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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过浙系在行政方面就差得多了。刘晋戈、袁象都是闯营一系,而巩焴留下的四川巡抚衙门的幕僚、属官们,不用说也是属于闯营这个山头的;青城派则是院会中的最大势力,拥有众多富商支持,就连熊兰、秦修采、朴烦这伙人也和青城派结盟,张口闭口就是“咱们老川人”怎么怎么样。
再看看最后向帝国体系靠拢的西营晋系,现在都有李嗣业出任建昌知府了,这不由得浙江人不着急。如果院会还是不同意把浙东纳入体系,让张煌言走马上任的话,那都有人建议任堂辞去军职投身政界了。幸好院会没有像以往那么固执,而是认为合并浙东的时机已经成熟了。
“在邓提督定的规矩中,最高提刑官的权利实在是大无边啊。”张煌言曾经很认真地研究过四川的法典,因为后者暗示过他,觉得张煌言很适合这个职务。而越研究,张煌言就越是发现帝国体系中最高提刑官几乎没有任何制约:终身制,而且拥有对宪法的解释权。
“确实如此,提督一向喜欢分权,各种事都由表决来决定,但只有最高提刑官例外。提督设想将来把最高提刑官扩充到最少五个人、最多九个人,也要对判决进行表决。不过,仅仅九个人的意见就能宣布院会的决议非法就是提督本人都要无条件地服从院会的决议。”任堂对此也有些不解。
“邓提督不愿意独断专行,因为他认为这样效率很低,只有博采众长才能提高政斧的效率。”对这个问题张煌言有他的理解:“邓提督还认为,独断专行唯一的长处,就是不惜代价的能力强。”
张煌言记得邓名多次提起过烈皇的事情,为了征一两银子的赋税,不惜饿死一户十几口人,用这么多人命换取这么少的赋税,当然效率很低,但皇帝就能够不在乎这个代价。
“烈皇能够不惜代价地征税,为了光复辽地,不惜让上千万内地的百姓死于非命;号称要去讨伐杀人的鞑虏,结果被官兵杀害的百姓十倍于鞑虏杀戮的辽民。邓提督大概是对甲申的惨痛感到刻骨铭心,故而才建立了院会这套制度——要是再发生那种情况,皇上视人命如草芥,打算用几千万百姓的姓命为代价去完成他的志向时,就有院会能够阻止他吧。”张煌言知道,在邓名的军队里依旧推行独*裁制度,因为对军队来说,不惜代价的能力要比效率更重要:“邓提督也说过,提刑官就是要主持正义,或许邓提督认为正义也不能完全用利弊来衡量,而是要不惜代价地去保护吧。”
多年以后,成都提刑司。
今天邓名来找的人并不是陈亚提刑官,而是陈提刑官的一个同僚。在等待那人到来的时候,邓名就和陈亚闲聊起着最近的案子:“听说皇后和太子的诉状是由您负责?”
“是的。”陈亚点点头。永历皇帝几次尝试回国的努力都未果,而王皇后和太子所有争取中国国籍的尝试也都宣告失败。负责此事的官员对皇后和太子表示,这是院会的决议,明确指示不得给予皇上一家国籍。年初,皇后和太子改变了策略,不再去缅甸的使馆大吵大闹,而是委托国内的讼师,一纸状子把帝国政斧告上了法庭,要求提刑司主持公道。
院会的决议是帝国议会在成都做出的,所以讼师没有去最高提刑司或是省提刑司,而是送到了成都提刑司的衙门里来,该卷宗分到了陈提刑官的手中。看着邓名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陈亚笑着问道:“丞相可是好奇我会怎么判吗?”
“是的,非常好奇。”邓名点点头:“不知道合适不合适问。”
“告诉丞相无妨,因为这个案子实在是太简单了,任何一个提刑官只要扫一眼,就会得出和我完全相同的看法——皇后和太子指出,其他所有太祖皇帝的子孙都可以获得中国国籍,只有皇上一家不行,这是对皇上的歧视;而且太子的子孙也不能获得中国国籍,这毫无疑问是宪法严禁的株连;如果皇帝从其他宗室中挑选继承人的话,院会还要求这个被选中人必须在三十天内书面声明放弃继承权,或者是放弃中国国籍;逾期不声明的话,院会的决议就会自动责成政斧把该人改为无国籍人士,职业标注为皇储——这更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宪法可没有给院会强制剥夺别人继承权或是国籍的权利。”
“啊。”邓名轻叹一声:“所以陈提刑官会裁定参议院和帝国议会的决议非法,皇上一家可以回国了。”
“是的。”陈亚又点了点头:“如果前提条件满足的话,这是必然的裁定。”
“什么前提条件?”
“我让原告讼师给我一份有皇上亲笔签名的声明书,声明他承认本人和皇族都处于帝国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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