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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一五师之一个旅在平型关伏击日军板垣师团之一个后尾联队(即团),歼灭其大部,争取了头一仗的胜利。这是“七七”事变以来,日军第一次遭受的打击。在平型关胜利的鼓舞下,卫立煌〔62〕率四至五个军,在忻口布防。
日军打破平型关、雁门关后,继续向太原前进,在忻口遇到国民党军相当坚决的抵抗。我一二九师之陈锡联和谢富治团,乘黑夜袭入阳明堡机场,烧毁日机二十余架,歼灭守敌约一个大队(营)。此役给忻口卫立煌部以很大鼓舞。
此两战胜利,在华北人民群众中起了抗日动员作用,八路军在群众中威望日高,参军者益多。
恩来同志又约我陪同去保定见程潜〔63〕,转回总部时道经忻口,忻口战斗还在坚持。他们只知死守,而不敢集中兵力出击敌之薄弱点,更不敢向敌之侧后突击。抱着一条死教条:在敌侧后不能脱离正面火力之掩护。我们经石家庄到太原时,恩来同志又令我去娘子关见黄绍竑〔64〕协。这一段我似乎是以八路军代表名义到各处联络,做统战工作。
关于军分会指示
一九三七年十月八日,华北军分会发了一个指示,这个指示是在八路军一一五师击溃日军板垣师团一个旅的胜利影响下产生的。在指示中,把山西太原说成是华北抗日战争的堡垒,而实际上,太原在十月以后不久就失守了。显然,军分会的指示是盲目的,没有充分估计到日本侵华各方面的准备(政治上、经济上,尤其是军事力量上),同时也过高估计了国民党军队的力量及其进步性。这样就容易放松以我为主,自力更生,发动群众组织游击战争和做长期艰苦斗争的精神准备工作。
当时军分会的同志,都没有把敌后游击战争提到战略上来认识,对于毛泽东同志在洛川会议上提出的“以游击战为主,不放松有利条件下的运动战”这个方针,认识也是模糊的。没有真正认识到这是长期坚持敌后抗日战争的正确方针。我当时对于“运动战”和“游击战”这两个概念主次是模糊的。如时而提“运动游击战”,又时而提“游击运动战”。
十月八日的指示,只是根据看到的一些表面现象和从主观愿望写的,所以它是一个脱离实际和经不起实践考验的指示,因而也是一个错误的指示。
在起草和发表这个指示时,我正随周恩来同志去保定、石家庄等地做统战工作,不在总部。我从卫立煌处回到八路军总部时,才看到这个指示,也不知道是谁执笔的。但我看后,并没有反对。虽然这个指示的全部精神不是我的,但其中有些看法,我是同意的。这个指示有轻敌速胜观点。我去保定前,与朱德、弼时、左权等数同志在一起闲谈时:“日本皇军不可战胜”是神话。如果八路军经常有二十万,有蒋介石嫡系军的装备,再附加若干炮兵,国民党军依险防守,我军机动作战,灵活打击敌人,把群众发动起来参加抗日斗争,山西是难以打进来的。这是轻敌速胜的思想,对别人可能有影响。我是军分会常委之一,因此,我是有责任的。
关于第二次王明路线
一九三七年十一月日军占领太原后,八路军总部从五台山转移到晋南洪洞县马牧村。十二月某日,中央来电要我回延安开会。到延安两天,王明和康生飞到延安,当晚政治局即开会。在会上,王明讲了话,毛主席讲了话,项英讲了新四军改编经过,还有其他人也讲了话。我认真听了毛主席和王明的讲话,相同点是抗日,不同点是如何抗法。王明讲话是以国际口吻出现的,其基本精神是抗日高于一切,一切经过统一战线,一切服从统一战线。他在解释他的观点时说,要树立国共两党为基础的明确观点,共同担负起统一政权,统一军队的义务;国共两党是平等的,谁想领导谁都是不可能的;各党各派要共同负责,共同领导,共同奋斗,互相帮助,共同发展。他较偏重于国民党政府和军队抗日,不重视动员民众参战。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问题上,他着重介绍西班牙、法国和满洲的经验,说:在抗日营垒中,只能划分为抗日派与非抗日派,不能分为左、中、右派;CC和复兴社〔65〕吓是法西斯,因为法西斯是侵略者,CC和复兴社是抵抗侵略的。从王明这些论点来看,显然同毛泽东同志的正确论点有很大的原则上的分歧。对无产阶级在抗日民族战争中如何争取领导权的问题,他是忽视的。这就可以肯定他这条路线,是一条放弃共产党对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领导、失去无产阶级立场的和投降主义的路线。什么西班牙、法国和满洲的经验,所有这些经验都是失败的教训。假如真的按照王明路线办事,那就保障不了共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