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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真的那么巧吧?
不一会儿,朝露也跑开了:“小姐,那儿有个状元府,我去看看。”
千万别说那状元府的状元姓吴。可是怕什么,来什么,朝露回来将将嘴巴贴上了她耳朵:“小姐,好奇怪,这家状元府的公子也姓吴耶!”
“不会天下只有这么大吧!下一个,是不是就该遇上姓元的了。”叶明珠忍不住自言自语。
还是别碰上的好,她那时是打听到他们三人其实跟江湖都有关系,才会下了三张明月贴过去吓吓人。可谁知道他们在江湖中也是有名有姓的人物呢,要不然一定不让他们“谋”她的命。他们三人不一定知道她的真实身份,但若真碰上,她又不得不谎话连篇了,平心而论,她其实不想说那么多假话啦。
呜,她叶明珠是个乌鸦嘴,前面那个就是姓元的,而且还是元少鹏本人。浓眉大眼,鼻挺唇厚,气宇轩昂,深沉稳重,一身的男子汉气慨,不是元少鹏是谁?只是,那人自眉宇间有一丝愁闷呢!
天目山离杭州近,但她绝对不相信元少鹏他们三人是因她的坠崖才在此逗留。
“小姐,其实元公子真有气魄呢,一看就是个实心眼的正人君子,比起你宫中那些妖男人好多了。”朝霞轻轻轻轻地说。
不好听,可真是一针见血。
“我们闪吧!”叶明珠说,然后就不见了人影。
“等等啊!”朝霞朝露忙喊,忙忙地跟了上去。这小姐,要闪人要早点通知她们啦!再怎么说,叶明珠十岁就开始练轻功了,她们才三年的功力,哪能有得一比。
说不定她们姐妹俩费了这么多功夫,最后终有一日被她们没良心的小姐也甩掉了啦!
朝露还得回去赶马车。
元少鹏只觉眼中一花,面前似有一个似曾相识的人影晃过。可再定睛看时,哪有影儿在。苦笑着摇头,这么多年的内疚和思念,果然是磨得人都恍恍惚惚了。
叶明珠主仆三人再停住时,已是换了一条街了。这儿更热闹。
“我渴死了。”朝霞说。
“我饿死了。”朝露说。
果然还是两个麻烦。闭关三年只长了本事,没长脑袋。
举目四望,还好,前面有个小茶楼,里面有包子。好了,就那儿了。叶明珠道:“跟我来。”率先往前走了。
茶水包子都上了。两姐妹忙着填嘴巴,还好,记得宫主大人:“小姐,你不吃么?走这么远的路,又渴又累了啦!”
她叶明珠也是人,怎么会不渴不累,不过,她想吃的是——眼睛粘在外面那糖葫芦上不动了,呀,三年没吃了啦!
叶明珠道:“我先吃个糖葫芦好了。”
“小姐,我帮你去买——”朝霞喊不及,叶明珠早一溜烟跑了。嗯,要吃糖葫芦跑得这样快了,都忘记要丫头服其劳了。做别的可都记得丫头们呀。
“小姐,外面大街上的东西能吃吗?”叶明珠一回来,朝霞就小小声说,“不怕人家下毒啊?”
“我以前从来不曾出过桃花宫,现在才出宫不过两个时辰,人家有消息也不会那么快。今天可放心吃,但明天开始可要小心了。”叶明珠也说得小小声的。
“小姐百毒不侵。”朝露鼓着腮帮说,一嘴的包子。
是,是,百毒不侵,就是还有一种毒能侵,而且还无解,所以她叶明珠其实和她们还是一样,什么都得防。
吃完糖葫芦,再加上两个包子。叶明珠也算饱了。
三人出得门来,一路朝西而行。听说,那个什么风月宫主正西行呢!
不过才行了不到十步,叶明珠就停下了。前方三丈远处,一男子孤然傲立,似雪中之松;俊逸若仙,卓尔不凡——只是恍惚间又让人有点邪魅,难以捉摸。那双桃花眼似在看她,又似在看她身后。薄薄的唇轻抿,噙着一丝笑,那笑容有些莫测高深。眸子幽亮,有些深奥难懂。
而她,竟有种前所未有的怦然心动。
还有,那人——叶明珠一骇,那人竟给她带来似曾相识的感觉。
她虽似事事不怎么关心,其实过目不忘,所以才能在短短八年间将桃花宫的精髓全部学会,才会在第一眼被桃花前宫主一眼相中,舍自己的女儿桃花而选中叶明珠当第二任宫主。但这人,她确定他没有见过。
那为何,会让她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而这种感觉还不是一般的强烈。她什么时候与这人有过交集?他现在到底在看什么?
此事非同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