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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1
那天晚上八时左右,我从公司大楼出来,到公司对面的22路巴士站等车返家。
天气透骨地寒冷,已过了下班高峰潮,巴士站等车的人不多,方英杰是其中之一。
方英杰上身一件皮夹克、深灰色的衬衫,下身一条牛仔裤,脚踏耐克球鞋,脚底下一个大大的行襄,斜靠在巴士站亭的一根柱子上,无精打采地冲我一笑。
我曾经在许多个巴士站等车时,遇见这样的笑容,疲乏的,流淌出某种渴求帮助的信息,像一只飞了许久无处可归的倦鸟,渴望着能在这座繁华的城市里寻到一处栖息地。每每遇见这样的笑容,我的心里总会流窜着难以言喻的怜悯,有时也会不自觉地让它流窜到我的眼睛里、或者回应的一笑中。
却没想,方英杰看出了我笑容里的意思。
我只是肚子突然不舒服而己,你无需这样看我。方英杰直了直腰,离开柱子,笔直地站着,一本正经地说。
我惊讶,随即笑了。有时,人与人之间的相识可以由没有意义的一个笑容,抑或一句话牵线搭桥。我承认,就是在那一瞬间,我喜欢上了方英杰一本正经的腔调。
这时,巴士来了,我们一前一后上车。
车子空落,比我后上车的方英杰,本可以选择别的位置,但他选择了坐在我身边的空位置上。
不介意吧?方英杰说。
谁能拒绝那么彬彬有礼的问话呢?至少我不会。更何况,我并不讨厌他。既然不讨厌,接下来的对话和交换电话便顺理成章起来。
后来,我知道,住在距我公司不远的一个小区里的方英杰,遇见我的那一晚,他正要搭红眼航班到外地出差。雨天,出租车的生意好的出奇,他只得转搭巴士到机场。
很讨厌,转了两趟巴士,才赶上了飞机,也幸好,遇见了你。方英杰说。他握紧我的手,身体前倾,又说:“你那晚看起来很愉快,不像现在,总是皱着眉头。”
我笑一笑,从他的手里抽出自己的手,对他的轻叹佯装没听见,沉默。
彼时,我和他在一间茶馆里闲聊,认识二个多月来,这是我们约会的主要方式。我和他,在这二个多月间,从普通路人至普通朋友再至某种暖味的男女,我想,这恐怕是每一个对对方有好感的单身男女都会经历的,但双方如果仅止于握手、亲吻之类,无法再继续深入下去,比如鱼水之欢,问题肯定出现在一方的身上。这一方,就是我。
显然,我的沉默,让方英杰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他叹了口气后,陪着我的沉默一起沉默。过了好一会儿,他问我:他,是谁?
作者题外话:【那天晚上,我在返家的巴士上接到方英杰发来的短信息,说,这里的天气很冷,天气预报说阴雨天气会持续几天。
彼时,我所在的城市阴雨绵绵,一幢又一幢的摩天大楼,在阴霾的天气中透出某种诡异,五彩的霓虹灯映亮了整座城市。我想,方英杰其实不知道,在这样的天气里,我的胸口会隐隐作痛。】
序2
【序2】
他是夏朝阳。
那时,我在大学附近的麦当劳里打署期工,夏朝阳也是那家麦当劳里的一个署期工。夏朝阳的笑里带着沉静,在附近的另一所大学就读。
有些人,你会在见到他的第一眼,便会喜欢他,夏朝阳便是其中之一。于是,在我又一次在夏朝阳身后注视他,被他发现时,他在我下班的路上,伸出一只手臂,拦住了我。
那一瞬间,我看见了一颗半厘米大小的黑痣,像一只楚楚可怜的黑蚂蚊,趴在夏朝阳的小手臂上瞧着我。
我不由地一笑。我的左胸上,有一颗像夏朝阳一样大小的黑痣。后来,我想,爱情中的一切情绪碰撞,是意外,也是注定,但最重要的是,双方都有某种身体上的共鸣感罢,比如,那颗黑痣。
与夏朝阳的初吻,是在他请我吃了三次晚饭、看了二场电影后,在电影院的包厢里。
夏朝阳生涩的动作,狠命地*,把我的嘴唇弄得生疼,但我毫不介意。因为,夏朝阳在这方面的青涩,恰好是我喜欢的。
电影散场,我们手牵着手走在仲秋的夜色中,途经一间小旅馆,旅馆门前的钟点房标牌,在夜色中闪着诱人的光。夏朝阳突然停下来,看着我笑笑,把我往小旅馆的方向推了一下,眼里有犹豫。我笑笑,心里突然一阵慌乱、羞涩。这时,我看见夏朝阳咬咬嘴唇,便拉着我的手往那家小旅馆奔去。
我没有拒绝。后来的岁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