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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为在逻辑上无懈可击的旁证材料,根本用不着报到市局法制办去“膛平地”,在凌队长这儿就翻了车。徐五四一进队长办公室的门,一看见于英雄那副哭丧的脸孔,就猜出了大概。
看见他进来,凌队长从椅子上站起,拿起那几页审讯记录,朝他抖了一下,又扔在桌子上,口气十分不快:
“瞧你们审的这叫什么案子,材料太不硬了,太不硬了!你们懂不懂,审讯记录是正式的法律性文书,怎么能搞得这么模棱两可呢?这辆摩托车的来历,马有利是怎么告诉葛建元的,为什么不写上?这是很重要的情节,材料上怎么能毫无反映?”
于英雄一脸尴尬,畏畏缩缩地答不上话来。
徐五四也并不急着去辩白,他有意留出一点时间让自己镇定了一下,然后才从从容容地把准备好的话往出端。
“队长,这可不是材料写得不硬,是事实本身木硬。”
“事实怎么不硬?还有什么案子比这个更简单,更明白的?马有利自己家里没有条件存放这么大的赃物,在销赃之前,难道不是窝在葛建元家的吗?从盗窃到实现盗窃价值的整个犯罪过程中,葛建元所起的必不可少的作用,难道还不明显吗?你还要怎么硬?”
凌队长咄咄逼人,徐五四也不含糊,这事他有理,有理走遍天下!“对了,葛建元客观上是帮助了犯罪,可是根据法律的要求,认定犯罪还得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呢。过去派出所几次找葛建元谈这件事,他都没承认自己知道这摩托车是偷来的,这次马有利也说他没有把真相告诉葛建元。他替他存放摩托车,就好比是替熟人保管一件东西罢了,并不意识到是在窝赃,我们不能说他主观上一定具有窝赃的犯罪故意,不然,岂不成了‘客观归罪’了吗?”
徐五四自从到刑警队来以后,还是头一次这么高腔大嗓,象吵架似地同凌队长直辩。于英雄真狗熊,站在那儿连当个三花脸帮着敲敲锣边的胆儿都没有,废物到家了!
凌队长压下眉毛,用意外的、略带吃惊的眼光看着他,就象看一个陌生人似的,最后还是坐下来,放慢了语气。
“你怎么了,唆?你又不是新同志了,还不懂吗?葛建元知道不知道摩托车的来历,怎么能只听他自己的表白呢,这种事他当然是不会认帐的。可我们只要稍稍分析一下就能看出来嘛,凭他和马有利摔打不散的关系,这车是不是好来的,他能不知道吗?我吃刑侦这碗饭三十多年了,这帮人怎么回事,闭着眼都能想得出来,何况我过去不是没和葛建元打过交道。前年房修公司的盗窃案,要不是那个保卫干部误了事,葛建元早就在监狱蹲着了。他这种人,真是闭着眼也能想到他的骨子里去。”
徐五四一把抓住凌队长的机漏,有点得理不让人了:“给一个人定罪,能光凭着闭眼一想吗?
“怎么不可能,我要是偷了东西,连亲娘老子都可以不告诉!”徐五四简直有点抬杠了。
“好好好!”凌队长烦躁地挥了一下手,粗暴地打断他,“今天不谈了,等以后叫上你们组长,叫上派出所的同志,都来,大家一块儿说!”
这几句话,本来没什么错处,可凌队长那种居高临下的口气,那种不屑与论的神情,却叫五四有股说不出来的恼火,他甩手要走,凌队长又把他叫住了。
“审讯材料拿回去!”
这份他早就认定无用的审讯记录,在凌队长那儿也是个不合格的废品,可两人的出发点却是那样南辕北辙。徐五四拿起记录稿,目光很放肆地同凌队长碰了碰,心里摹地跳出一句话来,他的脑袋禁不住有点发热了。
“队长,知道不知道法国大文豪伏尔泰的一句名言?‘罚一无辜,不如赦一有罪’,我们怎么样,总不至‘宁可惜杀一千,不能放过一个’吧?”
凌队长脸色铁青,好半天没说出话来,最后沉沉地挥了一下手,让他们出去。
徐五四话说出口,又有点后悔,也许他不该赶这种时候说这句过分赌气的话,不要说这话本身的含义太过尖锐、偏激,就是他那种说教和质问的口气,也肯定会让凌队长反感。三十岁的人了,怎么就没有点涵养呢?不好。
果然,他刚刚转身要走,凌队长突然在背后开了口。
“你听着,我也有句话,‘赦一有罪,等于杀一无辜!’不是名言,可你要还是个警察,就记着这句话吧。”
从队长办公室出来,他的心情异常败坏,于英雄免不了在他耳边说了些“何苦来”之类的话,可他听不进去,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强烈的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