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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处理方法相差十万八千里,我们怎好办?
再说检察院是法律监督部门,应该怎样处理,他们也应该给我们拿出一个书面意见来。他们市检察院老是这样,好多案子搞了以后就不管了,也不给我们一个交代,叫我们怎样去处理?
现在这件案子我们也不会去查了,查来查去也就是那么一回事,这样的案件我们也管不成,说实在的,你的这件事是属于政府行为造成的,我们法院也没有办法。你说省检察院把材料转给我们了,我没有收到。”
“不管怎么讲,这个案件在你们这儿,结果如何,对我本人总应该有个回复吧?何况市人大也发了案件的转办单给中院,你们给市人大也应该有个交代。”
“我们不可能跟你回复,对市人大,我们也好交代的很,就说市检察院已经按刑事案件介入,我们只能中止,不好再查。”
“市检察院也邀请了你们,以作为两家法律部门,联合到东湖区法院进行协调赔偿工作,你又跟人家表示说不好去,结果市检察院去了,找到了东湖区法院的院长徐河东,徐对人家检察院的态度又是那样,如果有你们在场,情况就不会一样了,你们与东湖区法院毕竟是上下级的关系。这件事情对我来说,也很艰难,我写给省委孟书记的信,批给了市机械局后,机械局也答应了给我恢复编制,对续补社保关系虽然也答应了,但又说是钱没有地方出,原来有江拖这个单位在就好办了,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跟我办成。”
“到东湖区法院去协调的事,我们也不是不好去,是不能去,他们市检察院办案,我插在里面干什么嘛?当然,我也不是讲你告错了,只是检察院已经介入,我还跟他们去做什么?要怎样处理,检察院应该拿出个书面意见来,他们办案子老是这样,我还打过电话给他们法纪处,我们没有见到他们调查的案卷材料,叫我们怎样去处理?”
“市检察院的案卷里是有不少的调查材料,他们的调查总结我也看到了一些,万检察官见被我看到,便收起来不肯让我看,说这是侦察材料不能给我看,我也不知道具体内容。要不我去把中院的意见向市检察院转告一下,你看呢?”
“那你自己看咯,如果检察院能把案件移到我们这里来,我们中院对下面也好有个交代,否则我们怎好处理?我们再去查处的话,人家东湖区法院一句话顶过来,说市检察院已经来人查过了,你们又跑来干什么,这叫我们怎样说?”
我还是有些顾虑地说:“如果市检察院强调这个案件够不上刑事,说这件事是中院的原因造成的,市检察院在行政上管不到,不肯转送案件,而你们又不查办,这件事僵在这里,那该怎么办?”
“那你可以再去找市人大。”
我见已没有再多说的必要,加上万检察官曾提及梁洪以前跟我所表的态,梁的解释说是我缠得他没有办法的敷衍,是糊弄我的,就不愿再谈。
二○○二年五月十五日,我从市中院出来后,接着去了一趟市检察院,没有找到万检察官,下午再去,仍未找到。
五月十六日,我去找了一下机械局的王科长,也没有找到。
为了证实省检察院是否把材料转给了市中院,我去了远在上海路附近的省检察院,这里正在拆建。院招待所的人告诉我,省检察院已经暂时搬到贤士一路办公。
我来到贤士一路,找到了省检察院新的办公地址,得知控申举报中心还没有搬过来,仍在原址,暂在招待所办公,看来是白跑了一趟。
十七日一早,我来到南柴俱乐部,王科长这次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着说:“你又来了呀?”
我说:“我还不晓得有多难找到你,好不容易找到你一次也不知道是有多艰难。昨天上午也来了。”
王科长解释说:“我昨天是8点半左右走的,下午都在这里没动。”
“是嘛,我上午来的时候,连你泡的茶都还是热的。” 我说。
这时,局服务中心的那位主任也来上班了,王科长又笑着对他说:“这个秦付根又来了,他还是在九五年被除的名。”
“这些人家都知道,还不是因为我碰到了这样倒霉的事情,问题到现在都没有得到解决。” 我有些不快。
“你这次去新丰管理处开会,碰到了唐方明吗?” 我又急切地问
“我这次没有去,他去了。” 王科长边回答,边指了指局服务中心的主任说。
“是哦,王科长那天有事没去成。” 这位主任答应着
“我们在十八号有个会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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