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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朝陆恒招招手,她脸上的笑意更深了。
嗯,像你这样不迟到的女人很少了。落座后的陆恒漫不经心的提了一句。
哦?是吗。被夸奖后的心在荡漾,沈梦璇接着说:萌萌不是这样的吗?我以为她会想要早一点见到你。
像我一样,能见你的机会很少,想要把握每一分每一秒。
见到你,周围全变成无关风景。
不是,她太懒了。陆恒随口一说,没有继续这话题的意思。
真要说郑萌萌的缺点,他能说一天一夜不带喘气的,说了也不会改,这么多年,他都慢慢的放弃了。
破罐子破摔罢。
沈梦璇窃喜于这样的答案,女人的缺点会或多或少的造成男人的反感。
她尽量让自己保持完美的印象于每一个人的眼里。
要用字眼来形容沈梦璇,那便是完美了。
可多年以后的某一天,她想起今天自负的自己才终于明白过来,懒这个字眼,是一个习惯,时间少了都不是习惯。
陆恒用了那么多年的时间来习惯郑萌萌的懒。
像此刻,陆恒一点不知道,沈梦璇不懒。
她曾窃喜自己不是郑萌萌,后来悲哀自己不是郑萌萌。
你的好别人选择性的无视掉,别人的不好却被爱得一点不少。
一切进行如常,沈梦璇不时撩拨头发,单手托腮跟陆恒讲自己遇到的趣事,陆恒面无表情的听着,不时点点头,沈梦璇轻笑,她知道陆恒给反应就很不容易,她讲的更起劲了。
吃到差不多一半,陆恒说了声抱歉,又找了个服务员过来,他偏头对服务员讲,半个小时之后打包一份薯条,又补充了一句,特大份的。
服务员点头,说知道了,又退下。
沈梦璇好奇的笑了:怎么了?没有吃饱吗。
记忆中,陆恒也不会吃这些东西吧。
给她带的。
哪个她
沈梦璇心下一沉,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不尴尬:你是说萌萌吗,她爱吃薯条啊,挺好的,带给她的是吗。
怎么会不尴尬,放在桌下下的手,慢慢的握紧,半个小时之后,他去给另外一个女人送吃的。
她刚到嘴边的话,又被自己活生生的咽了下去。
吃完饭之后去走走吧。
这样的话,现在还怎么说的出来。
低下头,斜着眼睛看了看自己的包包,再抬眼起来,笑着看陆恒。
嗯,就爱吃些没营养的。
说过好多次也不听,还跟个小女孩儿一样,但把她宠成这样的还不是自己,责骂郑萌萌的同时也没忘记后悔。
这是陆恒人生中最为后悔的一件事情,后悔得就算再选一次,还要选择这样。
那便是爱了。
☆、219优秀不是我所好
陆哥对萌萌真好,真让人羡慕啊。沈梦璇感叹一声,语带艳羡,拿起面前的红酒杯,轻轻的抿了一口,动作极近优雅。
本是不想继续在这个话题上纠缠,突然联想到了自己最近跟郑萌萌的关系卡在一个节骨眼上的烦,陆恒竟今晚第一次主动反问:我对她真的算好?
沈梦璇一愣,马上裂开嘴笑了:当然好了,陆哥你能喜欢萌萌,我们都很惊讶呢。
说到此,沈梦璇状作意识到了什么,捂着解释:陆哥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其实觉得萌萌很好的,真的,她特别可爱特别善良。
你可以用可爱来形容一个婴儿,那是婴儿自带的光环。
你可以用可爱来形容一个未满十八的少女,那是少女自由的本性。
三十岁的女人过于可爱就过于愚蠢了。
陆哥,你觉得呢?反问陆恒一句,沈梦璇问的小心翼翼,她仔细看了看陆恒脸上表情的变化,大概是真的在想沈梦璇的问题。
我觉得她很好欺负。
什么?
因为太好欺负了,就老想欺负她,久了就习惯了。
脸上就像写满了好欺负一样,欺负一次觉得有趣,就欺负第二次,到了第三次就会有第四次,直至今日,欺负她,又不想别人欺负她。
呃,陆哥你开玩笑呢,萌萌一定还有什么很吸引你吧,不然你们怎么可能在一起这么长时间,怎么不试试看换一个人呢。
可能是因为喜欢,才会在一起。
可能是因为没有那么喜欢,才会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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