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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人打斗争抢。这样的日子里,我受伤,甚至快死。我只明白一个道理,就是我不如人。
为什么会不如人?挥刀没有别人快,力气没有别人大,动作不如别人迅速。
总结出了经验,我开始想办法。
这个世界,要做强者,就要比别人都强。要处高位,就要踩着别人的尸体。
我喜欢刀刺进人体的感觉,那痛苦的扭曲的惊恐的脸,让我明白我是强大的。
我也在这样的环境里很快成长起来。这个小镇,已经是我的地盘,所有的市井无赖对我言听计从。
没有人敢和我对抗,没有人敢拿刀挥向我。我突然觉得空虚。我喜欢舔血刀口的日子。
我喜欢杀人的感觉。我知道我会被杀,杀人者必被杀,这话,我相信。但我想要杀人,我不想这样无谓的杀人,我想让自己活得更有价值一些。
于是我去投了军。
我被分配到了边关,绊马关。
一望无际的绿原平川,低到让我错觉天已经塌下来的天空,新鲜无比的空气。这一切都让我兴奋。
我想我来对了地方。
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正确的。至少,在草原里套狼子,和血性的汉子们喝酒吃肉,在野地里和豪放的女人野合,我能听到心脏跳得比以往有力,血液沸腾得强劲。
战事不多,但时常有人可杀。
草原的汉子们很剽悍,马上骑术了得,箭箭可以穿心。草原的部落很多,觊觎绊马关的不在少数。他们搞些劫活,我们也弄些暗袭。大家都是明偷暗抢,谁也没奈何谁,但我却从中学到不少东西。骑术,箭术,甚至草原汉子们的刀法,和他们像狼一样的手段。在这里,我学会了服从我敬佩的宇文将军,我学会珍惜我的生命我的友情。我活着,就是为了当这天生的士兵!
我是韩进,是个天生的兵!我活着,就是要在这样的地方,我死了,要为自己的血性为自己的兄弟去死,我是韩进!我是个兵!
君不见,狮虎猎物获威名,可怜麋鹿有谁怜?世间从来强食弱,纵使有理也枉然。君休问,男儿自有男儿行。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男儿事在杀斗场,胆似熊罴目如狼。生若为男即杀人,不教男躯裹女心。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每天做梦,都延续了前一天。
我梦到我初次见到那个少年。
小弟辞家去修行的那天,我接了他的告别电话的那夜,我梦到我初次见到那个少年。
穿了琵琶锁了双踝,还是从容不迫,甚至胸有成竹,年轻的脸上看不到一丝痛苦害怕。
我在他这么大的时候,已经手上沾满了血,已经背负了百来人的性命。
将军命我保护他。
我领命。
就在这夜,敌军来袭。
他不去后方躲避,像是平常家话一样说:去城楼看看吧。
我只一眼,就看到这个少年的眼里,是山也压不垮的坚决。全世界在他眼里毁灭也要坚持意志的坚决。
这是个少年。
我竟然一瞬间,觉得他比什么都耀眼。
我是个兵,但我现在是个必须保护他的兵。
我突然就感觉,我也许会死。
但是到死,我是一个兵,我是韩进,我领了命令,我要保护他到最后。
他有一身的伤,他几乎死去,才刚刚救回一条命,他的气力才恢复一点,但是拖着这样的身躯,他没有回头的冲进战场。
漫天的风雪,他的身影很瘦弱。
他想独自去面对我们不能解决的对手。
不能让他死去。
我紧紧跟着他,在心里对自己说:我要保护他到最后。
我死了。
我本可以看到他受那一剑。
但是我的任务是保护他。
他是个值得我用命去保护的人。
我倒下的时候,满眼都是风雪。风雪里,是他的眼红红的,但咬着嘴没有流下泪的坚定的眼神。我的心里意外的平静。我想笑,因为我发现了一件事情。
我是个兵,我无悔的拼尽了最后的血倒在了战场。
我是个兵,我活了二十七年,第一次,在死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竟然第一次想要保护一个人。撇开任务,撇开忠于职守,我第一次想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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