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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里的花朵估计拆碎了都不会有。
宛云依旧睁着大眼睛望着他,也不知道把自己话听没听明白。过了会她才说:“懂了,但待会我们从哪家开始劫起?”
冯简面无表情地和她擦肩而过,提着箱子继续往前走。
宛云微笑追上,此刻,两人终于并肩同行。
“这刀买下来的时候,很贵吧?”她试探地问。
冯简冷哼一声:“看你怎么形容,至少买它的时候,我是心甘情愿地掏钱。”
宛云掂量着手里沉甸甸的小刀,这大概是她所收到过最特殊的礼物,但再贵重的礼物,她的个性也是不太在乎。宛云方才略感怔忡的,只是方才嘱咐那些话时冯简的口吻。
很平和,很平稳,无甚起伏,就像他送来的那把古怪小刀的外观,不是锋利,不是狠辣,但有种明显到压制一切的力量,难以形容,仿佛刺中目标后对方才能不可置信地看着伤口,下一秒彻底倒地。
早在冯简观察她之前,宛云也在观察冯简,她的眼光自然比冯简要高明很多。男人虽然总习惯性地面无表情,平日里阴沉表情居多,但并非深沉内敛的城府之人。他习惯把任何事情都视作交易,很讲究效率,自私自利,只愿意为利益忍耐、务实到让人讨厌——
拥有以上缺点的冯简,出乎意料是个很自然的人。
从底层拼搏的人容易走两个极端,极端奢侈,亦或极端吝啬。冯简偏向后者,但明显又是特殊。
他只是在抗拒。
冯简认为曾经的穷困不是有损自尊的事情,他认为钱不应该随便挥霍,他认为没必要把钱投入到无聊的衣着打扮,他认为适可而止的花费便足够——无论赚多赚少,无论他此刻是穷小子还是亿万富翁,这个男人的生活方式依旧是克制简单而稍稍带些随性。
积攒金钱只是充分享受孤独而有回报的过程,但无论是如今的金钱,曾经的生活,甚至到未来的权利,似乎都没有强大到足矣改变冯简的地步。
宛云记得十年前,有人帮自己挡下热汤。四目对望,那不该是一名侍者看着顾客的目光。微微嘲讽,漫不经心,洞若观火,全无尊敬,随即再放开她。明明是她的过失,他却沉默承担。
十年后,那名侍者的境遇地位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但有什么却完好无损地保留。
冯简娶名门之女,似乎只是找寻最快捷进入圈子的有利机会。而他之所以想融入这个圈子,只是想最大化地为自己公司牟利。冯简很清楚自己是谁,自己要什么,即使在为自己的买华衣付账时,他的眼睛一边欣赏她,一边却是强烈的不以为然。
和十年前一样,冯简仍然没有完美的掩饰他的不屑。他本质上看不起她,看不起何泷,看不起他们李家的任何人。
宛云对冯简说:“你舍得把这刀送我?”
冯简把多年爱刀送人,此刻简直是心酸地一直撇嘴,也只讥嘲:“李大小姐什么时候对你的姿色那么没自信?”再皱眉道,“就当你送我破项链的回礼。”
——骄傲到用吝啬表达的男人,明明已经妥协但最后一刻却又主动拒绝了联姻的男人,明明不认同却又缺少男人控制欲的男人——这就是冯简。
宛云微笑,把刀收好。
两人终于在一家农户里借住,那家是对老夫妻,大儿子出去务工,小儿子还在上初中,个子拔苗似的抽条,又瘦又高。少年看到宛云后脸腾地涨红,眼睛垂下。
老妇人眯着眼睛打量两人:“收拾一间卧室够吗?”
冯简顺势就要脱口而出一个“二”,但念到刚塞给人家一把刀,就在深山里把宛云踹到另一个房屋独宿实在不好,只好点头。
进屋的时候,冯简解释:“今晚情况特殊,将就一下,我不是对你有企图。为了安全着想。”内心却念着之前的小子估计胆大不了夜窥美人,还是觉得应该要两间房好。
宛云顿了顿:“没事,我反正都已经准备好。”
冯简正放下行李皱眉打量卧室。山区房间里设备简陋,唯一的电器是头顶上的灯泡,床褥有股奇特味道。他虽少年贫穷,到底也是城市长大的孩子,不太适应。
他站在桌前皱眉给自己倒水,随口问道:“你准备好了什么?”
宛云冷静道:“洞房啊。”
冯简的整口热水就直接呛在喉咙里,差点平生第一次在女人面前横流眼泪,他艰辛咽下热水,不由抬起头瞪她。
肇事者却接着打量他,继续用那种平静的口吻说:“但你没带换洗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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