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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说:“是,我就是。”
“我是秦付根,刚才已经跟唐书记通了电话。”
“你跟他通什么电话咯,就是直接去找他的呀。”张有些不大满意地说。
我没作理会,继续说:“唐书记表示会按局里的意见办,讲你上次找他时没有作明确的表示,叫我请你跟他先通通气。”
“通个气是吧,好的,可以的。”
我道了谢,放下了电话。看来张书记有帮我解决的意思,这不能说没有转机,尽管目前情况还比较玄乎,但事情总得有个结果。
九月四日上午,我来到了在原江拖大门一侧的南昌市机械新丰管理处,找到了唐方明。
我们先客气了一番,便开始了谈话。
“张书记是不是已经跟你通过了气?”
“还没有。”
我有些诧异,已经四、五天了,张书记怎么还没有跟他通过气?
我立即拨打桌上的电话,唐见状便问我张书记是怎么说的,我请他等一下。电话通了,是个男音,告诉我张书记不在,下企业去了。
我刚放下电话,却进来一个四十来岁、戴着眼镜的男子,他看了看我,我也瞧了瞧他。我说:“你有事,你先谈。”
唐方明则向他介绍我说:“这是秦付根,来谈那件事的。”
那人翻了翻眼睛,没好气的说:“秦付根啦,我晓得,不是材料已经交到局里去了吗,还有什么谈得嘛。”
“谈什么?还不是谈厂编的事。”唐方明笑着说。
“找我们有什么用吗?你就只有去找局里,跟局里去谈。”那人盛气凌人的说。
这人给我的印象很不好,我也懒得答理他,只是有些纳闷,我与他并不相识,为何会对我这样冲?
过了一会,这人便出去了,我和唐得以坐下来慢慢地聊。
“你是什么时候除的名嘛?”唐问我说
“根据材料上来看,是一九九五年的七月份。”
“已经五、六年了,编制恢复了也没有好大的意思,还牵涉到社保关系,在九五年就停止了,弄得不好,社保局里连你的名字可能都没有了,现在都是用微机打的。”唐估量说。
“那次张书记来,她是怎么跟你讲的?”我直入主题问。
“那次张书记来,我们没有谈多久,便带她去找了刘焕宇,主要是刘焕宇他们接待的,因为你的这件事是刘焕宇手上处理的,他们怎样讲的,我也不是很清楚。”唐有些回避。
接着,我把事情的缘由讲了一遍,唐书记的听跟问,都显得很仔细。我也跟他拉了拉近乎:“你应该对我是了解的,我还是在你手上调过来的,当初这里需要我的时候,好话说尽,后来却是受到这样的对待。事情出来后,我为免得你尴尬,一直没有找你。”
“你那个时候是个瘦个子,现在胖了,对于你后来发生的事情,我也只是听说,具体不是很清楚。”唐也放松了。
我们相互递着香烟,融洽地谈着话。我翻出东湖区法院的第一份裁定书说:“不好意思,法院把你的名字都写上去了,我的起诉书上倒没有提你的名字,我不会做违心的事情,这都是在江建林当厂长时发生的,也只是一种心态的表现。当然,法院写上你的名字,并不为错,因你已经接任厂长,你就是法人代表了。如果真开了庭,我们还要在法庭上见面。”
唐看了看法院的裁定书,说:“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张裁定书,这些我原来还都不晓得。”
“这次法院延误开庭,估计是刘焕宇到法院活动的结果。其实刘焕宇对于我的情况,在前前后后都是应该很清楚的,他在厂里讨论我的除名时,作为一个组织部长,不应将错就错。本来合理解决了,就不会发生这样的后果,哪里还要弄得到现在由省委书记和省委办公厅来批复解决。”
谈到江西拖拉机厂的除名文件上为什么没有公章。唐想当然地说:“在档案里的那份,应该会有章子。”
“给我的那份复印件,刘焕宇说是拿档案里的那份文件复印的。”我给予指出。
“要找个人档案里的那份文件。”唐解释说。
“问题不在这里,我当时就要求他们盖章,或者另外给予证明,他们都不肯,还找了江建林厂长本人,江厂长还说这是内部掌握的,不对外的,不能盖章。厂里这样做,本身就是违犯劳动法规的。”我直截了当地说。
我出示劳动部《〈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