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痣。
没错,是个难见的上好货色。
我在电脑前哼哼,手已经因为愤怒抖动得键盘发出哀鸣。
图的下面是我的信箱,还有一串下流的歌词。
做什么,
爱我的你?
直视你胸前的花蒂,
到你胯下的兄弟。
做你俩想做的事,
成全你我它三人的艳欲。
老是想念
头一次你留在我身体里的液体。
陈旧的回忆
平白的我不会哭泣,
凡事要小心,
留心加入润滑剂。
竖着念第一列,不就是“Zuo爱直到做成老头。陈平凡 留”?
什么叫做最毒妇人心,我终于见识到了!
你个小妮子,你等着。总有一天我要让你知道,什么叫无毒不丈夫!
从死党那里无从破坏,我就从高于这方面下手,男人之间的话题反正多得是。却没想到,到了他家,他一开口竟是八卦。
“听说金副教授和男人同居?”
我抬头瞥他一眼:“谁说的?”
“大家啊。”他满不在意,顺手打开了我带来的可乐,仰头就喝,还真成我兄弟了。
“听说他为了那个暴发户连未婚妻都甩了。”
的确,在我和死党跟踪他那次,现场捉包,他甩了未婚妻的镜头。但是我想,那个时候,应该是他刚刚迷恋我的时候。
()
就像金副教授自己所说,他和暴发户只是性伴侣。以他懦弱的个性,是不可能为了床伴就伤一个女人的心的。那么,一定是因为我。
可是当时的我,对于他开始倾心的事完全没有察觉,只是一心觉得“欺负这个男人很有趣”而已。但是一知道他是这样一个,喜欢上某个人就不计后果,明明在乎别人的评价在乎得要死的男人,竟然为了一个从来不知道珍惜别人的感情,甚至视感情为理所当然的人默默忍受着……心里就莫名的决定,只有我可以欺负他。
说这是独占欲也好,甚至你说我喜欢他也罢,我本来就与他不同,并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好听就莞尔一笑,不好听就当狗放屁了。随便别人怎么说,我自己却有种保护他的冲动。
即使是高于,我也不希望他有伤害他的可能。
“听说他还收下了对方给的房子,应该就是你家隔壁吧,高级公寓哩。”
他摇晃着饮料瓶,不奈地眯着眼睛,一副讨论今天天气不错的样子,“我曾经那么尊重他,没想到他竟然是那种男人!”
“那种是哪种?”我想我的不悦应该已经可以轻易听出来了,或是说我是故意表达我的不悦的。
他却丝毫没有察觉,仍旧自说自划:“和被人包养有什么区别吗?”
“那你让他住哪里?以他的工资,自己吃穿住,付了他爸的医药费还剩下多少?”高于,金副教授的家境你总该比我了解。
“要是我的话,露宿街头也不会收下那栋房子。”他不屑道。
是啊,他有骨气!他从来不知道,钱是赚来的。有的人为了赚钱,人付出的不仅仅是劳动,还有尊严。
“露宿街头?说得简单,你知道穷到住不起房子的滋味?”
你不知道,不知道一个月不吃肉却让儿子的饭盒满满的五花肉有却甘之如饴,不知道每天4点半爬起来给全家人做好饭菜然后通勤坐车3个小时去上班有多难受却默默忍耐,不知道冬天晚上加班为了不让家里人担心而徒步回家脚被冻伤后病会跟他一辈子,你什么都不知道。
突然我真的意识到,我想我真的意识到我的不理智了,因为我恍然大悟我所说的,竟然不是金副教授,而是另外一个人,我爱他爱到束缚骄傲的我的一生的人。
“我干吗要知道?你不是也不知道吗?说得好象你是穷人似的,仇富也别把矛头指向我!你老爸不也是该死的爆发户吗?”
“是啊,要是没有我老爸,我他妈的就是一辈子的穷人。”我喃喃,我第一次觉得跟高于距离竟是如此的远,他的面目竟是如此可憎。
我永远无法忘记那段穷日子,我也不允许自己忘记。我怎么能忘记,因为穷让他付出了那么高的代价!
我怎么能!
我打开房间的门,回头一笑,这一笑,我发誓要倾尽我所有的感情,忘他个一干二净,
“再见了,高于学长。”
门乓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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