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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检察官出乎意料地放弃再度询问,要求第三位证人出庭,也就是负责此案的警官。
我也见过这位警官,但因为我履行了米兰达权利,从未和他说过话。他在法庭宣誓之后,陈述了现场勘察结果,还有法医的验尸报告。这些证据都对我非常不利,现场到处留下我的指纹和脚印,包括常青的死亡时间与伤口情况。
接着,辩方律师作了简短询问,检察官也像上次一样没有论战。
法官宣布庭审进入辩方举证阶段。
萨顿律师终于走到我的面前,用目光示意我不要紧张,朗声问道:“高能先生,你能用英语回答吗?”
“No—pro—pro—problem!”
该死!怎么第一句英文就结巴了!同时听到陪审团和旁听席上一阵讽刺的笑声,我羞愧得无地自容,真想马上宣判死刑送上电椅得了!
律师的表情也很尴尬,只能安慰道:“请别紧张,你能用英语回答吗?”
这是我第一次在法庭上说话,嘴唇皮都发紫了,陪审团像看傻瓜一样看着我,而我只能慌张地躲避他们的目光,却撞到旁听席上莫妮卡的双眼。
“坚持住!”
她的眼睛在对我说话,混血的美丽脸庞如同雕塑,笼罩在幻影般的白色灯光下,仿佛她才是这次审判的主角。
“No problem!”
刹那间,我口齿伶俐起来,美式英语也变得异常标准,自信的目光对着陪审团,让那十二个人刮目相看。
“很好,高能先生!”律师赞许地对我点头,“你可以继续陈述下去。”
按照事先与律师商量好的方案,我从来到美国的那一刻说起,来到马丁?路德市,被自称天空集团吴秘书的人,接到案发的公寓楼,在513房间发现死者常青,然后我慌忙地逃出去,被及时赶到的警察抓住了。
我没有说蓝衣社的情况,只说常青是我父亲的好友,帮助我与天空集团大老板取得联系,并为我安排签证手续。当然,我更不可能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在这里我就是高能,我是以高能的身份接受审判,来美国也是要找我的“叔叔”高思国,那个遥远的古英雄早已死了。
其余情况都是事实,尤其在案发现场,餐桌上那张神秘字条,引诱我拿起凶器,成为对我最不利的杀人证据。律师听完频频点头,旁听席的莫妮卡也给我鼓劲,陪审员们都没有发出声音,看来我的英语表达能力还不错。
律师出示最重要的物证,那张来自警方现场勘查的字条,保存在透明的证物袋里,一张皱巴巴的白纸,有着手写体的两个英文单词——
DAY DREAM
白日梦!
我站在被告席里一阵颤抖,就是这张可怕的字条,这段直白的英文,像一张嘲笑的大嘴,把无辜的我吞入这桩审判!
陪审团和法官都看了一圈物证,最后轮到检察官手上,他皱起眉头停顿片刻,迅速作出反应,走到我的面前说:“高能先生,你说你没有杀人,而是走进凶案现场,发现了这张字条,为了看清字条上的字,而拿起了压着字条的刀子?”
第一次与检察官对话,我紧张地只说了一个字:“Yes。”
这也是律师关照的,与检察官说话越短越好,免得被他捉到漏洞。
“你认为这是一场针对你的阴谋?”
“Yes。”
检察官的表情异常严肃,我已看到他心里的话——“这个小子不好对付!”
“请问你在拿起刀子之前,有没有看到刀刃上的血迹?”
“有,看到了红色的污迹。”
“既然已看到了血迹,为什么还要拿起来?”
面对他犀利的目光,我说了早已准备好的话,其实也并非谎言:“当时我没认为是血迹,因为刀子是放在餐桌上的,我以为是西瓜汁或番茄汁,根本不会想到有杀人案。”
“好,回答得很合理。你说为了看清字条上的字,所以把压住字条的刀挪开,却为什么还一直握着刀子?”
“我刚拿起刀子,就看清了字条上的‘DAY DREAM’——当时把我吓住了,紧张得双拳握紧,就再也没有把刀子放下来。”
检察官耸了耸肩膀:“提请陪审团注意,按常理来说有些奇怪,就这两个英语单词,能让被告紧张成这样吗?”
“我……”赶紧让自己镇定下来,“因为这两个字,让我感觉这是一个陷阱,但又不知道具体什么危险