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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控制,发生杀害外人的事件,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我舌蔽唇焦地劝告同事和一般工人,
要他们的行动限于经济性的抵制;指出这种抵制,已足以使外人感受中国民族的威力;暂时
不可再进一步,以免弄得不可收拾。
五卅惨案后,中国一般名流和有见识的商人,都觉得这个抵抗外力压迫的事件,必须由
政府负责处理;单凭民众的消极抵抗是不够的。甚至左倾的学生,也主张由政府根据法律,
展开有力的交涉。但北京的段政府如何能这样做?于是人们对北京政府的无能,感到不能容
忍了。
中共中央认为不能对北京段政府有所期待,迷信实力的外国殖民者也不会轻易对中国人
让步的,只有增强民众的力量,用革命的方法,才能解决对外对内的根本问题。我们曾再三
商讨,一时也提不出具体的方案。曾有人想到应依孙中山先生北上时的主张,从速召开国民
会议,组织举国一致对外的政府,但我们也估计到,失去了孙先生的国民党,暂时不会有这
样主动的气魄;而由幼龄的中共来单独号召,一时也难于获得人们的重视。如果勉强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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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忆》第二册
反可能因内在的纠纷,影响一致对外的阵线。
六月五日,中共中央曾发表告民众书,除对帝国主义者的野蛮残暴,表示极端的愤慨外,
并指出这次上海事变的性质既不是偶然的更不是法律的,完全是政治的。提醒民众“万不可
依赖和信任政府的交涉”。告民众书反对调和与妥协,提出慎防帝国主义借口反共的离间和破
坏;并号召坚持长期反抗和巩固反帝的联合战线;但它并未说明用政治解决此一事变的具体
方案和可能的发展前途;反暗示毋宁光荣的失败。这个文件似清楚的说明了当时中共力量的
局限性。
然而中共在五卅运动中,获得了组织上的发展,不少工人和学生相继参加了中共和共产
主义青年团的组织。这个时候,中共开始成批的招收党员。我曾主持过凡次工人新党员入党
的仪式,每次都有四十名左右的新党员。他们多是五卅运动中的积极分子,经过短期的主义
训练,就成为正式党员。他们之入党多数因对中共在五卅运动中的领导表示敬佩;本人又充
满了民族热情。
在事态演变之中,五升运动的另一主角商人代表虞治卿的调和政策逐渐得势了。他是一
个有势力的人商人;任上海总商会会长;凭借合法的上海总商会的地位,进行调和政策,获
得上海一般大商人的支持。五卅惨案发生时,他洽在北京,负着北京段政府某种程度的调解
使命赶回上海,施展出他在政治方面的解数。他采用两面的手法—一面是与工商学联合会建
立友好关系,利用民气,逼使外人作些轻微的让步;一面以外人不能接受为理由,利用总商
会的地位,修改了工商学联合会所提出之十七条要求;终于达到了他那逐步妥协的目的。
上海总商会于六月十一日将六月八日工商学联合会所提出的十七条要求,修改为较温和
的十三条件。这件事最初工商学联合会是一致反对的,尤其不满虞洽卿的操纵手法。
中共中央最初反对最烈,尤其不同意将原十七条中之第六条(原文:“优待工人。外人所
设工厂,对于工作之华人,须由工部局会同纳税华人会订定工人保护法,不得虐待;并承认
工人有组织工会及罢工之自由;并不得因此次罢工,而开除工人。”)加以修改(总商会所修
改提出之十三条中的第七、第八两条原文为“洋务职工、海员、工厂工人等,因悲愤罢业者,
将来仍还原职,并不扣罢业期内薪资”、“优待工人,工人工作与否随其自便,不得因此处罚”),
中共中央认为这是大商人为了本身的阶级利益,有意抹煞工人的要求。
但中共中央为了避免联合战线的破裂,终于让步了。它认为如果上海总商会所提出的十
三条,均能实现,也就是个奇迹。至于有关工人利益的条件,本不能希望大商人的忠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