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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奴隶,你等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自己挖他出来后,他那一桩桩、一件件恶行,全记在她的心里,她发誓要他加倍偿还。说不定以后还会把他卖给一个满脸麻子、银荡变态的大肥婆,或者直接卖到不破之城的风月街去,看他还傲慢个什么劲,服务广大妇女去吧!
这个奴隶太欠调教了,可是越难驯服的野马越是上等货色,越激发人的征服欲望。她孤儿在此地立誓,总有一天要降服他,让他跪在自己脚下,否则就不算地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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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第九章·与兵马俑树林中的一夜(2)
她发狠地想着,忽然又记起刚才那个骑兵叫她疯婆子,急忙向左踏了一步,回身凝望溪水。
溪水潺潺流动,左边是上游之地,所以死去幻灵的污血被溪流冲到了右侧的下游去,左侧的溪水明亮亮的,完全可以当镜子照。
她急于想看自己的模样,却没注意到脚下,被幻灵的尸身绊住,差点摔倒,又引来一阵大笑。
孤儿不理他们,心思落在了幻灵的尸体上,琢磨着等出了树林后,要让皮特带人来运走这些扭曲的尸体。失去生命后,幻灵们的蛇身立即干枯得像树干一样,鳞片看来坚硬无比,边缘闪着锋利的白光。
她觉得幻灵的身体说不定可以用来赚钱,四处展览或者把鳞片做成武器什么的。在塔撒大陆上,幻灵只是传说,还没听说过有谁见过幻灵之尸,这也算废物利用吧。
临水照镜,她惊得差点跳起来。
这这这——是她吗?长发散了,乱得像小蛇窝里的长叶草,发间还插着树叶和一段枯枝,脸上的泥污横七竖八,身上的长裙破得像个乞丐。降落伞被阿德斯斩成了碎片,可伞带还挂在她身上,滑稽极了。
怪不得这群死男人嘲笑她,怪不得她的美色一点也没能打动阿德斯的心。她的容貌虽然在地球上只属清秀,但在塔撒大陆,她娇柔的五官是绝美的象征,她也被称为塔撒大陆四大美人之一。
所谓物以稀为贵嘛,她的长相,全大陆只有一个。
“走。”正当她顾影自怜的时候,阿德斯一提马缰,向丛林深处走去。他的疾风巨剑就挂在高头大马的鞍桥上,因为没有剑鞘,始终让人感到杀气腾腾的。
军令如山,他一声令下,那些本来散乱地站在四周的士兵立即翻身上马,片刻间,军容整齐,安静肃穆,除了马儿们喷着鼻息,没有人吭一声,表现出钢铁之师的素质。看来传说中阿德斯军团战无不胜不是空穴来风的,也不只是个神话。
就连那些幻灵也不再蠢蠢欲动,自动闪出一条道来,让阿德斯从容穿过。只不过,这片树丛除了少许空地,其他各处都是树丛野草遍布,骑着马不能飞奔,只能缓缓前行。
从这些情况判断,显然她刚才跳伞的时候,这队传说中的军团正在就地休息。阿德斯独占了那小片空地,大概才骑上马准备离开,就被她给生生地砸下马来。
也幸好这一幕没人看到,不然以阿德斯的骄傲和冷酷,她可能早就脑袋搬家,连被报答一挖之恩的机会也没有了。
可是,他为什么会被封印?现在又来这里做什么呢?是寻找封印他的人进行报复,还是重新建立他的佣兵王国?
但不管他的目的是什么,有两件事是确定的:
一,他是她的奴隶,这是铁板钉钉的事实,不容任何人抵赖和反驳。当然,既然他属于她,那他的大军——据目测——至少有五百人,还有大批幻灵也是属于她的。但是她现在可以先不急于宣布主权,甚至可以先采取怀柔的政策,免得被这冷冰冰的男人背信弑主。
二,她一个人是走不出这片密林的,非得这队可怕的佣兵带她出去不可。她跳伞时已经是中午了,就算她根据野外生存手册上的知识,能循着小溪走出去,恐怕也得在林子里过夜。塔撒大陆不比地球,地球上偶尔出现个大型山猫都让全国人民激动万分,这里的丛林中可是野兽横行,还有很多人不了解的怪物。她手无寸铁,只有脖子上挂的望远镜,连树也不会爬,火也不会生,还要对付蛇蟊蚊虫,这样耗一夜,不死就奇怪了。
“等等。”眼看阿德斯越走越远,没一点停留的意思,她高喊一声,追了过去。
阿德斯当然不予理会,好在他速度不快,而两列并行,跟随在他身后的士卒们的马匹,也已经把道路踏平,方便了提着裙子拼命追的孤儿。
“请你等一等。”她气喘吁吁,汗流浃背,更丑得不成样子,“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