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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和方胜二人,若想妥当交差,只怕也需在这生铁上,留下个牙印。
卷三 一粒青豆 第5章 真有仙人吗
入夜后,暂居官衙偏房内的谢观星面色阴沉一语不发。一本不大的册子,已被其人翻了数遍。而那册子上所书,便是这村中的种种规矩。
册子中规矩四百余条,方方面面无所不包。其中大半涉及古礼,但仔细看过之后,谢观星确定,这其中有些规矩,若放在寻常百姓,有无祸患尚不好说,可若是落在涉川官员头上,却真的可能要了人命。
村规一十六,村民一日两餐,不可食用荤腥,亦不可饮酒,且不作不食。村规二十二,村民婚配,不得自行寻媒落聘,男婚女嫁皆需要由村中理户及长老决定。村规三百三十四,入村之涉川官员,不得携带家眷,不得与村内农户通婚,且三年内不得出村,待三年期满,若要外出,需得村中理户及长老认可。
这前两条虽看似苛刻,却勉强合乎涉川古礼,既然这村中沿袭的便是古礼,日子久了,便是真有情深男女,也未必真能生出什么祸患,反正识得路途,大不了一走了之。可凡来此任职的涉川官员,即不得携带家眷,又不得与村中百姓通婚,还吃不到酒肉,这若有个心火燃起,倒是如何扑灭?这且不说,任职官员还须参与村中劳作,如村民一般遵守所谓“规矩”。而其后更有甚者,官员入村,三年不得外出。三年后若想外出,依旧要得到村中理户及长老的许可。这在谢观星看来,简直就是大逆不道!这老君村可还在涉川的地界?有什么规矩可以取代涉川律法钳制官员?其行止倒是将涉川的官制放在何处?而在这些村民眼中,还当不当自己是涉川的子民?
即便是古礼重德,教化人心,若没有制约,律法何存?
关于这点,谢观星愤愤之下,曾有问询方胜,不想那方胜却是言道:“可此村落如此做为,想必已有了年头,若说大逆,过往为何无人问津?难道仅仅是当时的天下还没有你谢观星?”
与谢观星初始愤怒、其后沉默不同,那方胜在看过这册子后,立时就变得有些轻松,其人只是在册子中摘抄了几条规矩,便借口要去村中访查,独自溜了出去。
谢观星有过劝阻,村中即没有店铺贩卖酒肉等物,若没有通道指引,即便是有银子又有何用?可那方胜似全然没有将此事放在眼里。谢观星看的出,这方胜外出,一定不是出去查案,而是动了旁的念头。而这念头的起因,一来可能是因为饥饿,二来却极可能与方胜说过的另一番言语有关。
既是拦阻不住,谢观星自是无可奈何,只得在叮嘱两句后,返回自家住处,点上油灯,将今日今日所见所闻好好盘点了一番。
今日申时,此处官衙公人的回返。但这些公人所讲述的情况,却依旧没让案情出现多大转机。
见礼之后,推官厉杰、捕头尤敬生对新任正抚令程庆悬梁自尽前的种种异常行为,做了一番详尽的表述;其后亦找来了当事的女子做为佐证,直让人觉得,这程庆的死,只是源于欺辱了村中女子,后因被人察觉,惊恐之下,这才悬梁自尽。
初始之时,谢观星和方胜对这二人所言极度不以为然。若依着这两人所言,这新任正抚令大人自尽的原因,未免太过可笑。涉川六品以上官员,有哪个没个妻妾,何须如此猴急?即便真如捕头所言,来此任职的官员不可携带家眷,可若有所需,大可出村去找,何必在自己辖区生事,这是不是太傻了一点。
但是真当推官厉杰取来村中所存卷宗,亦取来封面上书“丙三”二字,记载着村中规矩的册子,谢观星方胜这才发觉,此处的推官捕头所言不虚。
按照卷宗上的记录,除了本朝有十九名官员上吊,上代涉川国主制下,亦有六名官员死在了老君村内,只是这六名官员却不是自尽,而是因为不同的罪责,被朝廷下旨砍了脑袋。
既然堂堂朝廷官员,都会因为想要开荤而去偷取辖区农户家中的公鸡,那欺辱村中女子,看上去也就不再那么可笑。要是这程庆又凑巧知道了那名偷鸡官员,最后被朝廷砍了脑袋,说不定真会生出寻死之心。调侃归调侃,这最不可思议的还是,这被砍掉脑袋的六名官员,虽行为失德,所为亦五花八门,却多是如偷鸡这等的小事。即便是放在上代国主制下,罪不致死。可那卷宗上偏偏写得清楚明白,亦有相关佐证,那六名官员的确是因为这等鸡毛蒜皮的小事被杀。而其后涉川新帝单悯即位,倒是从未砍过村中官员的脑袋,可依旧有官员相继自缢,其死因依着卷宗所言,大体相似,都是因忍受不了这老君村中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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