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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温暖的阳光照进来,加上车内的空调,热得人脸发烫。他脱去外套,只穿件黑色高领毛衣,有点随意,她喜欢这种散淡的随意。� 他们谈了很多,还相互留了对方的电话号码,这是她第一次给一个认识不到半小时的人留电话,在她的潜意识里已经把他当成了另一类朋友。他请她一起去见客户,而她却善意地推掉了,不是什么旁的原因,只是她需要更多的时间。� 分别后的第一次联系是在三个小时后,欧阳问她是否可以共进晚餐,然后一起去迪厅跳舞。菲儿是不习惯出没于这类场所的,尤其在晚上。可她不想为难他,也不想为难自己,于是找了个托词把手机关了。� 那一晚她第一次失眠了,她在盘算些什么,却又说不出到底在盘算些什么。她好想把纷飞的思绪收回来,可又不得不使它处于兴奋的边缘。也许从那时开始她变得混沌了。� 第二次见面是在分别后的第二天,为此菲儿推掉了所有的约会,以弥补上次的过失。� 欧阳说晚上带她去咖啡馆然后逛街。天知道这是她乐此不疲的事。� 事先他带她去了他住的酒店,事实上她有些犹豫,如果有男生请她去寝室坐坐,她会欣然接受,然而他不是。她对社会上的人都存有戒备,尽管对他有点好感,但仍不足以打消她心头的顾虑。无奈她还是上去了,没有别的事发生,而她也一直找借口离开这个不适合的地方。她只觉得浑身不自在,似乎这样的环境这样的色调不发生点什么是不甘心的,而她,只能在事情发生之前离去才是最适合的。于是她起身告辞,他没有太多挽留,因为他们说好一小时后再见面。她走到门口,“等一下”,一个声音叫住了她。她回头,而他敞开双臂把她紧紧地拥在了怀里。她有些猝不及防,只本能而又无谓地反抗着。似乎过了良久,这反抗才慢慢变弱,直至被另一种温柔所取代。� 出了那个房间她才感到有种被欺负的感觉。坐在拥挤的公交车上,听到手机铃声不断响起,她有些心潮难平,思考到底该不该跟他再见面。最终她还是说服了自己,权当是再冒一次险,增加一分人生阅历。后来的一切皆因这转瞬的一念之间。� 他们相约在咖啡馆门口见面,却终没有进去,就因客户请吃饭。她讨厌这种不是应酬的应酬。� 饭后他们决定去逛逛,她主张坐公交,她喜欢这种感觉,有点暗淡,有点寂寥,又有点庸碌。以前她总也理解不了为什么有人喜欢坐在公交的末位,悠然地点支烟,然后漫无目的地跟着它转,而今终于意识到这是何等美妙。� 他们坐在相对靠后的位子上,第一次他握住了她的手,柔软而又暖和。她没有回避,但似乎又没有多少心跳的感觉,好像已成习惯,只是有点陌生。在她的潜意识里他握住她的手只是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他不会因为她而去握她的手。于是她觉得有些伤感,有些失落,而那被握着的手却始终没有抽回来。� 那晚她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少女初春的时光,笑得那么灵动那么灿烂,仿佛回到了好几年前,她好久没有再体验这种感觉了,以至于忘了身边的他的感触,似乎比她沉稳吧,他们之间毕竟是有差别的。� 他们美其名曰逛街,实则走马观花,像只无形的鸟儿穿梭于灯红酒绿之中,只有醉意没有疲倦。在这座城市生活了三年,她到今天才发现原来它也有着另一番喧闹中的宁静。� 欧阳说让我们找个地方坐坐好吗?跟他相处的时候,他总用这种商量的口吻对她说话,有点使人不忍推辞。事实上大冷天坐在路旁阴暗的角落,这种滋味是不好受的。他们就这么傻乎乎地坐着,彼此默默忍受着这一丝透骨的凉意。也许在这种环境下,只有沉默才是最好的方式,于是她就安静地看看天空看看灯光下寂寥的路人。欧阳说我给你唱首歌吧,他喜欢在无言的时候唱歌。菲儿忘了他唱的究竟是什么,但确信是张信哲的。他唱得并不怎么动听,但饱含深情,使她想起了许许多多的往事,有种被欧阳掠过后的酸楚。 到现在,菲儿已忘了是一个什么理由使欧阳把她拥在了怀里,然后顺理成章地吻了她。对此她谈不上讨厌,也说不上喜欢。看着他陶醉而深情的样子,她没做多少挣扎,其实她有理由反抗,可她不想,因为她菲儿只觉得自己的防线正在一步步地被击溃,在她还尚未做好应接准备之前。也许这就是一个顺其自然的过程吧。� 把自己的经历有选择地告诉好友丽是在几天后,丽说你可以跟他交往,但不能喜欢上他。为什么?菲儿不自觉地问,其实她也知道为什么。可最糟糕最可怕的事已经发生了,她喜欢上了他,并且有着加深的趋势。她没有把这告诉丽,因为任何人都帮不了她,而丽肯定会给她最经典的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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