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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寄月别院,算是她的家吧,只是不知道,算不算是他的家。
快马加鞭,日夜兼程,三天的时间,凤云轻将京城和安城跑了个来回。
回到寄月别院,她没有立刻休息,而是洗漱之后,安安静静的开始练字。
书房有不少萧临楚的字帖,她逐个临摹,简体字和繁体字,虽然相差甚远,不过只要摸准窍门,一通百通。
萧临楚的字,极难模拟,因为他的笔锋就跟他的性格一般,辗转连承,清峻刚断。
不过凤云轻不笨,可以说,是极其聪明的。再加上她废寝忘食,几乎是走火入魔般模拟他的字迹,连睡梦中,都是他大手一挥,遒劲飞扬的字体。
七天以后,她已经可以熟练的写下所有繁体字。这个时候她才发现,繁体字也不是一无是处,起码字体的意义,比简体字包含的要深刻很多。
十天之后,她的字已经和萧临楚的字,大不差几,若不是真迹在旁边放着,凤蛋蛋和蓝霖以为,那字就是出自萧临楚之手。
十五天之后,她的字和萧临楚的字摆在一起,蓝霖和凤蛋蛋已经分不清,哪一张才是真迹。
两人为凤云轻的进步,目瞪口呆,凤蛋蛋更是瞠目结舌,“娘,你早些年有这种精神,当年的状元非你莫属!”
凤云轻得意一笑,并不说话。
她只是不想学而已,因为她真的找不到学习的理由。
如果只是为了,讨好一个人,或者讨好所有人去学习,那么她宁愿纨绔下去。
她的生活,只是为自己而过,喜欢她的人,不会要求她作出任何改变,不喜欢她的人,也不值得她做出丝毫改变。
她就这样,懒而又随性。
第十五天,萧临楚终于在浩浩荡荡大军的护送下,回到了安城。
整个安城的大小官吏,悉数出城相迎,连凤蛋蛋和蓝霖都去凑了热闹,只有凤云轻坐在书房等待。
她几乎可以想象,他高贵的坐在马车里,地上黑压压跪了一路的人,在大小官吏景仰敬畏的眼神中,在百姓拥戴的高呼中,他神情淡漠。
仿佛这一切,都理所当然……
这就是她和他的差别,她从来都接受不了别人的叩拜,也无法将别人对她的好当做理所当然。
看着桌面上,清峻漂亮的字,凤云轻有些惆怅。
两年,这两年的时间,她和他该如何相处呢?
如果已经守不住自己的身,那么,她起码要守住自己的心。
容姨在一阵温和的笑声,和嘘寒问暖中走了进来,随着她一起走进的,还有一个腰配长刀,器宇轩昂的男子。
男子扫视了书房一眼,仿佛看不见凤云轻一般,指挥着后面的人,“这个书柜,这个书桌,还有那个恶心的贵妃榻,统统给我搬出去!”
凤云轻面无表情,却也配合的走了出来,容嬷嬷有些尴尬,拉了拉凤云轻的手,“云轻,你别介意,这是小楚一起长大的兄弟。现在在楚王府任护卫统领,也是皇上面前的一品带刀护卫,见了皇上,都不会卸下武器的那种……”
凤云轻点点头,一言不发,那带着帽子浓眉大眼的年轻男子转身,不满的看了凤云轻一眼,“既然嫁给了我哥,你就应该要知道我哥的喜好。我哥只用梨花木的桌椅,最讨厌的颜色就是贵妃榻上的那种米分色,最喜欢的颜色是紫色和白色,最喜欢的人……”
“莫北!”容嬷嬷厉声警告,刚刚对着男子的温言软语和嘘寒问暖,瞬间不见。
莫北倨傲的扬扬下巴,凤云轻微微一笑,有些尴尬。
好死不死,她今天刚好穿了一套小米分色衣裙。
其实她也不喜欢,这样娇贵易
脏的米分色,但是赤橙黄绿青蓝米分,几种颜色容姨各给她订做了一套裙衫,她想容姨大概是怕紫色冲撞了萧临楚的衣衫,所以将紫色改为米分色。
她对衣服一向不太挑,也就随丫鬟拿哪套穿哪套了。
容嬷嬷怕凤云轻多想,拍拍她的手,“云轻,别介意,小北就是这样,从小跟小楚他们一起长大,因为他年纪最小,又是护国公家的幺子,所以大家对他难免宠爱了一些!”
凤云轻点点头,不说话,眼看着莫北进屋,将一堆写满字迹的宣纸,不耐烦的择了起来,萧临楚的字,统统视若珍宝的收好,剩下的,悉数扔在地上等人打扫。
她在心里冷笑,若是他知道,他视若珍宝的字,其实也出自她手,不知道他会作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