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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瞟了一眼连喻身边的方婉之,他挑了眉头。
“哟,还带了姑娘?连尚书还真是会享艳福啊。”
歪头凑近了一瞅,又砸吧了两下嘴。
“啧啧,出来怎么也不带个好看的。”
那丫头脸上挺大一块胎记呢,都快看不出模样了。
连喻便笑了笑,拉了方婉之径自进了船舱。
没稀罕搭理他。
☆、第三十一章 令人堪忧的情商
要说这个刘凌吧,很有点脑子像是跌了管的。朝中党派分了一波又一波,他愣是一个臣子也没捞上,原因自不必说,一个没有真才实学的皇子,哪个臣子会愿意将他捧上王位?偏偏唯有一个张思中,那是他娘的亲信,全然是向着他的。
前段时候他也想拉拢连喻来着,但是听闻他跟陈王刘礼走的亲香了,便想给一给他下马威,要说这人就是傻的呢。旁人都抢着奉迎连喻,他不奉迎,不奉迎还觉得这样很与众不同。
这次难得接了这么个又轻巧又立功的活,他不想让连喻抢了他的功劳,便总想着排挤他。可巧,这次跟来的还有个张思中的傻儿子张良。
说将起来,这个张良还跟连喻有些过节。
这么个夯货是右相张思中的第三子,脑子不是笨,是纯傻。一本论语从三岁背到三十七岁还背不全。一脑袋的狗屎,一肚子的花花肠子。
前段时间连阁老抱着自家的王守财去会猫友,正遇上了花了二百五十万两买了只土狗出来溜达的张良。
王守财对于一切大狗都有着至高无上的优越感,抬爪对着那张狗脸就挠了一爪子。
王守财挠它,没有任何理由。若非要找一个,大概就是觉得那狗太丑了,还对着它呲了牙。
连阁老护猫护犊子出了名,当然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瞅了一眼连个气儿都没吭就抱着猫走了。气得张良跑回家狠狠在张思中面前告了一状。
不过这状告是告了,张思中拿连喻没辙,又能怎么地?随便哄了两句便算完了。
对于张良,张思中算不上喜欢也算不上讨厌,也不知道是不是过往做多了缺德事,他总共就三个儿子的命。所有即便张良整日花天酒地不思进取,他也愿意供着。
而这次,张良同刘凌一块出来,两人都爱逛窑子,都不爱做学问,两个傻子算是碰到了一块。两傻并一傻便如天雷勾了地火,一时竟成知己,十分团结的一起排挤连喻。
这种排挤,多半是体现在饭桌上,分明坐在一艘船上,他们不跟连喻同席,非得分开,分开了菜色还分的不一致。非得自己十荤十素,连喻半荤半素,还就那么两盘。
连阁老对于吃食不算讲究,干净便可,拿着自家的小饭碗,也不爱搭理傻子。
被傻子排挤有什么好心烦的,不在一艘船上他才乐的开心呢。而方婉之见了,心里总是不太舒坦,看见他吃的少了,便夜里去后厨给他开小灶。以至于连尚书在席面上吃的东西越来越少,就是好吃方小厨娘那一口。
大船水路要行三天,方婉之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并不长坐船。偶尔坐一坐,也是同富商小姐坐坐小龙舟,如今见了这船这水,越发添了些新鲜。
晚风拂面,翻着一股子河水里的潮气,方婉之却一点也不觉得腥,挂着两条长腿坐在船头有一搭无一搭的晃着。
她觉得心里真开心,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出过这样的远门。她向往一切宅门以外的生活,也想闲云野鹤,也想纵情山水。但是她是姑娘家,不好总是抛头露面,即便自己不在乎,方正也不会肯。
私心来说,她想离开那个家,离开那个爹,离开方府的一切。但是她不会功夫,不是巾帼,女红不好,也当不得秀娘。一手简单的饭菜,也就连喻当成个宝似的,除了三盘亲娘教过的小炒,她几乎没有任何一技之长。
她想走,但是她在外面活不下去。方婉之算是个活的十分明白的姑娘,比一般二十岁的姑娘都活的明白。她懂得生活如何不易,懂得自己几斤几两。
就连方婉之自己也嘲笑过自己的无能,方正从来不给她银子,只有好的用度,她连一点体己都没有。
抬眼看着黑夜里静悄悄的水面,她想。如果连喻欢喜我,我便搬着行李到玉尘奉宛跟他住去,他不要我也不行,不要我就撒泼,死给他看。
这是方婉之最后的打算,然,两人现在的情况显然还用不到死。她也想等等看,连喻对自己到底是个什么心思。
方大姑娘的情商不低,自认为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