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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想是急着走,连歉也没道一个,只看了我两眼,我便回了他两眼,他又看了我两眼,我正准备一口气回他四眼,便见他突然瞪大了眼,我心说怎么着,还想在气势上震唬住我?……罢了,姑娘现在没功夫跟你斗眼神,先办正事要紧。于是低了头快步穿过堂屋推门进了停放着尸体的里间。
还好因为事发突然众人一时没有准备,所以此时各个忙着,没人有闲空跑到里屋来看刘阿娇的尸体,刘阿娇便一直保持着我方才离开时的样子。
我再度凑上前去查看她的口鼻,想像着事发时的情形。邻居没有听到争吵声是很正常的,因为这两个人在一起本就不正当,自然不敢高声说话,即使是为了地契的事争论想必也是低声进行的。周正起了杀心之后为防刘阿娇出声呼救,便就势采取了捂住她口鼻的行凶方式将其杀害,那么就是说……有蚂蚁徘徊的地方正是周正的手曾经捂过刘阿娇的地方!
他的手……他的手……他的手!想起来了,盗盗和阿黄似乎都对他的手情有独钟呢,一见了他便都会用舌头拼命地去舔他的手心!难不成他的手上还真的抹了蜜了?那岂不是会很粘?记得昨晚他借从我手中接菜刀的机会占我便宜,用他的手蹭过了我的手,当时的感觉只不过是有点凉津津湿巴巴的,并未觉出粘来。
凉津津湿巴巴……是汗吗?唔……昨天白天全村人在他家对质地契一事的时候,记得他脑门子上也总是带着汗的,貌似是个爱出汗的人呢……汗?蜜?
——我、我知道了!原来是这样!——等等,等等,我还差一步,只要最后再验证一下,我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指证周正是杀人凶手了!
我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开门由里屋再度出来,一溜烟儿地出了张聚家的院子,径直往我自己家跑去。上气不接下气地推开院门,一头扎进屋中,见昨晚大盗背回来的盛菜的筐子仍在角落里放着,那把被周正还回来的菜刀也老老实实地躺在菜上,我走近前去低头一看,果见那菜刀柄上亦爬了几只蚂蚁!
确凿了——周正就是凶手的证据!
在昨天以前,周正应该算是一个为了考取功名而刻苦攻读之人吧,记得他是因为屡试不第才最终放弃读书决定回家种田的。凡是经历过高考的人应该都能体会到考试的辛苦,而古人科考的重要性还要高于现代人的高考,头悬梁锥刺股,其辛苦和压力只怕连高考也要望其项背。
常年的辛苦和压力的累积很可能会对周正的身体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诸如精神紧张、情绪激动、心理压力会引起人体内某些应激激素分泌大量增加,造成内分泌代谢调节紊乱,从而导致其患上一种在现代来说已是十分常见的病——糖尿病。
没错,周正是个糖尿病患者。糖尿病的类型并不仅仅只有一种,但可以肯定的是,至少有一种的症状表现为——多汗。也许大部分人都知道,糖尿病人排出的尿液是甜的,但是可能有很多人并不了解,糖尿病人分泌出的汗水亦是含有糖份的!而又根据糖尿病的类型不同,有些人即便患了病,在不知情的状况下仍然会觉得自己很健康,且只要不是病入晚期,也是不会太过影响到OOXX那类事情的……咳咳,我的意思是,周正很可能并不知道自己患有什么疾病,因此仍然放纵自己同刘阿娇勾搭成奸。
由于糖尿病人本身就易出汗,若情绪一紧张起来汗就会更多,回想昨夜他还我菜刀的情形,当时他心中正有鬼,被大盗撞见,难免惊出一身汗来,手心的汗水便沾到了刀柄上。而他杀害刘阿娇时就更不用说了,又慌又吓,汗水随着手捂住刘阿娇口鼻而沾在了上面,随后他又手持剪刀捅入其心脏,汗水便也留在了剪刀柄之上。
于是,对糖最为敏感的动物——蚂蚁,便成了见证他犯罪行为的第一证人,而盗盗和阿黄这两条狗之所以见了周正都会拼命地舔他的手心也是因为甜味对大多数哺乳动物来说是一种会产生愉悦情绪的味道。
至此为止,刘阿娇被杀事件的真相已经明朗,接下来就是要如何在众人面前揭露周正罪行的问题了。这个……似乎比侦察推理还要难呐……
我一路想一路出了院门重新往张聚家走去,见众人已布置得差不多了,只等张聚回来见他妻子最后一面便可将尸体入棺,停灵七日而后发丧。
我匆匆推门进入里屋,却见吴嫂正拿着巾子要给刘阿娇擦脸,见我从外面进来,语气中略带责备地道:“妹子你方才到哪里去了?眼看张聚就要回来了,这、这还没给他媳妇擦身子呢!”
我慌忙上前一把拉住她道:“嫂子且慢,暂时还不能给阿娇姐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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