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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的脸,好好的回味那种柔软的触感……希望今晚有个好梦!
第五章
十二月初,冷意料峭的南台湾冬日,发生了一件让大个永生难忘的事。
那是在某个上课日的早上,有个看来眼生却自称为学弟的男孩子过来教室找石瑞,说教务处的办事人员为了学分数的问题要找他过去谈谈。
开玩笑,大个对人的长相可是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本系一年级到四年级的学生他几乎都看过,可是对这个学弟就陌生的要命……当然,人家也可能是转系或插班生,不过,大个仍旧不放心。
还记得几天前他曾经接到老板的电话,这还真是难得,因为大家常常有机会见面,除非是紧急事件,否则不会用上电话联络;况且,老板也绝对不是那种喜欢以电话聊天哈拉的人──跟某个眼镜男不同。
老板打电话的目的很单纯,就是希望大个在学校上课时,能帮忙照看着石瑞,尤其是最近,要特别注意他身边的陌生人。
「老板,到底怎么回事?你们惹上坏人了吗?」大个忍不住问。
「……跟我美国的家人有些关系……我担心那边会派人来……找瑞瑞的麻烦……」老板话说的不是很明白。
「你……你该不会在美国已经结婚了,那边的老婆吵着要找第三者讨公道?」大个有些开玩笑的猜测。
「……你愈来愈像David一样不知死活了……」老板仅说了这句,就让大个整身的寒毛都竖起,紧急噤口。
当天大个跑去David家,想旁敲侧击老板跟石瑞的事,照例挨一个敲头还附送白眼。
「……这牵涉到Vincent的个人隐私,我不能说……」眼镜男故作神秘。
「我记得有人说过个人隐私权不算什么东西,还说这世界上只有他拿得到手、或拿不到手的情报……」大个不但记住人类五官的本事厉害,对于别人说过的话也能回想的清清楚楚。
「傻大个,你的隐私权当然不算什么,可是碰上Vincent还有Vincent后面的那个大家族啊……不该说的就不要说,否则在我完成复仇大业之前先葛屁的话,作鬼也会来找你!」
「什么复仇大业?」又听对方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
David又有些恼羞成怒了:「……死大个,别问那么多!」
所以当石瑞匆忙下楼往教务处所在的校园旧建物时,大个不放心的也跟上去,接着他就看见了某个像恶鬼一般的人物,还听到石瑞叫他作黑鹰。
黑鹰?很耳熟,搜索脑中资料库──对了,上次红内裤打麻将事件中,David与老板聊天时出现的一个名字。
一眼望过去就让人毛骨悚然的家伙……一看就知道绝非善类的人……若是脖子上挂一条粗粗的金项炼、手上戴只劳力士、臂上再露点儿刺青,就十足十黑道大哥大的派头了。
石瑞跟老板怎么会惹上这么一号人物?看那位叫黑鹰的恶人想要带石瑞离开的样子,自己虽然有些害怕,可是见石瑞手足无措,自己也只好出头了。
「……这里是有法律的地方,不管你们是谁,你们都妨害了人身自由,再不走的话,当心我叫警察来抓你们!」
一番话说的正气凛然,还赚了点石瑞崇拜的眼神,可惜,大个的玻璃心像小鹿般乱跳,随时有被黑道大哥一声令下唤小弟们练沙包的觉悟。
还好,没挨打,却被恶鬼般的黑鹰拿了把枪出来恐吓:「……这就是我们成德会的法律……」
为什么?为什么身边老是出现一些无法无天、视他人权利义务如无物的蛮横角色?David是如此,这个黑鹰也是如此,光天化日之下居然大喇喇就拿了把枪公然吓人,这、这可是犯了中华民国刑法第346条的恐吓罪,要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一千元以下罚金耶!
要是更严重一点,黑鹰抓石瑞是为了向老板取得财物来赎人,那就犯了刑法第347条的掳人勒赎罪,得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好想义正辞严的站出来指着坏人的鼻子,拿法律条文压制对方的说,可惜……被别人先一步拿枪指着自己脑袋,只好……英雄气短,麻吉情长了……
眼睁睁看着石瑞被带走,不过看他老神在在、胸有成竹的笃定模样,好象知道自己不会遭遇不测──大个回想垦丁露营时老板与David之间的对话,可能真是老板自己与家族间的一些是非牵扯上了石瑞这个普通的大学生……
幸好黑鹰言而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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