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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速配冤家
作者:莫召奴
男主角:傅珞
女主角:江燕凝
内容简介:
当她还在唱“只要我长大”时
那个她最崇拜的珞哥哥老说她是丑八怪,
还酷酷的不理她,
可是,她真的好喜欢他喔……
十六后再跟他见面,她竟有点怕怕的
谁教他当年伤害了她幼小的心灵
现在她索性“隐姓埋名”
装扮成一副“食之无味”的模样
就怕他认出她是那个浓妆艳抹的小跟屁虫
不过,还是不小心露馅了……
正文
笔名的由来 永瑞
作家,当一般人听到这个名词时,通常都是抱着一种怀疑的心态,认为作家是米虫,成天不事生产,尤其是女孩子,有些长辈甚至会以一种怜悯的口吻,认为赶快嫁掉比较划算;当我第一次接触到奴奴的时候,也是抱持这样的想法,她真的是小说家吗?看奴奴的样子,怎么可能?然而,认识奴奴久了,终于发现原来这家伙真有一手,小说家果然是需要天赋的,小人我自知才能不足,只好放弃。不过除了天赋之外,持续的努力亦是相当重要的啦!
且以敝人我个人的见解,本以为作家都是轻松的,直到实际接触了,方才了解,作家非人哉,他们过的真不是人过的日子!每天除了忙着赶稿之外,还得从每个人看起来都差不多的脑袋里挤出伟大的灵感,看着伊人似乎日渐憔悴的模样,实在难受呀!或许有人会问我奴奴是何许人也,在此敝人只能告诉各位看倌们:第一,莫召奴不是男的;第二,莫召奴依然健在;第三,莫召奴是地球人。至于其他方面,为求明哲保身,在下不再多言,再偷偷地告诉你们好了,关于此笔名的由来,想必许多看倌们都知道了,不知道的赶快去看布袋戏吧!至于我又是何许人也?在下是奴奴的好朋友。至于其他资料一概从缺,欲知详情,请多支持奴奴,同时也多写信给她。
呼!在瞎说乱盖之下,终于快将序写完了,对于已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动笔的我,写一篇序可真伤脑筋,若不是奴奴含泪恳求,在下才不会跑来凑热闹,当然这是我的幻想啦!实情是经过小人我的三跪九叩,才能在此露面,占点小篇幅。虽然奴奴的文笔尚未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但有了读者们的支持,她会非常高兴而更加进步的;当然啦,“伤心人知伤心事”,奴奴可是有着一番人生的体验,才能完成这样一本作品的,废话不多说,赶紧阅读奴奴的作品吧!
第1章(1)
小女孩清纯的脸上浓妆艳抹,像只八爪鱼似的勾着一名一手牵着脚踏车、一手拿着足球的男孩。
“珞哥哥,你要去哪儿?我也要去!”小女孩冲着男孩微笑。
“走开啦!”男孩用力甩开她的小手,然后骑上脚踏车准备离去。
“珞哥哥,为什么你不理我?”小女孩跺脚,大声地喊着。
男孩回头扮了一个鬼脸,“丑八怪!脸画成这样子,还有谁会理你啊!”他赶紧踏着脚踏车的踏板迅速离去,因为他快来不及参加足球比赛了。
“珞哥哥!”小女孩嘟着嘴,万分委屈地看着他的背影。
傅奕善坐在沙发上看着报纸,厨房里传来吐司的香味,傅妻正忙着准备早餐。一个年约七、八岁的小女孩背着书包兴匆匆地奔下楼。
“下楼梯要用走的,不要用冲的。”傅奕善放下报纸走到厨房的饭桌坐下,对着正拿起一块吐司的女儿道。
“珊珊,去叫你两个哥哥起床。”傅妻边煎蛋,边回头对宝贝女儿说。
“每次叫大哥、二哥起床都会害我迟到,我才不要!”将吐司吃完后,傅珊赶紧喝完牛奶,然后在父亲和母亲的脸颊上各留下一个吻。“爹地、妈咪,我去上学了,拜拜!”穿好鞋子,她便出门了。
“珊珊自从上了小学之后,每天都这么早去上学,也没见她对其他事情认真成这样。”傅妻笑道。
“可能在学校交到很多好朋友吧!”傅奕善宠爱地看着女儿的背影。
“说得也是。”傅妻看了下手表,再抬头往楼上瞄一眼,“老公,两个儿子还没起床耶!你去叫他们起床好不好?”她由身后拥住丈夫,亲昵地说道。
傅亦善扳过她的身子,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好好好,只要是你说的话我都听。”他笑笑地捏了下妻子的俏鼻。
傅妻微红了脸,又瞄了楼上一眼,“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