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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
“你快放手啊!”他更加快脚步赶上前去想解救女子。
偏那女子死倔脾气,尽管被拖得一身伤,就是不肯松手。
摩托车的速度越来越快,哪里是一个人两只脚赶得上的?没多久,沈冬雷已被抛下一段距离。
“该死!”怎么有这样倔的女人?钱财只是身外之物,有必要以命相搏吗?
那女人真是不要命了,可要他见死不救,他也是万万做不到。
他左右张望了下,也算那女人好运,竟给他找到一支旗竿,可能是之前选举时留下来的。
沈冬雷一手拔起那长约一米的旗竿,瞄准抢匪所骑的摩托车,一竿射去。
旗笔顺利打歪了摩托车的后轮胎,那抢匪一时没捉紧,连人带车摔飞了出去。
这时,那女人已经紧紧抱着她的皮包,远远滚落在另一头……
沈冬雷所有心思都放在那倔强女子身上,没空再去注意跌倒的抢匪。
他快步走到女子身边,扶起她。
“你怎么样?”他边问,不忘再打电话叫救护车。
“嘿嘿嘿……”女子一副疼痛难耐的样子,却还是一派倔强。“我的东西永远都是我的,谁也抢不走。”几句话说完,人也痛昏过去了。
沈冬雷瞧她这模样,除了摇头叹气,也不知该说什么了。
救护车把一身是伤的女人送走了。
沈冬雷一人应付前来询问的警察,将方才的所见所闻一一告知。
一干警察听到他的话,纷纷摇头。“真是要钱不要命了。”
沈冬雷感受更是深刻,想起那女子昏倒前的一席话——我的东西永远都是我的,谁也抢不走。
他心头一阵寒颤。
女子的行为已经不单单是贪财二字可以形容了。那是一种执念,一种深入骨髓、直达灵魂深处的执念。
如果说古时候的烙印可以用现代的镭射来去除,那么深刻在灵魂里的执着有什么东西可以化解?
光想,沈冬雷就觉得可怕,那样执着的女子,弄得好或许皆大欢喜,但若有事情稍不顺她意,会不会就是一场生死相搏?
他直觉应该远远避开那女子,尽管他根本不知她姓啥儿名谁、来自何方?
警察给他做完笔录,各自散去了,沈冬雷还想得出神,一人独立街头,看着马路上长长的血痕,心里又惊又怕、又敬又骇。
直到一只纤纤玉手拍上他的背。“发什么呆啊?”清脆如银铃的声音,正是龙依。
“九小姐!”沈冬雷回过神来。“上个月你不是说要去一趟挪威,大概半年内都不会踏上台湾一步,怎么又来了?是出了什么大事吗?”
“我们家混蛋十二又发喜帖说要结婚,结果婚礼前夕,又说临时接到机密任务,夫妻俩双双跷头去了。你说我该不该直接拿把刀押着他们进礼堂快快把仪式办妥?也省得我们这样一天到晚被放鸽子。”龙依和沈冬雷自从一年前合作逃婚后,对彼此的能耐都有些欣赏,因此龙依每回路过台湾,都会来看看沈冬雷。
“一定要举行婚礼吗?我想以龙门今日实力,随便找个人到拉斯韦加斯注册一下,龙非先生的婚事应该就算办妥了吧?”沈冬雷笑答。
“对喔!何必拘泥于仪式,两个人想相伴终生的心意才是婚礼最重要的目的。我这就请大哥去帮十二注个册,也省得十二一天到晚乱发喜帖、放我们鸽子。”龙依想到就做,拿起手机,给龙门老大龙傲拨了电话,陈述一下己见,请大哥作主。
她办完事,再回望沈冬雷,他脸上依然残存着沉郁之色。
龙依不禁好奇,认识这家伙一年,不敢说对他完全了解,但基本认识还是有的。
沈冬雷外表粗犷,心思却颇细腻,喜欢尝试各式新奇的东西,不主动招惹危险,但也不畏惧挑战,整个人就像他下棋的风格一样!进能攻、退亦会守。
她还以为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会令他彻底退缩呢!毕竟,就算在一年前,他莫名其妙被绑上礼车、准备送进结婚礼堂时,他也没有畏怯过。
但现在,他一副随时准备落跑的样子。
“喂,你撞邪啦!看你整个人都吓呆了。”
“我像是会怕那些妖魔鬼怪的人吗?”他指着自己这张号称七月半可以贴在门口避邪的面孔说。
她同意地频点头。“我想应该是妖魔鬼怪怕你才是。”
“同感。”话落,他将刚才发生的抢劫事件大略说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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