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膝纯白袜子,使得整个人集妖媚和青春为一体。
“怎么着,又想自讨没趣啊。”猜拳喝酒的一个女孩翻着眼,看着旁边的帅哥一脸想过去的样子说道。
“什么叫自讨没趣啊,咱们都这么好的朋友,哪能看着她孤零零一个人啊。”帅哥看了女孩一眼说道。
“切,随便你喽。”女孩不理他,说道:“来,来,来,咱继续来。”
“来个屁啊,你都输了,还没喝呢……”一堆人起哄道。“喝酒喝,怕你啊……”
帅哥整理下衣服走了过来,坐在白衬衣女孩旁边,说道:“诺诺,怎么不一起玩啊。”
“文强?”女孩转过头来惊喜的说道。
文强是谁,帅哥有些纳闷,没听说这号人啊。
“嘻嘻,咱的程程,又再想你的文强呢。”刚才唱歌的火红头发的女孩,跑了过来,挤在两个人中间。又扭头对旁边的帅哥说道:“去去去,往边坐点,别占我便宜。”
帅哥哭笑不得,同样是个大美女,但是对这风风火火的女孩,自己一点办法都没有,太妖了,受不住啊。
诺诺一看,刚才弄了个大乌龙,闹了个满脸通红。看着诺诺羞涩的样子,帅哥口水都快下来了,萌,太T娘的萌了。
“文强是谁?”帅哥问道。
诺诺一听,你这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正要开口骂他。就听火红头发的女孩说道:“去去去,边玩去,没文化了吧,回家多看看书。”
“嘻嘻。”诺诺偷笑道,还不是上次和逸云分别后,自己终于还是忍不住将心事告诉了蕾蕾。当时蕾蕾都笑喷了,说都什么年代了,还“一见钟情”,一夜情还差不多。好死不死的那阵自己正在看一部老片子,于是“程程”和“文强”就成了蕾蕾打趣自己的工具。
现在倒好,她又拿出来教训别人。
第二十章最悲情BOSS“杀与被杀”
“我说,你确定那个什么格在这树林里。”大贝莎拍着眼前的黑熊说道。
“啪。”的一枪,逸云没理他,又开了一个怪。
大贝莎幽怨的看了逸云一眼,只好屁颠屁颠的拦了上去。
“嘭”,“嘭”巨大的拍击声,把旁边的小动物都吓得到处乱窜。
逸云暗自好笑道,看来憋一憋大贝莎还是有好处的,无处撒火的大贝莎伤害明显高出了一截。
“好了,好了。”逸云走上前去制止了大贝莎虐尸的动作,说道:“好歹这只熊和你也是同类,你还真下的去手。”
“滚犊子吧你。”大贝莎拍开逸云搭在肩头的手道。
逸云倒没生气,有这样一个宠物,比孤零零一个人升级,好玩多了,更别说还是个史诗级宠物,打怪速度那是嗖嗖的。
拉着大贝莎坐了下来,拿出小地图,指着他们所在的地方说道:“你看,右边是新手村,往左上是月色镇,现在咱们正处在两者交界的林边空地上。”
“那又怎么样。”大贝莎嘴上不满,可是熊却在认真的看着地图。
“新手村之王?还是个成就声望啊。那什么格有这么厉害吗。”大贝莎诧异的看着逸云道。
逸云回想着《天命十大悲情BOSS纪事》中关于豺狼人头领霍格的记录,一时有些发怔。
霍格作为反面形象NPC来说,无疑是幸福的,因为他没被推倒过一次。
但是他作为一个BOSS来说,那就是个非常悲情BOSS,身为新手村最强悍的存在,他应该是众多玩家竞相追逐的对象,可惜他深处新手村偏远的地方,处在两不管的地界,一直没有被发现。
他拥有精英头领神格,注定了他是个不甘平凡的人。“没有宿敌出场的BOSS不是好BOSS。”这一直是霍格的座右铭。直到《天命》运营的第三年,霍格因为一直没有宿敌出场,郁郁而终。作为首例非人为消亡的NPC,他的不甘和愤懑震惊了整个世界。
《天命十大悲情BOSS纪事》中是这样评价霍格的:他的存在本来被赋予了很重要的意义。他是《天命》中设计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BOSS;他担负着开启声望系统和开启成就系统的双重任务;他是让玩家尝试团队战的第一块炼金石。可惜时不与他,天妒英才,他就这样被埋没在长河中。为了补偿他,《天命》正式赋予他第一悲情BOSS的称号。
霍格自此一举成名,他挂掉的那天被NPC和玩家公认为——“杀与被杀日”,每年的那天,都有无数的BOSS被推倒,也有无数的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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