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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位。“异途出身”与“正途出身”有着很大的区别。19 世纪上半叶每年的捐纳收入达一至二百万两白银。捐纳出身者(多为监生、举人)古当时士大夫人数的3 / lO ,到了1880 年总数则达到一百一十多万人。
“中兴”时期政府颇有成效地扼制了买卖功名和官职的做法,但也未能完全杜绝这一现象。各省进士人数与年逐增,太平天国时期进士中榜比率增至18 % ,一些富庶的省份还要更高些。终有清一朝,长江下游地区考中进士者的人数最多,其中号称鱼米之乡的江苏省(这也是清政府与太平天国争夺的焦点)就古了2 / 5 。但同时异途出身者的人数增长更快。19 世纪末中国大约有145 万名缙绅,其中上乃以上是通过捐纳买得功名或官职的,这无疑表明当时不少商人都步人仕途而与十大夫融为了一体。这样,尽管科举制度得到重兴,但已不像以前那样是培养儒家统治人才的惟一途径口最后一点,“中兴”举措丝毫末曾触及基层组织与人员,差役肯吏们照样勒索鱼肉百姓,这里既无法产生统治“人才”,亦难以提供现代政府所需要的专门技术人员。
三、中国的反洋教斗争
此时西方在华传教活动渐人佳境。出于自卫,中国的儒家人上开始发起排教(基督教)运动。罗马大主教与新教传教团在华的传教活动迥然有别。1800 年时天主教在中国各省还拥有大约巧万信徒,两次鸦片战争后又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到了1870 年,在华的250 名左右耶稣会会士、圣方济会修士、拉撒路派修士、圣多明我会教士及中国本国的修士总共拥有4O 万名信徒。1860 年的《 中法北京条约》 准许法国在华传教,并归还了先前充公的教会财产,而且法国还私自加上一条:“并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用地,建造自便”。这样教会就成了地主,不仅雇人租种土地,而且兴办学校、神学院及孤儿院。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天主教已在中国社会扎下根来。善男信女们参加教会中的各种宗教仪式,诸如节庆、朝圣、布道、礼拜等等,所有这些曾受到官方禁止的活动如今都融人了中国特有的风俗制度。相形之下,新教的传教活动还只是停留在中国生活的表面。1850 年时中国只有大约80 名新教传教士,他们的活动范围也局限在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这5 处通商口岸及澳门、香港等地。这些新教传教士及其妻子(她们往往也是传教士)相对缺乏经验,至1870 年时中国虽然已有350 多名新教传教士,但阪依的信徒还不足6 以刃。他们没有罗马布道总会那样的机构,内部也缺乏协调统一,人人各自为政,似乎单干的在华洋商。早期来华的新教传教团有伦敦传教会及美国公理会海外传教团,后德国喀尔文派、福音派、卫斯理派等教派的传教团也纷纷来华传教。这些来自北欧、北美的传教士与来白拉丁语系国家的罗马天主教士针锋相对,后者视新教为异端邪教,而新教则视后者为“敌基督”。二者之间相互争夺信徒,彼此几无任何合作交流可言。
1866 年,英人戴德生(Hudon Taylor)来华开创“中国内地传教团”,后逐渐发展为最大的在华传教机构。戴氏坚信人类只有通过信仰基督才可逃脱地狱的烈火而得到拯救,而在他看来,中国实在太成问题:“在那里每月有100 万不信上帝的人死后沉沦永劫。”他从各国招募新教各派传教士来华传教,一般没有固定的报酬,认为“上帝会予回报的”.并派他们到中国内地各大城市与中国人一样地生活,通过传教来拯救中国人的灵魂。戴氏因坚信祈祷的力量而广为人知并获得大量的捐赠物资。这样,在大主教会经营多年的中闰内地也逐步出现了新教的传教点。
缙绅阶级的敌视态度
自晚明以来,护国的儒家士大夫便一直视基督教为迷信或异端邪说,他们质问“全知全能的上帝为何会允许原罪发生”?天主教于1724 年遭到清政府的禁止,一直到1846 年才有所改观,其间讲求理智的中国缙绅也一直未能接受基督教的教义。此外,太平天国源自“拜上帝会”,浸华诸“夷”亦信奉基督教,这些政治方面的因素更加剧了中国缙绅对“洋教”的反感。最后一点,由于基督教在华传教士渐渐担负起某些上大夫阶级特有的社会功能,这也引起了后者的警惕。
首先,传教士们通过传道、兴学而步入原为儒家一统天下的谱绅阶层。为了传教讲道,传教上发现有必要与缙绅所代表的传统社会秩序周旋一番。他们在育孤、济贫、贩灾等实际事务上与当地的婿绅形成竟争并渐有取代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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