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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君说:“以前我确实不喜欢你和你妈,但你毕竟是我弟弟,当初看到你那个样子,我不可能无动于衷。”
方云辉住在他舅舅家时,被他们虐待,后来方云辉自己跑了出来,他也不敢去找方子君,一个人就在街头流浪,后来和一群乞丐住在桥洞里。有一天,方子君在路上闲逛时,碰见了脏兮兮的方云辉,当时他正和一群小孩在向路人乞讨。
方子君走到他面前问他怎么回事?方云辉也不理她,转身就跑。方子君不放心,就一直跟着他,一直跟到方云辉住的桥洞。方云辉跟她大吵大闹,让她走,从吵架中方子君得知了他在辛家的情况,心里也清楚方云辉没有去找她的原因。
后来,与方云辉同住的一个小乞丐回来了,带了从饭店讨到的一些剩菜剩饭,他招呼方云辉和他一起吃,方云辉肚子饿了,也不客气,就过去和他一起吃起来,还吃得津津有味,似乎难得能吃上这么一顿好饭菜。
方子君看得难受,走出了桥洞。
方子君想,这个桥洞怎么能住人呢?可是它却是那些无家可归的人的家,她住在肖家那样条件优渥的地方又怎么样?她不愁吃穿,可她却没有家的感觉。如今她和云辉都是无家可归的人了,既然如此,就让他们一起为自己找个家吧!
方子君当天就带着方云辉去了肖家,她跪在肖建华面前,求他帮她的忙,让她得到方云辉的监护权。
之前律师在处理父亲的财产时,也曾提到过她们姐弟俩监护权的问题,她当时也留意听了,律师说方子君的情况比较好,她的生母是她法定的监护人,有义务抚养她。但像方云辉这种情况,父母双亡,只有依靠亲人了,祖父母、外祖父母也都已去世,方云辉现有的亲人就只有方子君和他的舅舅辛秦,方子君还未成年,也没有做一个监护人的能力,那就只有辛秦能做他的监护人了,辛秦看在方云辉有遗产的份上,就勉为其难地同意做方云辉的监护人,可辛秦竟然虐待他的外甥,方子君想,她毕竟是方云辉的姐姐,她应该有权去争取方云辉的监护权,可法律上的事情她不懂,她必须找人帮她的忙。
第三十四章 监护
肖建华后来为方子君找来了一位这方面资深的律师,律师详细地询问了她的家庭情况,然后将相关的法律告诉她。
律师对她说:“象你弟弟这样父母都去世的,就要由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做他的监护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经一定条件也是可以做监护人的。但当监护人的前提,是必须要有监护能力。你是方云辉的姐姐,你如果有监护能力,自然是当他监护人的最佳人选,但你未成年,还在上学,自己尚且需要别人抚养,如何能做监护人了。辛秦虐待你的弟弟,已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关系,但是法院一般在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同时也会另行指定监护人,以你的情况,是不适合做监护人的,主要是你没有监护能力。”
“监护能力?为什么我没有监护能力?因为我未成年吗?但我也16岁了,我相信我有这个能力,我可以照顾好我弟弟的。”
律师想想后说:“其实法律也并没有规定必须是成年人才能做监护人,理论上来说,只要有监护能力的就可以。认定监护能力,相关的司法解释也有规定,也没说必须是成年人,监护能力是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一些因素确定的。但是大家普遍都会有这样的看法,只有成年人才可能有监护能力。”
方子君仔细想想说:“你说的监护能力,我觉得我有,我身体健康,经济条件上,我有父亲的遗产,至于生活上的联系,虽然我们姐弟的关系以前不算好,但毕竟我们在一个屋檐下也生活了6年。”
“小姑娘,你不能这样分析。”律师忙打住她,“现在最重要的是你还未成年,你还有你的母亲做你的监护人,你继承的遗产虽是你的,但现在也是要由你母亲来替你代管,你这样的情况怎样去做别人的监护人呢?我的建议是最好能由你的母亲忻雅兰出面,她可以作为你父亲的朋友去争取你弟弟的监护权。”
方子君自觉地摇摇头,说:“我母亲不行。”当初母亲会和父亲离婚,起因就是因为方云辉,让母亲去当云辉的监护人,忻雅兰可能很难接受。原本她就是打算自己去做监护人的,现在也只能这样。
方子君再次肯定地对律师说:“我母亲不行,现在只能我去做我弟弟的监护人。难道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我知道你们律师很厉害的,也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