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部分(第1/4 页)
他对她又哭又笑说了一大堆语无伦次的话,好半天林千沙才反应过来,不禁十分震惊地看着小霍普金斯——一直到现在,他竟然还跟她谈什么爱不爱,谈什么只要她回头回到他身边,他就既往不咎。
林千沙当然很坚定地摇了摇头,于是,他愤怒了,大概是想先女干后杀,什么“你想要钱,当初为什么不说,你说了我绝对给”,什么“我得不到的我就要毁了你别人也别想得到”云云。
这孩子果然脑子有洞,病娇隐藏属性暴露彻底喂。
当然了,最后靠的依旧是里斯的英雄救美。林千沙在公寓里故意给里斯留下了找她的线索,以那特工警犬一般的敏锐,他很快就将林千沙救了出来,顺便将小霍普金斯丢给了少管所。
“难道你真那么弱,会被一个未成年的小鬼绑架了?”回去的路上,里斯若有若无地调侃了一句。
摩托车开得很快,若不是林千沙的注意力一直都放在他的身上,她还听不清里斯说了些什么。
“……白痴,我这是在看你会不会来救我。”林千沙沉默了一会儿,突然笑了,将脸埋在他的后背里,抱紧了他的腰,肚子上那小肚腩让她感觉抱起来格外舒服。
“……别自恋,就算不是你,我也会去救的。”
“是吗?~那你敢说,你当时就没有一点心急的感觉?~”林千沙带着恶作剧似的语气,手指开始若有若无地徘徊在他的腰间。
里斯挑了挑眉,突然握住了林千沙不安分的手,带着似真似假的语气,低柔道:“这么不安分,小心等下会遭报应啊……”
听着那80点好感度提示,林千沙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没错这就完了不准说我烂尾就算烂尾我也不承认(扭头)
以及下世界千沙女王气场全开我会说?
第72章 蝙蝠侠前传1
每一个光鲜亮丽的城市总有与其相对应的黑暗面。经济的高速发展所产生的贫富差距拉大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在这种畸形经济发展之下,罪恶如同细菌般滋生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金钱永远是最受欢迎的对象。
哥谭便是这样一个城市。
贫民窟坐落在老城区,高楼大厦向外扩展,仿佛是为了隔绝老城区和外界的联系,将它囚禁在狭窄肮脏的一掊黄土之上。所谓的贪污*打家劫舍在哥谭几乎成为了一种“合法”的现象;官商勾结,黑手党买通警察局而胡作非为;警察收下了黑手党的钱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光明正大地涉足偷运行列。至于穷人;除了犯罪,穷人永远是被压迫的对象。
这就是哥谭,罪犯的摇篮;滋养罪恶的地方,永远没有公平公正的地方,嘲笑蔑视庄严神圣法律的地方。
或许按照一般套路,这时候就应该跳出一个光明英雄,打败坏蛋,拯救哥谭市民于水火之中。但是,哥谭不需要英雄,每当有人想充当声张正义的英雄时,等待他的便是来自哥谭大半人的围攻。
哥谭不需要长着一张正义脸的人跳出来装好汉,哥谭有她的骑士。
“哦?一个打扮得像个大蝙蝠的家伙,抓住了哥谭黑手党首领之一的费康尼?”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影穿着一件白衬衫,站在阳台上,看着街上稀稀拉拉的车灯以及并不刺眼的街灯,玩味地对电话另一头的男人道。
她是一个东方人,生得一双妩媚的桃花眼,从面容上看她只有二十多岁,身材凹凸有致,绝对能令大部分男人过目不忘心驰神往,一双白白的大长腿露在外面,赤着脚站在冰冷的地面上,夜风吹拂着她的衣角,但是她似乎并没有觉得冷。
‘是的,老大,这可是千真万确,我的一个线人告诉我的,那个流浪汉老杰克,你知道的,他之前给我提供了很多信息。这次是他亲眼所见,还帮我拍了照,不过是用我给他的劣质手机,像素不高,加上天黑,照出来有些模糊……’电话那头的声音显得兴致冲冲。
“亨利,就为这事,你大晚上凌晨两点多把我叫起来?”林千沙打了个哈欠,声音听起来漫不经心,仿佛已经失去了对这则消息的兴趣。
电话那头的人急了。‘别这样,总编老大,你难道不觉得这是一条爆炸新闻?我的天啊多少年哥谭没出一个找死充英雄的脑残,现在总算出现了一个,还他妈的抓住了费康尼!那可是费康尼!在哥谭可以说一手遮天的家伙啊!我敢保证这是第一手资料,我都已经把钱交给了老杰克,如果你不通过我这不就是白给了吗?这可是我们那快要破产的报社的希望啊,再没有点有趣的消息,我们就没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