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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叔见到他们,也很害怕,但夸孩子们做得对。他们把书拿到灯下一看,都傻了眼,没有几本是他们中意的。但有一本新农村生产工具制造的书,元叔很感兴趣,说这本书不错。杜小宝说,归你了。特别是那包书,正是孙乃社常常卖弄的阴阳五行、算命打卦方面的书籍。但孙二孬看不懂。元叔说,你们看不懂,留下给我看吧。大家说,本来就是交给你保管的,反正你家已经抄过了,不会再抄你家了,都放在你这里吧,我们想看了,再来取。这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那个时候,整个社会普遍贫穷,阶级斗争抓得很紧,基本上没有重大抢劫案件。用一句公文类的语言说:“社会治安形势,总体上还是好的。”寨子里的年轻人喜欢挤着看的公社院外贴出的布告,上面公布的所有犯罪分子,几乎清一色是###犯。这并不是说,老百姓处在太平盛世,可以敞开着门睡觉。我们寨子里几乎所有的男人女人,都有偷窃的毛病。
所有偷窃行为,主要是围绕嘴巴展开的。春荒的时候,没有什么可偷,就在下地挖野菜时,偷那些正处在返青期的豌豆秧儿。一边拽,一边用一些野生蒜苗,裹着豌豆秧儿吃,吃得一嘴青沬。豌豆角下来以后,就开始实质性地偷了,从豌豆角半饱开始偷,一直偷到豌豆角白背儿。到了秋天,偷的内容丰富起来,男人们以割草的名义,用箩头往家里偷苞谷棒子,偷红薯。妇女们只要摘棉花回家,裤腰里塞的都是棉花。大白天不容易偷更多的东西,有些人干脆到后半夜出去偷窃。因此,到了庄稼即将成熟的季节,各个生产队都成立有“护青队”,让基干民兵们轮流巡逻打更,同样没有多大成效,说不定这些打更人,也要趁机往家里偷东西。
偷得最出名的是狼叔一家。狼叔并不叫狼,他的真名是刘庆德。因为他在生产队里,好“咬槽”,对任何事物都不满,无论是记工分,还是分粮食、分红薯,咬了这家啃那家,没有一家他不咬的,当然没有几家邻居不讨厌他。因此,人们说,这刘庆德最缺德。于是,针对他好咬槽的毛病,给他取了个绰号叫“狼”,慢慢地,这个绰号在全寨子里传开了,他照样满不在乎,想咬谁就咬谁,谁也躲不出他的臭嘴巴。渐渐地,他的本名没有人叫了,长辈叫他狼,同辈叫他狼哥狼弟,小辈们喊他狼伯狼叔,他都是声叫声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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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贼”(2)
狼叔两口子生育旺盛,不到四十岁年纪,一共生了七个孩子,五男二女。大的两个,刘继华和刘继省上了初中,小的两个,刘继英和刘继县上的小学,下余三个孩子还小,和杜小宝的弟弟妹妹们经常在一起玩耍。这样的家庭条件,肯定属于缺粮户。当时的皇粮国税都是集体交的,群众靠集体一年两度分配过日子,能够分到钱的农户,分粮食的指标也高,叫做余粮户。倒欠集体钱的农户,分的粮食少,叫做缺粮户。狼叔一家年年欠集体的钱,累计起来,上几千元,他拿什么去还?大家拿他没有办法。他说,社会主义总不能叫我一家饿死。
由于家里缺少吃穿用品,他两口子是见什么就偷什么。一般的群众只偷集体的庄稼子粒,他们一家还偷其他财产。甚至连邻居也不放过,大人会偷别人家的鸡子、鸭子,小孩会偷人家的食物。小宝妈对自己的孩子常常说:“你们和刘继凡、刘继多玩时,要小心他们,别往家里领,防着他们偷咱家的东西。”说归说,其实,也没有见过刘继凡、刘继多到他们家偷过东西。只有一次,小宝妈妈在端午节时,给小宝妹妹做的香布袋不见了,找了个遍儿,也没有找到。后来,到街上喊孩子们回家吃饭时,看到刘继凡的脖子里,戴了一只香布袋,越看越像是自己做的。
红卫兵们开始揪斗一般人时,小偷小摸当然也在其中之列。大家排了排,小偷小摸之首,当推狼叔无疑,于是决定去抓他游街示众。
一群人到了狼叔家里,有人带头喊起了响亮的口号:“打倒人民‘公’贼!”大家就跟着同样高声呐喊:“打倒人民‘公’贼!”想起来让人十分好笑,这里的“公”贼与人们常说的“公贼”不是同一个概念。不知喊这个口号的人,是如何想出来的,可能是套用了公贼这个称呼。意思倒也没有错误,公贼者,就是经常偷公家的贼,还有一层意思是,是寨子里群众公认的贼。
狼叔显然心里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