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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妈妈说了,薄、时两家是世交,消息也就传到了时司令那里。时经纬已经年近30,时家一直急着让时经纬结婚生孩子然后安定下来,如今他如此高调的跟你走在一起,你这次救人,闹上了媒体,引起轩然大波,那视频里时经纬跟护宝贝似的抱着你的样子现在全世界都看到了,时家门槛高,挑选儿媳妇极为苛刻,恐怕过不了多久就会找上你。”
迟颜控制不住的反唇相讥:“在你,时夫人,以及薄芸的眼里,我能被时经纬看上,是不是相当于把他这朵名贵的鲜花插在了我这坨牛粪上面?”
凌素素的脸惨白一片,“你是我的女儿,我自然不会这样想你。”
“正因为我是你的女儿,所以才更像一坨觊觎着不属于自己的鲜花的满心贪婪不知死活的牛粪啊。”迟颜冷笑着耸了耸肩,“你以为我很稀罕时经纬家里的名望地位又或者是那几个臭钱?你今天来找我干什么?是提醒我拎清自己的斤两,识时务的远离这个男人,还是想要公布我的身世,用你隋太太的身份往我的脸上贴贴金?”
盛怒之下,凌素素的手又一次扬了起来,只是这一次却还没来得及落下去,就被迟颜狠狠的捉住然后紧握在手里,力气大到几乎要生生捏碎。
“如果我想反抗,你以为你还能这么轻易的打到我吗?”迟颜一把把母亲推了出去,“我不是你女儿,少在我面前玩那套母慈子孝的拙劣戏码,简直让人恶心!”
她下车,身形快如闪电,完全不似身上有伤。猛得甩上车门的那一霎,眼泪却突然滂沱落下。
迟颜接到电话后出来的很急,身上一毛钱没带,车子已经开出去七八站的距离,她却只能忍着见义勇为后遗症的满身酸痛,一步一步的往家走。
她没立刻回家,眼睛红肿一片,她很怕父亲担心,并且一定要打破沙锅问到底,于是便躲进附近的24小时便利店,碰巧那天值班的收银员和她相熟,借了十块钱给她,让她买了一盒香草冰淇淋果腹,可以慵懒的歪坐在超市透明玻璃前的高脚椅上,望着店外的车水马龙,一勺一勺的吃。
遇到不开心的事,找个角落躲起来,用甜食治愈心里的伤,是迟颜从小便养成的习惯。
童年时吃五毛一根的美猴王,黄灿灿的包装,酥皮里包着甜腻的奶油;长大一些,她学会了花式调酒,课余时间开始在酒吧打工,日子过得好了许多,爸爸的衣服不用缝缝补补又三年,自己手里的甜食也从美猴王进化成了雀巢;再后来,她学会了飙车,开始挣“搏命钱”,时常可以吃上百一大杯的哈根达斯,在同龄人眼里已经显得出手阔绰,她却不以为然。
只因为她曾经利用高考后的暑假在那里打过工,站在柜台前一站就是几个小时,客人络绎不绝,她需要时刻保持笑容可掬,麻利迅速的端上五花八门的甜品让对方满意的享用,自己却只能口干舌燥眼巴巴的盯着。那年,她只有18岁,母亲凌素素离开家刚刚六年,她每天反复的回想她的样子,生怕她的脸在自己的记忆里渐渐模糊,此时,她却带着继子隋唐以及再嫁后生下的小儿子隋凌云突然出现在店里,三人亲密无间谈笑风生,凌素素把隋凌云抱起来,指着各式各样的冰淇淋任他随意挑选,不问价钱,也自始至终没正眼看过她哪怕一眼。
她微笑着服务,一切如常,而她的母亲,弟弟,以及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却站在对面欣然享受着这一切,彼此间相对不识。就在隋凌云可以吃哈根达斯的年纪时,她却只是个五毛一根的美猴王便可以无比满足的穷丫头。于是,凌素素便把她的存在当成了一种耻辱,一段希望永远隐瞒和忘却的记忆,这种认知让彼时的迟颜几乎崩溃。
那一天下班后,她用两天的工资买了人生中第一杯哈根达斯,一边哭一边把它们全部吃完。用血汗钱换来的奢侈品,自然不舍得浪费,哪怕胃疼到脸色惨白满脑门儿的冷汗,她也固执的吞下了最后一口。她告诉自己,从此以后再也不会对那个女人有所期待,她亏欠自己的东西,她不屑于追讨,也不会再在乎一星半点儿。她会用自己的双手改变她和父亲的命运,不再寄望于去依靠任何人。
☆、第十章:
林慕青下了通告之后从演播厅走下来,迟颜笑着迎上去,把手机递到他面前,“刚才林静来过电话,说林先生醒了,想要见你,让你过去医院一趟。”
林慕青像是对迟颜说的话完全不上心,脸上的表情淡淡的,直到看到她微微露出来的手腕上缠着厚厚的绷带,才眉头微蹙,语气严厉的说:“你受了伤,请个假在家休息就好,公司里又不是没有其他人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