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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公告(公开信)1000份,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召开群众座谈会18次,接待群众来访488人。全市10个法院都张贴了公告,向社会发布上级法院检查组接待群众来访的时间、地点和接待内容。吉林中院院长马建华三天时间接待群众135人,在中院领导中接待群众最多。
通过这种大规模接待群众,接受监督,发现有82%的问题按常规的检查方法是不可能发现的。有些问题还是深层次的。如吉林工艺美术厂工人平连志,1994年因啤酒瓶爆炸,伤其有脚,向龙潭区法院起诉要求厂家赔偿,请求赔偿金额仅329元,但该案历经三年,直至执法检查前仍未审结。吉林中院领导和干警们受到了深深的触动。1997年,本着既查案又查人的原则,全市两级法院对群众举报的10个案件11名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降职处分1人,行政记大过1人,行政警告3人,通报批评4人,待岗学习1人,在法院和社会上都产生了广泛影响。
一年中,全市两级法院整改工作严肃认真,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群众反映意见的475件案件,全部依法处理完毕,其中,27名错案责任人按审判责任追究制受到追究处理。
实际上,吉林中院几年来,无论是班子建设还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都走在了全市前列。1996年他们作为吉林市唯一的党建标兵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受到市委的表彰。但法院的工作在群众眼中到底如何?先进能否经得起群众的检验?吉林市两级法院的共识是:应该勇于接受群众的监督,勇于改正缺点错误,才能赢得群众的真正信赖,先进才名副其实。
为此,他们在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还邀请人大常委、政协委员6人参加检查活动。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带有普遍性的属工作管理、审判作风方面的八个问题,吉林市两级法院制订了整改措施。现在,吉林中院设立了院长电话室并坚持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保持和群众的直接联系。1997年9月起,中院还实行了“群众对办案人不满意、认为办案人可能裁判不公即可申请更换办案人制度”,实行这些新制度以来,经当事人申请已更换了两名办案人,有效地强化了群众监督制约机制。
想在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当太平官不行了。一位庭长、一位副庭长因在1997年工作中虽无毛病但无政绩,被免职和警告。
东昌区法院院长许胜利说,院领导班子下决心解决法院队伍建设中一些领导干部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不思进取、当太平官的问题。要逐步树立当领导的无功就是过的观念。
从1996年下半年,东昌区法院实行了《群众测评末位淘汰办法》。1997年末,全院组织了对各法庭庭长、副庭长的群众评议,一名原庭长任职10多年,但工作没有起色,工作作风问题较多;一名任职刚一年的副庭长也因为没有政绩,测评中列在最后。经过院党组的进一步考核,决定那位庭长被免职,副庭长被黄牌警告。院党组的决定在干警中引起强烈反响。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在集中教育整顿中,结合本系统的工作特点和存在问题,有的放矢,采取一系列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揭摆问题工作,坚持求真、碰硬、抓实。
他们制定了以监狱劳教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律师、公证员和机关干部为重点的教育整顿计划和实施意见,积极进行开门整顿,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司法行政工作。截至1998年6月底,共查处干警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和现象188起,依法处理7人,按党纪政纪处理11人,其他各种处理170人。清查出不适合人员195人,其中辞退17人,限期调离5人,离岗培训3人,谈话告诫128人,待处理37人。该局党委同时加强了对法律服务队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加大惩处力度,吊销4名违纪律师的执业证,给予1名违纪律师警告处分,对3个律师事务所、100余名律师暂缓注册。这些处理结果在法律服务队伍中产生了强烈的反响。
江西省抚州地区两级法院自1997年元月开展“文明执法年”活动至今,已收到显著成效。一年来共审结各类案件14241件,改判发回率下降5个百分点,执行民事、经济案件6688件,标的额10774。4万元,比上年增加271553万元。
抚州两级法院在“文明执法年”活动中,制定“司法活动文明、法官形象文明、审判场所文明”的要求,开展了争当“十佳文明法官”、“审判业务标兵”、争创“十佳文明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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