不觉得,白衣到底能衬托出什么气质来,我每天像个鬼一样披发白衫地在离府里飘来飘去,也没一个人夸我气质好。
“……”小安咽馒头,与我大眼对小眼。
果然这种事是指望不上小安,只能将就:“好吧,穿白衣。”
用完早膳,接下来就是期待午膳。
作为一个不事生产被人养在家里的男宠,无所事事才是常态,何况也不用花心思去争宠斗法,日子更是闲得能发霉。
坐了一会,书也看不下去,提笔作画,结果是糟蹋了几张好纸。实在无事可做了,于是出院子乱逛。
离府在即安这个不大不小的县城里也算是个豪宅了,主要是它大,里头的花园池塘园林多,我来的第一年还闹过迷路的笑话。此刻是四月底,青梅正酸,石榴初红,池塘里的荷叶碧绿,清水洗出来的生机勃勃,估计再过些时日,便有娇嫩的花苞探出头来,然后开满一池塘的红粉佳人。
如此美景,都化为了新鲜的莲藕,莲花糕,莲子羹,莲心茶,在眼前飘啊飘,想起来就觉得肚子里有爪子在挠。咽了咽口水,我窝在蔷薇花架下,扶着石榴花树,指着那池塘里的荷叶,开始装模作样吟诗。
片刻之后,远远的曲廊小桥上,开始有了动静。我赶紧往阴影里缩了缩,扒拉着枝叶,贼眉鼠眼打量起来。——来了,来了!
来得那人正是离府的主人,也就是我,男宠砚芳公子的主人,离仲。他是即安县令,每日从县衙回府都必经此处,所以我也无事就来这里晃荡,看能不能好运气撞到。
真走运见到了,一般也就是躲在角落死死盯着,像是看见了烧鸡的恶狼——好吧一个多月不见肉我真的馋得很厉害。
天天等,天天看,却从来不敢上前去拦住那人,不敢跳出去吸引他的目光。
十分,极其的,没出息。
蹲角落偷窥这种事情,就像半夜闭着眼起夜一样,总有一次是会撞到墙的,所以我很是淡然,就算被人抓了个现行的时候,也没有一丝尴尬。
“公子这是?”梳着双鬟的小婢女睁着大眼睛看我,不过一个十来岁的小丫头,好糊弄的很。我咳了声,“我在思虑宇宙洪荒天地玄黄的道。”
小婢女上下看了我一通,嘻嘻哈哈笑起来:“公子你怎么弄得这么脏,脸上都是泥,跟我阿弟一样。”
下意识摸脸摸了一半才想起来,最脏的就是手,在土里扣了半天。只好努力不去想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样子:“你阿弟?”
“我阿弟四岁了,整日里追猫逗狗,满地打滚,脏兮兮得不得了,我娘亲气都气死了。”
“……”除了保持不露声色的淡然的微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本来这件事也就这么揭过去了,谁知道这丫头是个傻的,看见来人了就喊:“桂香姐姐,桂香姐姐!”
桂香是梦玉的大侍女,梦玉是离仲的爱妾,所以在这个府里论起来,桂香比我还要大。她连做个样子敷衍我这个名义上的主子都懒得,一见我就是笑:“哎哟,砚芳公子这是扮上了要登台唱戏了不成?这脸,可漂亮呢。”
小婢女跟着一起笑,“公子你去洗洗吧。”
“公子是在这等着大人呢?难为公子这么有心思,我家主子可就落了公子一成,也不怪大人就偏疼公子呢。”
我道:“嘿嘿。”
“那公子想必正好见着大人回来了?正去了我们那里。可惜偏偏就没见着公子你在这里,不然,大人一定就只记得公子了。”
这就是明讥暗讽的手法了,红蜻好像也教过。
整个离府谁不知道,我做个唯一存在的男宠,非常不入离府主人的眼,把我放在角落里自生自灭不算,没事撞见了也没个好脸色。只是他们都想不明白,为什么我还能留在离府。
桂香拉着我往前走,“难为公子这么上心,我家主子要沐浴,正好还少个提桶的人,我还想着去找呢,好在遇见了公子了。”
所谓人微言轻,就是一个当你不受宠被冷落时,就要被人捉弄为难,这种事情我从小就见多了,自然不会放在心上。只是她要我去打水,那大木桶本就厚重,装满热水怕比我还要重,我怎么有那么大力气?这关键时候,又不知道小安跑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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