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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遇妖孽男
时间长着小翅膀飞啊飞,于是慕小失悲催的察觉到,她的日子又少了一个星期了。
安慰自己,时间过得这么快,就是因为这日子混得太幸福了太幸福了啊,所以应该开心的。
前两天让小玉在彩衣坊里订做了几套衣服,今天刚好是约定拿衣服的日子,便与小玉一起去拿。
到了彩衣坊,拿了衣服就打算直接回家,昨晚玩游戏玩得太晚,导致今天睡觉不足,她得赶紧回去补眠。
路上,她让小玉牵着自己的手,偷偷闭眼补眠,(站着走也能睡,丫太牛了)
忽然……咦?怎么走不动了,撑走眼皮,原来是小玉那丫头停了下来。待要询问——
“小姐,那,那个,他他、、、”小玉指着左边,结结巴巴的说不清话,一脸惊艳。
这花痴又看到什么美男了?
小失想着,慢吞吞的扭过头,顺着她的手指看向三味馆的二楼,边说着:“哪个他啊,都死开,姐姐要回去、、、”话未说完,张着嘴忘了闭。
那,那个妖孽男?!额滴神啊!
此时,坐在二楼靠窗的妖孽男正望着楼下那个张着嘴巴的女人,心里乐了,这可真巧啊,得来全不废功夫。
暗想着,逐颜一笑,惑众生,倾天下。
呜,那妖孽男看到她了,笑得好恐怖啊!
丫肯定是还记得她的……好吧,是记得他的衣服。早知道啊,早知道京城这么小,她就好好收到那件衣服了。剪自己十件衣服也不剪那一件啊!
小失在悔得肠子都青了,那妖孽一看就是一不好惹的主,而小失最怕的就是惹事,麻烦太多。
唯今之计——走为上策。
心动就要马上行动。
她拉着小玉的手,拿出当年在人群里穿梭的本领,此时不溜更待何时?瞌睡虫早被某妖孽吓死得一干二净了。
楼上的人趣味盎然的看着那个疯子似的女人拉起另一个傻子似的女人,在人群里横冲直撞。
似乎猜到她的意图,却也不着急,眉一挑,薄唇微启:“夜,跟上。”
然后继续斯条慢理的喝他的茶,优雅怡然。
眼前忽然出现那女人闭着眼睛走路的样子,差点笑喷,太有趣了那女。又想到她乍看到他时像见鬼似的表情。
眉头稍皱,他不喜欢人家说他美,但不代表他不知自己长相如何,可她那是什么表情?活见鬼?
那女人,走着瞧。
小失与小玉几乎是一路狂奔到慕府,回到云阁,皆气喘吁吁,小失拍着胸顺气,“还好还好!逃过了!”想了想,“下次出门得翻翻黄历,太黑了太黑了!”
小玉听得满头雾水,小姐到底在说什么?她到现在都弄不清她们为什么要跑,又想到那个美男,就是在云白山上见到的那个,她当然记得,方才见到他时她激动得话也说不清,小姐却忽然拉着她跑了……“小姐啊,我们,为什么要跑啊?”难道,小姐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欠下美男的钱了?啊啊……欠美男的钱?好幸福啊!(大家,原谅花痴吧!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那个,我刚忽然想起很久没运动了,想跑步,所以咯。”小失自己倒了一杯茶水,一口气喝完,一个“善意的谎言”也就成形了。
小玉,“……哦。”似懂非懂。
约半时辰后,茶楼,一个声音传入妖孽男耳里:“爷,城西,慕府。”
“嗯。”想不到今日心血来潮到这喝喝茶竟也有意外收获,很好,省得他还得花点精力找人。
起身,离开。
第十四节 青菜炒蛋饭
为了杜绝再次巧遇的可能,慕小失这两天就宅在云阁,玩玩游戏,听听音乐,学学毛笔,午后的双依亭凉风习习,吹得人昏昏欲睡。
想她也曾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飘扬的红旗下拙壮成长的好苗子,而今自己整天无所事事,交了十几年的学费学来的东西也就这样白白浪费,实在愧对祖国,愧对老师,愧对姑姑姑丈;甚至愧对她那未曾见面的父母,最最愧对的就是那十几年的学费,某女终于衬景的忧郁了。
当然,这不过是几秒的事,做人最紧要开心,有不开心的就忘了那事好了,(简单来说就是没心没肺)
,觉得肚子有点饿,想着吃什么东西好?忽然有了一个想法,赶紧叫上小玉,干啥?上厨房去耶!
“小姐想吃什么?要么小玉去叫人来做吧?”两人站在厨房门口,小玉看着无人的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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