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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堂里传来咿咿呀呀的评弹声,断断续续。
“窗前虔诚来焚香,望求神圣保佑我王郎……愿王郎,在京都,身体无恙,早攻读,晚习剑,快乐安康……倘若是……不中皇榜,快叫他……收拾行李回莱阳,夫妻们,布衣粗服耕织随唱……学一个……隐山林梁鸿孟光……”①
温琅听不大真切,只约略听得懂一部分。
渐渐听得心酸,轻轻将面孔压在手臂上。
古往今来,多少女子,不过是希望丈夫出人头地,自己在家相夫教子,一家和乐。
可是,男人总有男人的野心,欲壑难填。
张爱玲说得多好: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②
初初被弃,她哭得肝肠寸断,不能自己。
拎了小小行李袋,站在别墅门外,茫然四顾,竟无处可去。
惟有小丁,古道热肠,怕她想不开,活拖硬拽,把她带回家去。
丁家住在老式公房里,两室一厅的房间,丁爸爸丁妈妈住大屋,小丁住小房间。
小丁说,温姐姐你只管安心住下。
丁家爸爸妈妈只当是小丁的姐妹淘出来找工作,一时没有地方去,借住在他们家里,对温琅不知多热情。
温琅不好意思在丁家白吃白住,只能白天出门,做找工作的样子,晚上买了菜回去,给小丁家做一顿丰盛晚餐。
白天的时候,就在附近的书城里,翻开一本书,坐在地上,一看就是一日。
忽然有一天,温琅看见了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一边看,一边泪如泉涌。
六十多年前,一个女子,已经将这一切都冷眼看破,而她自己,要到这时候才明白个中道理。
晚上红着眼睛回到丁家,小丁爸爸妈妈看见温琅一双红肿眼,以为她找工作不顺利,丁妈妈微笑着拍一拍温琅肩膀,“小温烧得一手好菜,怎么不在这方面着手?我看外头馆子里烧的菜,也不过是这样味道,有的还不如你的手艺好呢。”
小丁大力点头,“是啊,温姐姐的手艺最好了,你们看,半个月,我已胖了三斤。”
丁妈妈丁爸爸齐齐附和,“是,我们都胖了。”
温琅含着眼泪说,“对不起,我晚上应该烧得清淡些,才不容易发胖。”
她将所有的委屈都发泄在了烹饪当中,忽略了营养的合理性。
“小温索性开一间餐厅得了,肯定生意交关好。”小丁妈妈比小丁还要热心,“这边附近有很多白领啊,退休的老先生老太太,都很懂得享受的。”
丁爸爸也点头,“街道里还扶持年轻人创业,你可以去问一问。”
温琅听了,眼泪扑簌簌落下来。
她不敢回家,怕让父亲伤心,也怕看见继母那“我早说过了罢”的了然眼神。
却在小丁家里,感受到亲情的温暖。
或者,的确是情场失意,事业得意,也未可知,温琅很快申请到了一笔为数不小的低息创业贷款,盘下了一座老石库门房子,开起了食肆。
开业的条件之一,是为社区里的上了年纪的孤寡老人提供营养午餐。
就这样,这间食肆,开了三年。
三年间日渐忙碌,温琅很少有机会回忆伤心往事,一天到头,清闲下来,只想好好洗个澡,倒头大睡。
难得一周休息一日,最想做的,不过是打开无线电,听听音乐,在天井里晒晒太阳,翻翻杂志。
虽然简单,可是,再平和没有。
不需要站在五光十色的豪门宴会当中,看人勾心斗角,接受冷嘲热讽。
温琅在手臂间闷声笑,要等变成了他人衣襟上的饭米酸,才晓得一切不过是一场豪门惊梦。说来说去,还是自己太笨的缘故,怨不了旁人。
忽然,断断续续的评弹声中,夹杂着叫人头皮发麻的泡沫海绵摩擦玻璃般难听的挠门声,传进温琅耳朵里。
温琅抬起头来,听仔细了,果然是挠门声。
温琅十分无奈地站起身来,走到门边,拉开门锁,拉开门。
门外,英生穿着一套黑色乔治·阿玛尼宴会西装,毫无形象地靠在斑驳的水泥墙上,看见温琅出来开门,咧嘴,笑出一口白牙。
温琅手腕翻了两翻,做宫廷女官状,“有请英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