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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洗完手擦干,决定问一问这个问题,不妨被他抓住手腕,瞬间周围的气氛像是被冻成冰:“阿姐,你好像从来没告诉我,你在外面都做什么?”
他抓着的正是方才在歌舞坊磕到的手腕,虽然肿了一块青紫,也不是很疼:“赚钱……外加打探消息,怎么了?”
“那这伤……”
“不小心撞的啊,不然你以为我会笨到拿着手腕去撞人家的石头玩?”我笑了笑,“没事儿,现在不疼了。”
沈易没有说话,死死盯着我,我看到他眼中的冷冽慢慢碎裂,变成满地雾气:“……阿姐需要钱,我明天出去赚,你不要再去青楼了好不好?”
外厅的门吱呀一声被风吹开,檐下挂着的几盏小风迎风摇摆,在夜幕下像天际闪烁的星斗。
“咳……”我刚抿进口中的水全都呛了出来,再次哭笑不得:“青楼?我说沈易,你脑袋里都装的什么乱七八糟啊,我怎么会去青楼,那可是男人待的地方!我告诉你吧,就算你有可能去,我都没可能去!”
他愣住了:“不是青楼,那是……”
“歌舞坊……”
他眼睛瞪起来,怒气冲冲:“歌舞坊和青楼有区别么!”
“有!”
于是我不得不给沈易普及歌舞坊和青楼的本质差别,免得他明日将拦住我,不让我踏出家门半步!交涉再三,我俩各退一步,我可以继续去说书打探消息,前提是他必须跟着我一起去。
我与沈易萍水一场相逢,我让他借住在赵大娘租给我的屋舍里,其实本事毫不相关的两个人,而这样的关心和在意,让我感动得竟差点落泪。我竟有种错觉,这个小孩其实就是我的弟弟,其实一千五百多年的距离,我们半点关系都没有!
难得感动,慢慢竟勾起零星的伤感,我突然想到了另外一个人,远在邺城或晋阳的高长恭,始终不求回报的关心我照佛我,那样的状态甚至让我一度沉溺。可当初本就是我主动要脱离了他的庇佑,远离他的关心的,那么现在后悔又有什么用……
每每夜深人静躺在榻上入眠前,我总是在猜测,现在的他应该已经有了妻室,若是幸运,不久后也该添上一男半女了……所以我喜欢他,也只是我自己一个的事情,对于家庭美满的他来说,只是一段短暂的记忆。
大概是因为得不到,才会怀念吧。或许在很久之后,他会将我遗忘,忘却在历史的尘烟中,而我也会找到自己的归宿,将他掩埋在记忆深处,至此不提。
进入酣眠的前一刻,我想,即便知道思念的种子会在心底扎根生长,可那时若让我重新选择一次,我还是会离开他,寻找我的归家之路。
归根结底,我对高长恭喜欢的信念其实没有我要回家的信念大。
作者有话要说: 顶锅盖致歉:昨天考试挂掉了,心情不好,没码字,独自舔伤。先补齐这章,晚点再更一章……
☆、第三章 蔷薇
疏月朗朗,我在院前的石桌上点了一盏油灯。
飞蛾振翅而来,决然向光亮冲去,眼前黑影一闪,倒霉的蛾子撞晕在了灯柱上。我赶忙放下手中的书,捡来一片树叶托着蛾子扔到一边。
幸而它运气好,没撞到火花上,幸而它运气好,遇上心情不错的我,将它带到一边。真搞不懂可怜的小虫子为何对光亮如此的热忱,这样不顾一切的行为,也不知靠的是怎么样的勇气,来依托起这份痴傻。
沈易蹲在檐下扎灯笼,一双眸子凝在零散之物上,专注而认真。为了不打扰到他而又满足好奇心,我特地把笔墨纸砚搬到石桌上,对于我的做法,沈易只是扫了我一眼,并未说什么,我非常高兴地开始比比画画,偷偷看看。
我始终将“一门手艺能养活一个人”这句话奉为真理,所以在得知沈易会扎灯笼后,我立刻表现得跃跃欲试,希望从师而学,掌握一门技能。
沈易起初很大方,让我在蹲在一旁观摩,时不时解释几句给我听,比如哪里的竹条要捏弯,哪里的铁片要固牢。可是,还未果多久,他就变得很小气,从嫌弃我问东问西到干脆将我轰到一边,仅仅三天的时间。
其实如此一来,我也没什么损失,不过是将光明正大的学习改为偷偷摸摸的学习罢了。
眼前突然又有黑影晃过,猛地回神却错愕不得,又是那只傻兮兮的飞蛾。
我拿着树叶才把它端起来,它又反身像灯光冲去。真是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不死心,没见过这个顽固的小东西。看着它与光亮抵死较量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