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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他是家里的小儿子,哥哥姐姐们都疼着他,在物质方面对他是很宽松的,和女人在一起相处他很舍得。长得帅、会说话、又多金的男人,年轻的女孩子很容易就会掉进他的怀里。当凤娟和溪殃的叔叔谈朋友时,溪殃的叔叔还有另外一个女朋友。
那个时候,凤娟对溪殃的叔叔可是爱得死去活来的,如果不是孩子不小心流产了,她肯定会愿意为溪殃叔叔生儿育女的。后来知道了叔叔的那个女朋友的存在,还多次闹着要求叔叔和那个女人分手,甚至还做出了一些极端的事情来。
叔叔不愿意和那个女人分手,那时候,在多次的吵闹中,凤娟对叔叔深深的绝望了。尽管后来,溪殃的婶婶也不是那个女人,但那时候凤娟已经嫁给别人了。只能感叹一句,谁年轻的时候没有遇到过个渣。
凤娟在和溪殃叔叔闹翻分手后,在家人的介绍下,迅速闪婚了。尽管那个男人没有溪殃叔叔那样一表人才的外貌,也没有叔叔那么多金,那么会说话。凤娟还是嫁了。
在凤娟小的时候,见多了城里人生活水平的高,还有工作后见到的,心里曾产生了深深的羡慕,希望将来自己也能嫁个城里人,就算没有城里户口在城里有房子的半个城里人也好。溪殃的叔叔就是半个城里人,家里都宠着,平时爱打扮,都说姐儿爱俏郎。可最后,凤娟嫁的却是实实在在的农村人。
凤娟嫁的男人叫做程金,别号程咬金。是爱妹的小哥哥,家里的第五个儿子。人长得比较矮小,平时也不大注意穿着,幸好人长得比较白皙,一白遮百丑。凤娟嫁给他时,也没有一份正当的工作,平时在家里都是干农活,种地,喂猪,养鸡鸭。不是什么农场,就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已。闲时给别人打打临时工赚点生活费。程金家和溪殃奶奶家离得并不远,谁也不知道为什么凤娟那么仓促的就决定嫁了,还是嫁给和前男友同一条村子,同一个祖先的男人,还没出五服。
当凤娟嫁的时候,溪殃还回乡喝喜酒了。
后来再次见到她时,她已经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了,也就是那回她说溪殃是会迷惑人的小狐狸。
当家里的孩子多了起来的时候,程金有没有什么稳定的收入,凤娟整天都得为柴米油盐和孩子的事情发愁。
那时,村子里还有城里很多人都兴起了到香港打工,他们一开始是偷偷的办证过去的,一般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最多不会超过三个月。
很多人都过去,在香港当农民工,尽管他们没有香港户口和身份证,待遇没有香港人的好,不能有一份很好的固定的工作,但是他们什么苦力工都做,水泥工、搬垃圾的、甚至是运尸体之类的他们都干,住的地方木板都长了木虱子,吃的很多时候都是捡人家扔掉的或者是不吃的,比如祭祀用的用品,香港人是不吃的,但大陆人一般都是很好的晚饭,很多人家里除了过年就是清明的时候吃得最好。还有香港人不吃猪心、鸭子之类的内脏,但是他们都吃的。
尽管生活的条件是样样不行,但是他们在香港打工一天的钱就能抵挡过在家里这边三五天甚至是一个星期的。只要他们一年时间能有半年能去香港的话,那么他们回到家里就能生活的很好一段时间。那个时候很多去过几趟香港的人,回来之后都盖了房子或者拿钱做了小本生意。
程金也跟着别人去了几趟,回到家盖了一层两百多平方的房屋。
本来以为好运就要继续来临的时候,香港那边查得严了,很多人尽管签了约也会被退了回来,甚至被关进牢里,尽管在香港坐牢是有钱拿的,但是那种滋味不是没有坐过的人能体会到的。
程金很不幸的一开始的三次签约都被退了回来,三年之内不能再办理到香港的证件,后来有黄牛票,他想尽办法偷渡过去,一开始还是能过去,再后来一回就被抓了,关进了牢里一个星期。
在这之后,他又偷渡过去了,一去就是三年。可是家里只有他一个劳力收入,凤娟得在家里照顾孩子。这样一来,他没有寄钱回来,他自己也不回来。家里入不敷出,渐渐地就支撑不下去了。
凤娟把孩子托付给婆婆,自己办了证跑过去了。找到程金的时候,程金已经非常的落魄,只是单单考帮别人搬运尸体才有收入,可哪里会天天有尸体搬,就算有,也有同行啊!在香港这三年里的艰难生活,他的身体几乎都垮了,人变得非常的瘦小。可不愿就这样回家,
凤娟到来的时候,狠狠的哭了一回。接下来就是想办法工作的事情了。可是一个女人,一个证件只有一个月能待在这里的女人,没有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