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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当场就愣了,抱着包包蹲在酒吧墙角听了一整个下午,她心底的郁闷,沮丧,伤心,迷茫和所有的负能量都被那震彻云霄的音乐消解着。这才是摇滚,这才是音乐。于是,当天,她回去剪破了牛仔裤,在衣服上坠了链子和铆钉,把一头长发编成小脏辫,脸上画上朋克妆去酒吧应聘了。
也许是缘分使然,YoYo的装扮很对酒吧经理的路子,酒吧经理没有问她要身份证,就招了她当了一名小服务员。YoYo正式开始了自己新的生活,有摇滚乐的生活。
那家酒吧就是后来的荒岛酒吧,那时候,荒岛还不像现在这么火,而且名字也不叫荒岛,当时的名字起得十分骚气,叫“夜色撩人”。小胖,小帅和右哥,还有当时他们的主唱夜色是夜色酒吧每天的驻唱乐队。
YoYo是酒吧经理给她起的名字,说是为了配合酒吧气氛,她原来的名字太文艺了。YoYo的穿衣风格也是那时候留下的,她穿破洞牛仔,铆钉T恤,每天把小脸涂得谁也不认识,这样的装束反倒给了她安全感,一个16岁的少女,想在这纷乱的城市立足,实在不容易。夜色酒吧在B市酒吧街的尽头,地理位置不好。当时他们夜色乐队也只是翻唱翻唱别人的歌曲,由于主唱夜色长相还行,在酒吧街勉强还能吃的开。事实证明,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不就之后,长相帅气夜色就被另一家酒吧挖了过去,小胖,右哥和小帅对于夜色的出走一无所知,后来知道的时候夜色已经穿着白衬衫坐在高脚凳上弹着吉他唱民谣了,他们集体认为这是对摇滚乐的背叛,三个人冲到那个酒吧把夜色暴打一顿。
夜色乐队没有了主唱。但是日子还要继续过下去,夜色带走了来酒吧听音乐的大部分听众。酒吧经理委婉的向他们提了经营业绩的问题,于是,右哥,小帅和小胖三个人连番分别出任主唱的位置,使出浑身解数,结果可想而知,连本来来喝酒的小鸭三两只也没了,酒店经理当即给了他们最后通牒。
“唱不了就给老子滚蛋!”
那天,他们三个在酒吧的一片狼藉里哭的一塌糊涂。YoYo那时已经在酒吧干了一年多了,抱胸皱眉看着他们三个loser,
“你们要是不介意,我可以试试。”
三个哭的稀里哗啦的大男人,抬头看了看站在旁边梳着炸毛小辫,画着烟熏,穿着铆钉夹克和破洞牛仔裤的YoYo。三个人停了哭声,齐齐的看向她,面面相觑。然后哄堂大笑,笑的眼泪都流出来了。
YoYo扬着下巴,手揣在裤兜里,满脸的桀骜不驯!
“你叫YoYo是吧,是不是觉得我们特别可怜啊!你跑来同情我们,你知道什么是摇滚吗你就要试试,还要当主唱。哈哈哈!”
“她要当主唱?哈哈哈!老子还得给她一个小屁孩儿打鼓。哈哈哈!”
“不行不行,哥,我都要哭了,连个小崽子也跑来同情咱们。”
YoYo看着三个又哭又笑趴在桌上像烂泥一样的人,扭脸转身走上了舞台。自己调整了一下麦克风,拿起旁边小帅的贝斯,自弹自唱起来。
一首黑豹乐队的《无地自容》。
音乐一出,三个趴在桌上的烂泥完全被镇住了,《无地自容》是他们乐队之前演唱的必选曲目,他们三个唱过听过无数次,可没有哪一次,能像现在这样震撼心灵。三个人脸上热辣辣的,不知道是不是喝了太多酒的缘故,无地自容。
这首歌YoYo听他们在酒吧唱过多次,曲子早已烂熟在心,YoYo本身的音乐天赋极佳,音准音色转音等细节都处理的无以复加的精细。再加上她以前的经历,她的内心隐藏了太多东西,平时都好好的收着,嗓子一开,情绪抑制不住的随音乐宣泄而出,更让她的歌曲带有打动人心的力量和味道。
当时是酒吧的后半夜,也没有灯光,YoYo站在台上,月光从窗子里洒进来,照到她的脸上,形成明灭的阴影,她面无表情,酷酷的样子颇有摇滚巨匠窦唯的神韵。
听了两个小节,右哥蹭的一下站起来,摇晃了两下,拿起吉他给她伴奏,小胖拿起鼓槌跳上台去,跟着她的音乐打起鼓来,小帅站起来爬到桌子上,跟着YoYo唱起来,激动的把身上的T恤撕个稀烂。他们那么一刻才真正觉得,这他妈的才是摇滚。
一曲下来,右哥揽着YoYo的肩膀,对着空旷的酒吧,像是站在宇宙中心,跟全世界宣布:“什么他妈的都别说了!一个字!干!”
“干!”
四个人笑成一团。
三个大男人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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