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笪鸿陪葬?”女子透了冷戾的声音微顿了一下,这是她十四年来,唯一在故友这儿显了杀伐厉色“现下,已挑断了手筋脚筋,刺了耳目,一寸寸敲碎了身上的骨头正用汤水吊着命。”女子的声音又凉淡了些“毕竟,献具尸首上去给皇帝,总不大好看。”
室中静了一静,少时后,云涧眸光温淡地静静看着她:“心里可好受些了?”
闻言,枫烨神色蓦地一滞,静了半晌,眸光飘忽地落向窗外
“阿烨,”许久后,云涧方才语声微凝地开口,唤回了她的神思。
“我知道你想劝什么,”枫烨转回了目光,认真地对视向他“你放心,我不会真的一意孤行,领着六十万玄风军弟兄去攻突厥王庭,砍了那可汗的脑袋,杀尽那些突厥鞑子的。”这一次,三军弟兄拼着命全灭了突厥最精锐的骑兵,刹尽其十余万主力。至少三十年内,突厥再无力犯我北疆。而大郢连年苦战,如今亦是国疲兵敝,好不容易得了太平日子,百姓也宜休养生息。这种时候,她不会去冒天下之大不韪,笪鸿若在世的话恐怕也不乐见如此情形的。
闻言,云涧似是神色间微现了一丝欣慰,眸光也温缓了下来,但眼底仍是沉凝的叹息。
室中又重归于静。
枫烨喜欢此时的静,正如她喜欢呆在云涧这儿——因为,这世上,大抵也只有一个云涧不会同她说什么“人死不能复生”“逝者已矣”的鬼话!
那个人,那些事,那段情怎么能因为他死了,她便忘了呢?
这世上,谁都可以随着渐渐久远的年光,理所当然地淡忘了笪鸿,唯她枫烨——不可以!
静了许久许久之后,枫烨才又微微抬了眸子,看向云涧,神色认真:“抱歉,虽说这是个还你人情的好机会,但你方才提的这桩婚事,我的确不能应。”
当年,她与笪鸿虽未许姻缘,但她却暗自在心底里起过誓,此生非他不嫁的。
哪怕只是一个名分,而今,她也再不愿把留给笪鸿的东西给了任何人,一分一毫也不行。
就连一向寡言的笪鸿当年也曾笑言“小烨实在是个固执透顶的小丫头。”
是呵,她枫烨,一惯就是这么固执得不可理喻。这一次,也不例外。
闻言,云涧眼底尽是了然:“你既不愿,我自不会强求。”
其实,枫烨很清楚,若云涧只是为了转移手底下的产业,根本不需这么麻烦的。他之所以会费这么大周折打算用联姻的方式,绝不仅仅想要名正言顺,恐怕有一半是为她着想的。
女子双十不嫁,毕竟难免世俗非议。那怕她位尊权重,日后,恐怕亦是阻不了愈演愈烈的坊间流言。而云涧的一纸婚书却可以免了所有麻烦。
其实,什么世俗成规、礼仪纲常,枫烨素来嗤之以鼻。
可,云涧的这份心意,她却是感念的。
而他决定联姻的另一半缘由应当是为了那只小云雀罢。
意中人要成亲了,的确是一个足以让寻常女子彻底死心的理由呢。
相识十四年,她清楚,云涧一惯是个我行我素的人。
几乎从出生起,他吃药便如吃饭一般寻常。而那些难以下咽的各类汤剂,若是适当匹配,掺于茗茶中同饮的话,味道则要好受上许多。可他却从来都是茶和药分开喝的,原因只是——“不愿平白玷了茶的清味”。
所以,在有些事情上,这个病体孱弱的贵公子简直偏执得无可救药他一惯,总是自以为是地做出自己认为最好的安排,譬如,这次对他的小云雀。
枫烨一向自认从不是多愁善感之人,但一想到那只小云雀方才的模样,再看看此刻云涧的目光不时静默地落向窗外,似乎在忆想什么人身影似的她的神色不觉间便带了一丝忿意,凉凉开了口:“怎么,方才演了那么一出好戏,气走了你的小云雀,现在又舍不得了?”
闻言,云涧神色不动,却是微微垂了眸,纤密的睫羽在剔白眼睑下翳了一痕阴影
“那只小云雀心思比白纸还简单,现下,还不知难过成什么样子呢。”知道云涧心里绝对没有表面上看起来这么平静,枫烨不遗余力地煸风点火“看她一惯笑笑闹闹不知愁,嗳,真不知道那小丫头抹起眼泪来会是个什么模样”
白衣公子依旧神色温静,似乎没有多大触动,下但握书的手指却不觉间微微紧了紧。
“我说,人家那么好的一个小姑娘掏心掏肺地待你,为着你的病,前后奔走了这已是整整五年。你倒说说,一个姑娘家一辈子有几年的好韶华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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