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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小很小的时候,杜昂睡不着觉,每次都是这个老妈抱着他哄着他,让他安然入梦。
三岁的时候,杜昂生了一场大病,是这个老妈在床前守了一宿,端水喂药,给他掖背角拍身子,等杜昂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她眼中已经布满了血丝。
在大一点,她会亲昵的搂着杜昂,带他看星星,看月亮,给他许多从前的有趣事情。
她喜欢喊杜昂我可爱的小南瓜,亲爱的小杜昂,我的宝贝儿子。在贾斯汀来到伯爵府,把杜昂锁在屋子里背书之前,每天晚上临睡的时候,伯爵夫人都会来到杜昂的小床前,在他脸上轻轻的亲一下,说我爱你,晚安。
这些事情,杜昂都记得,他一点都没忘,在他的心里,已经认同了这个“母亲”
杜昂不是王子,更不是诗人,不许要去考虑生存还是死亡的问题,但是是留是走的抉择,同样让他辗转反侧,犹豫不堪。
突然,杜昂拍了一下大腿,发狠道:“***,管他呢,按照现在这个速度,等做完五百个任务,老子脸上的胡子都一大把了,那个时候的事情,现在纠结个毛?”
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天卖立柜,喝死拉J八倒……杜昂现在就是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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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四章 大礼
轻轻的敲门声响了起来,一个怯生生的声音说道:“少爷,已经有客人来了,夫人让您快点过去。”
杜昂打开门,门外正是被他从钵兰街上带回来的乞讨女孩莉莉娅,她穿着一件黑sè的女仆制服,清汤寡水的小脸蛋清清秀秀的,挺好看,只是因为长期营养跟不上的缘故,她的身体显得很瘦,头发也有些干枯,这是一时半会缓不过来的。
一见是她,杜昂心里很有一种亲切的感觉。就是这一刹那,他觉得莉莉娅跟自己很像,都是一个无助的,被狗rì的命运主宰的可怜虫。杜昂笑了:“怎么是你来了?你弟弟怎么样了?好些了吗?”
“谢谢少爷救了我弟弟的命。”一提起这事儿,莉莉娅当时就要下跪给杜昂磕头。那天杜昂让老丕平去采购龅牙花的时候,顺便也买了许多枯叶草,直接就给莉莉娅送去了,让她煮好了以后给她弟弟擦洗身上的褥疮。正所谓什么药治什么病,枯叶草的水一擦,效果立竿见影,小男孩身上的褥疮很快就好的七七八八了,又兼得在伯爵府里能吃上饱饭,jīng神头跟从前那种萎靡等死的情况完全不可同rì而语。
杜昂赶紧让莉莉娅起来,这点小事儿对他来说只是举手之劳,根本算不得什么大事。可莉莉娅执意要跪,杜昂不拿这件事当事儿,可对她们姐弟来说却是救命之恩。杜昂拗不过她,只好站在那里受了她三个响头,莉莉娅还要继续磕,杜昂无奈地问道:“莉莉娅,你要再继续磕下去,我可就没工夫洗脸换衣服了,赶紧起来吧,我老妈还在前面等我呢……”
杜昂来到紫荆花帝国已经整整十四年了,已经习惯了这里的许多事情和风俗,可是对于这里所谓的传统贵族礼服他还是难以下咽,想起来就头疼。腆胸迭肚两排横扣好像夹克一样的袍子,尖领,屁股后面还有个双分叉的燕尾,又长又细的尖头鞋微微向上翻卷,腰里挂一堆丁零当啷的小饰品,还要带上一个前面有个铲子形状的大羽毛帽子。紫荆花帝国的贵族们觉得这样很帅很有品味,可杜昂觉得这样打扮就跟一只发了情的公鸡没什么区别,实在有些接受不了。
从前参加宴会的时候,杜昂没得选择,只能捏着鼻子把这种公鸡战袍往身上套,不穿不行,不然就是大大的失礼了。可现在好了,他已经有了正式的魔法师身份,而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普通贵族,他可以穿着魔法长袍出席宴会,不带帽子也不算失礼。所以这次杜昂没换衣服,他只是略微洗了洗脸,就跟莉莉娅一起出了房门。
前面的大厅里已经是高朋满座,有许多身份贵重的绅士淑女们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一边举杯一边闲聊,非凡热闹。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杜昂都不认识,甚至连名字都没听说过,见了面也只是微微一笑算是打过招呼,可这些人见到杜昂,却都表示出一种超乎寻常的热情,纷纷向他表示生rì的祝贺,以及对他成为魔法师的啧啧赞赏。
这就有些过了,按理来说,杜昂就是个连毛都没长齐的毛孩子,刚满十四岁而已,又没做出什么经天纬地的大事业,当不起着这种盛赞,可谁让他是麦克纳斯伯爵的独生儿子呢?这就是功勋啊,这就是地位啊,别人见了他,不亲也得假亲,不近也得假近,尤其是几个跟杜昂认识的,更是热情洋溢到难以附加,其中有个布莱恩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