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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没死,就站在这里。城门守卫队长是杰特吗?”
“谁?”
“杰特?布莱伯利。我跟他很熟。”
“我没听过这个名字。很可能他已经没命了。”
“那么,齐特林大人呢?”
“这我倒知道,他在黑水河上给烧死了。”
“钩疤脸威尔呢?公猪哈尔呢?”
“死了,都死了,”十字弓手说,脸上突然浮现出怀疑。“等在这里,”说完他又一次消失。
戴佛斯耐心等待。死了,都死了,他郁闷地想,还记得哈尔油腻的上衣下白胖胖的肚皮,记得鱼钩在威尔脸上留下的长长疤痕,记得杰特向女士脱帽的姿势——不管面对五位还是五十位,不管出身高贵或者低贱,他都那样彬彬有礼地致敬。他们有的被淹死,有的被烧死,跟我的儿子们和成千上万其他人一起,到地狱里去守护国王了。
他正出神,弩兵突然回来,“绕到突击口去,我们放你进来。”
戴佛斯依令而行。领他的卫兵他都不认识,只见他们扛着长矛,胸前绣有佛罗伦家族的鲜花狐狸徽章。出乎意料地,他们没有送他到石鼓楼,却经由拱形的龙尾门,下到伊耿花园。“等在这儿,”他们的头目告诉他。
“陛下知道我回来的消息吗?”戴佛斯问。
“我怎知道?我讲了,等着。”说罢,那人带着他的长矛兵离开。
伊耿花园里充溢着愉悦的松木清香,高大的黑树从四周拔地而起。这里还有野玫瑰和耸立的刺棘丛,淤泥地中生长蔓越橘。
他们为何带我来这儿?戴佛斯不明白。
附近传来铃铛轻响和孩子的欢笑,弄臣补丁脸从灌木丛中跳将出来,摇摇晃晃,古怪横行,希琳公主则风风火火地紧跟在后。“站住,”她对他大喊,“阿丁,你给我站住。”
弄臣看见戴佛斯,竟真的猛然站住。他单脚跳来跳去,锡桶鹿角盔上的铃铛响个不停,叮,叮,他唱道:“弄臣血,国王血,处女大腿也流血,链子拴宾客啊,大人,链子拴新郎啊,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希琳差点就赶上他了,但他唱完却立刻跳过蕨丛,消失在树林里,公主拔腿就追。此情此景,让戴佛斯不由得笑了。
他用手套遮着咳嗽,不料另一个小形体也从灌木丛中冲出来,正好撞在他身上,把他撞倒在地。
男孩也同时跌倒,但立刻翻身而起。“你在这儿干嘛?”他边拍尘土边问,这孩子漆黑的头发坠至领口,眼睛则蓝得令人吃惊,“我跑的时候,你不该挡道。”
“没错,”戴佛斯表示同意,“我不该挡道。”他挣扎着起身,不料又爆发出一阵咳嗽。
“不舒服?”男孩扶住他的手,将他拉起来,“要叫学士吗?”
戴佛斯摇摇头,“咳嗽而已,一会就好。”
男孩信了。“我们在玩美女与怪兽,”他解释,“我当怪兽。这是个幼稚的游戏,但我表妹喜欢。你叫什么名字?”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
男孩怀疑地上下打量,“没骗人吧?你看上去可不象骑士。”
“我是洋葱骑士呢,大人。”
蓝眼睛眨了眨,“驾驶黑船的?”
“你知道这个故事?”
“在我出生以前,你把鱼和洋葱送到风息堡给我史坦尼斯叔叔,缓解了提利尔公爵的围困。是的,我知道。”男孩挺直身子。“我是艾德瑞克?风暴,”他宣布,“劳勃国王之子。”
“是的,您当然是,”戴佛斯料到了。这孩子虽有佛罗伦家族著名的招风耳,但头发、眼睛、下颚和颊骨无一不打着拜拉席恩的印记。
“你认得我父亲?”艾德瑞克?风暴问。
“我入宫拜访您叔叔时见过他许多次,但没有对话。”
“父亲教我打仗,”男孩骄傲地说,“差不多每年都来看我,跟我一起比武。去年命名日,他送的礼物是一把战锤,跟他自己的一模一样喔!只是小一号,可惜他们不让我把它从风息堡带来。我史坦尼斯叔叔真的砍断了你的手指?”
“只有最后一个指节。手指还在,短一点罢了。”
“给我看。”
戴佛斯摘下手套,男孩仔细端详。“他没削掉你的大拇指?”
“没有。”戴佛斯边咳边说。“没有,他把大拇指留给了我。”
“他不该削掉你任何一根手指,”男孩评判,“这是很糟糕的行为。”
“我是个走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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